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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对书中银行存款提出疑义,老安特地发一件真实案例来说明一下。。。。
嗯,今天晚上12点半还会更新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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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光2005年1月12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拘,1月26日被批捕,至2006年9月14日首次开庭,他已经在看守所度过了1年零8个月。
在9月14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张晓光有5项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机关认为其犯罪涉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指控张晓光受贿、索贿总金额为914.46万元,其中700万系收受北京世纪绿洲原董事长李东哲的贿赂,检方在起诉书中对此的表述是:“由于张晓光的上述行为,东北高速账户上2.93亿元资金丢失,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而北京世纪绿洲原董事长李东哲,正是张晓光案中穿针线人物。
两拉杆箱现金交易
李东哲,男,1965年12月29日出生,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人,初中文化程度。
李东哲的发迹历史不详,但在2000年与张晓光邂逅之时,李东哲已经在北京、成都、三亚、深圳等地拥有数十家跨行业的公司。
李东哲与高山是小学同学,从1996年开始相交。
之后中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的前身———中行哈尔滨分行新兴分理处成立,高山担任负责人,二人交往升温。李东哲随后帮助高山为新兴分理处争取到众多v巨额储户,东北高速正是其中之一。
司法机关的资料显示,张晓光与李东哲2000年在香港经朋友介绍相识。
2001年5月的一天,李东哲向张晓光寻求资金支持,他称想申请项目贷款,但要先替银行来招揽一笔存款,请求张晓光帮忙将东北高速存款存至中行黑龙江分行新兴分理处。张晓光随即安排财务人员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了一个账户。
东北高速财务人员向检方陈述,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基本户是在长春市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此前没有在哈尔滨设立账户,张晓光与新兴分理处联系好了,让财务人员与担任分理处主任的高山联系,于是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户先后存入约6.24亿元,后用于施工建设。
为了表示感激,2001年7月2日,李东哲派人给在北京开会的张晓光送去两拉杆箱现金。
当得知张晓光箱内有500万现金时,张晓光曾问李东哲为何送这么多钱。李东哲的两个理由是,一是感谢张晓光让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户,他才能贷出款来;二是他正在搞哈尔滨车辆厂动迁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资金,能不能增加存款。
“我答应他了。”张晓光随后陆续增加了存款。
存款不断汇向分理处
张晓光与李东哲交往密切,关系不断升温。2001年9月,张晓光赴德国出差,临上飞机,李东哲送其5万美元,后张晓光从德国飞往美国,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玩了三天三夜,5万美元全部输光;2002年9月,张晓光再次赴美旅游,李东哲又送其3万美元,玩了3天,张晓光赢了数千美元,便把李东哲的3万美元存了起来。
以上事实,在检方调查时,张晓光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张晓光控制下的东北高速与李东哲的合作进入蜜月。东北高速2002年年报中提到,2002年9月,东北高速与李东哲控制下的黑龙江世纪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成立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公司(下称“东高投资”),东北高速投资2700万元,占股90%。
在此名义下,东北高速随后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东高投资的账户。
反常的是,东北高速投资东高投资2700万元,却在10月汇往该账户1亿元,2002年10月18日,又派遣财务人员赴哈尔滨将数日前刚刚汇到新兴分理处的1亿元转出7000万元,再在新兴分理处开一个账户。
东北高速财务人员表示,这个账户是由张晓光事先联系好,由高山一手操办的。东北高速随后在该账户存入2亿元左右,最终其中1.4亿元丢失。
9月14日,张晓光在法庭上称:“当时李东哲说有个朋友在银行分理处,如果存款多了银行贷款就会升格,他朋友也会提职。”2003年初,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李东哲告诉张晓光:“车辆厂那块地皮卖了,挣了一笔钱,给你拿点。”随后又给了张晓光一个拉杆箱,里面是200万元现金。
张晓光也是投桃报李。2004年,东北高速从长春市交通银行贷款1.5亿元,这笔钱顺利地汇往新兴分理处。因为交通银行要求专款合同,所以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了一个账户,结果这1.5亿全部丢失。
东北高速的2.9亿丢失款大致如此,此外,在东高投资账户中的530万元余款同样去向不明。
为情人非法牟利
检方侦查资料显示,张晓光5项罪名中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4项均直接或间接与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便是张晓光情人杨晓萍。
1997年夏天,张晓光和哈尔滨李x赴港旅游,李x的父母为张晓光同事,因此双方关系不错。在香港,李x朋友杨晓萍热情接待,其间,李x将杨晓萍介绍给张晓光认识。
杨晓萍1963年11月8日生,比张晓光小7岁。见过其本人的人士认为其“颇有姿色”。
张晓光与杨晓萍一见如故,此后关系日渐升温。在司法机关的内部材料中,多次用“情人”来描述张晓光与杨晓萍的关系。
张晓光作风和命运从结识杨晓萍开始发生改变。
1998年4月,杨晓萍从美国倒运一批润滑油,因产品质量不好滞销,杨随即求时任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下称“高路局”)局长的张晓光帮忙,张“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推销给下属收费站120箱”,检方一份内部资料描述,下属收费站使用润滑油时造成汽车发动机损坏,其余产品堆放在仓库内全部报废。
这本是一次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但张晓光并未追究责任。张本人于1998年4月和6月两次指使高路局下属的物资分公司支付给杨经营的扩达利公司货款80万元和人工费用等3.8万元。
检方指控张晓光“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依据的正是这一事件。
此时的张晓光,还将黑手伸向了公款。检方指控其1998年2月至10月间,利用局长职务,以各种名义向下属物资公司借款29.2万元。
张晓光上述行为没有被上级察觉。1998年10月,42岁的张晓光顺利晋升为副厅级助理巡视员,并被推荐赴东北高速主持工作。交通厅的文件中将张晓光描述为:“年富力强,思想解放,工作开拓。是我厅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
正是调任东北高速,张晓光走向了犯罪深渊。
检方指控,就在张晓光调离高路局之前,曾上演“金蝉脱壳”———指使该局财务科以“除耗雪油费”名义拨付给物资分公司118万元,将此前的借款核销,其中就包括销售杨晓萍倒运的润滑油产生的3.8万元费用。
而这一行为列为检方对张晓光“贪污罪”指控中的第一项。
挪用东北高速4500万元
1999年7月起,张晓光作为东北高速的一大股东黑龙江交通厅的代表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对杨晓萍的帮助开始大手笔,造成了检方对其第三项指控“挪用公款罪”。
1998年5月,杨晓萍听说深圳市雕塑院有块地皮再不开发,市政府将收回,于是成立了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雕塑家园”
项目。该项目预计造价1.6亿元左右,但杨晓萍当时没有任何资金,只不过希望将该项目报批后转卖出去。
“项目批下来后找到张晓光,他答应帮我运作资金。”杨晓萍供述。
1999年8月,张晓光刚刚担任东北高速董事长不久,张晓光在深圳与杨晓萍会面。杨晓萍提出借东北高速资金使用,张晓光表示东北高速资金不便投资于房地产经营,但随后通过其他渠道帮助杨晓萍筹集了1.7亿元左右的资金。
其中三笔资金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黑龙江省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元;二是向新疆金新公司借2000万元,三是深圳百业顺合计算机有限公司3000万元。
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元。早在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筹借以前,张晓光已经从某单位帮助杨晓萍筹借4000万元资金,但直至2000年末,杨晓萍无力归还,找到张晓光,于是张晓光铤而走险。检方指控,张晓光利用东北高速董事长及哈松大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指使哈松大桥公司于2000年12月5日与杨晓萍(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合作开发雕塑家园协议,汇给晓筑公司2000万元,约定使用期1年,收益为15%,即300万元。
金新公司的2000万元。2001年,新疆金新公司经理王某与张晓光商议,拟以金新公司、东北高速为发起人成立“金新西部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部基金’)”。
东北高速2001年12月11日董事会决议参与西部基金项目的投资,12月11日,东北高速与金新公司签订协议,东北高速总投资为2000万,占全部投资的16%。
按照张晓光此前与金新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只需在双方签订协议后10日内注入200万元启动资金即可。但恰在12月15日左右,张晓光去深圳开会,杨晓萍再次提出资金需求,于是张晓光将这份框架协议秘而不宣,于2001年12月20日将拟投资西部基金的2000万元汇入基金账户。
2001年12月25日,告知金新公司经理王某将此款转移至杨晓萍的晓筑公司,约定半年后归还。同日,杨晓萍按照张晓光授意,将其中200万元汇回西部基金账户作为启动资金,剩余1800万元被杨晓萍用于房地产经营活动,而成立西部基金的事情因种种原因最终不了了之。
上述两项为检方指控张晓光挪用公款的全部事实,涉案金额总计3300万元。
但张晓光代理律师胡亚非认为,对于哈松大桥公司借款一事,张晓光虽然任该公司董事长,但借款乃董事会决议,非张晓光个人行为,而且资金性质为借款,不存在“挪用”的概念。对于金新公司的借款,胡亚非认为是由新疆金新为主体发生的,与东北高速也无关联。
最后一笔来自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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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光2005年1月12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拘,1月26日被批捕,至2006年9月14日首次开庭,他已经在看守所度过了1年零8个月。
在9月14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张晓光有5项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机关认为其犯罪涉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指控张晓光受贿、索贿总金额为914.46万元,其中700万系收受北京世纪绿洲原董事长李东哲的贿赂,检方在起诉书中对此的表述是:“由于张晓光的上述行为,东北高速账户上2.93亿元资金丢失,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而北京世纪绿洲原董事长李东哲,正是张晓光案中穿针线人物。
两拉杆箱现金交易
李东哲,男,1965年12月29日出生,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人,初中文化程度。
李东哲的发迹历史不详,但在2000年与张晓光邂逅之时,李东哲已经在北京、成都、三亚、深圳等地拥有数十家跨行业的公司。
李东哲与高山是小学同学,从1996年开始相交。
之后中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的前身———中行哈尔滨分行新兴分理处成立,高山担任负责人,二人交往升温。李东哲随后帮助高山为新兴分理处争取到众多v巨额储户,东北高速正是其中之一。
司法机关的资料显示,张晓光与李东哲2000年在香港经朋友介绍相识。
2001年5月的一天,李东哲向张晓光寻求资金支持,他称想申请项目贷款,但要先替银行来招揽一笔存款,请求张晓光帮忙将东北高速存款存至中行黑龙江分行新兴分理处。张晓光随即安排财务人员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了一个账户。
东北高速财务人员向检方陈述,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基本户是在长春市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此前没有在哈尔滨设立账户,张晓光与新兴分理处联系好了,让财务人员与担任分理处主任的高山联系,于是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户先后存入约6.24亿元,后用于施工建设。
为了表示感激,2001年7月2日,李东哲派人给在北京开会的张晓光送去两拉杆箱现金。
当得知张晓光箱内有500万现金时,张晓光曾问李东哲为何送这么多钱。李东哲的两个理由是,一是感谢张晓光让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户,他才能贷出款来;二是他正在搞哈尔滨车辆厂动迁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资金,能不能增加存款。
“我答应他了。”张晓光随后陆续增加了存款。
存款不断汇向分理处
张晓光与李东哲交往密切,关系不断升温。2001年9月,张晓光赴德国出差,临上飞机,李东哲送其5万美元,后张晓光从德国飞往美国,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玩了三天三夜,5万美元全部输光;2002年9月,张晓光再次赴美旅游,李东哲又送其3万美元,玩了3天,张晓光赢了数千美元,便把李东哲的3万美元存了起来。
以上事实,在检方调查时,张晓光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张晓光控制下的东北高速与李东哲的合作进入蜜月。东北高速2002年年报中提到,2002年9月,东北高速与李东哲控制下的黑龙江世纪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成立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公司(下称“东高投资”),东北高速投资2700万元,占股90%。
在此名义下,东北高速随后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东高投资的账户。
反常的是,东北高速投资东高投资2700万元,却在10月汇往该账户1亿元,2002年10月18日,又派遣财务人员赴哈尔滨将数日前刚刚汇到新兴分理处的1亿元转出7000万元,再在新兴分理处开一个账户。
东北高速财务人员表示,这个账户是由张晓光事先联系好,由高山一手操办的。东北高速随后在该账户存入2亿元左右,最终其中1.4亿元丢失。
9月14日,张晓光在法庭上称:“当时李东哲说有个朋友在银行分理处,如果存款多了银行贷款就会升格,他朋友也会提职。”2003年初,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李东哲告诉张晓光:“车辆厂那块地皮卖了,挣了一笔钱,给你拿点。”随后又给了张晓光一个拉杆箱,里面是200万元现金。
张晓光也是投桃报李。2004年,东北高速从长春市交通银行贷款1.5亿元,这笔钱顺利地汇往新兴分理处。因为交通银行要求专款合同,所以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了一个账户,结果这1.5亿全部丢失。
东北高速的2.9亿丢失款大致如此,此外,在东高投资账户中的530万元余款同样去向不明。
为情人非法牟利
检方侦查资料显示,张晓光5项罪名中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4项均直接或间接与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便是张晓光情人杨晓萍。
1997年夏天,张晓光和哈尔滨李x赴港旅游,李x的父母为张晓光同事,因此双方关系不错。在香港,李x朋友杨晓萍热情接待,其间,李x将杨晓萍介绍给张晓光认识。
杨晓萍1963年11月8日生,比张晓光小7岁。见过其本人的人士认为其“颇有姿色”。
张晓光与杨晓萍一见如故,此后关系日渐升温。在司法机关的内部材料中,多次用“情人”来描述张晓光与杨晓萍的关系。
张晓光作风和命运从结识杨晓萍开始发生改变。
1998年4月,杨晓萍从美国倒运一批润滑油,因产品质量不好滞销,杨随即求时任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下称“高路局”)局长的张晓光帮忙,张“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推销给下属收费站120箱”,检方一份内部资料描述,下属收费站使用润滑油时造成汽车发动机损坏,其余产品堆放在仓库内全部报废。
这本是一次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但张晓光并未追究责任。张本人于1998年4月和6月两次指使高路局下属的物资分公司支付给杨经营的扩达利公司货款80万元和人工费用等3.8万元。
检方指控张晓光“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依据的正是这一事件。
此时的张晓光,还将黑手伸向了公款。检方指控其1998年2月至10月间,利用局长职务,以各种名义向下属物资公司借款29.2万元。
张晓光上述行为没有被上级察觉。1998年10月,42岁的张晓光顺利晋升为副厅级助理巡视员,并被推荐赴东北高速主持工作。交通厅的文件中将张晓光描述为:“年富力强,思想解放,工作开拓。是我厅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
正是调任东北高速,张晓光走向了犯罪深渊。
检方指控,就在张晓光调离高路局之前,曾上演“金蝉脱壳”———指使该局财务科以“除耗雪油费”名义拨付给物资分公司118万元,将此前的借款核销,其中就包括销售杨晓萍倒运的润滑油产生的3.8万元费用。
而这一行为列为检方对张晓光“贪污罪”指控中的第一项。
挪用东北高速4500万元
1999年7月起,张晓光作为东北高速的一大股东黑龙江交通厅的代表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对杨晓萍的帮助开始大手笔,造成了检方对其第三项指控“挪用公款罪”。
1998年5月,杨晓萍听说深圳市雕塑院有块地皮再不开发,市政府将收回,于是成立了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雕塑家园”
项目。该项目预计造价1.6亿元左右,但杨晓萍当时没有任何资金,只不过希望将该项目报批后转卖出去。
“项目批下来后找到张晓光,他答应帮我运作资金。”杨晓萍供述。
1999年8月,张晓光刚刚担任东北高速董事长不久,张晓光在深圳与杨晓萍会面。杨晓萍提出借东北高速资金使用,张晓光表示东北高速资金不便投资于房地产经营,但随后通过其他渠道帮助杨晓萍筹集了1.7亿元左右的资金。
其中三笔资金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黑龙江省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元;二是向新疆金新公司借2000万元,三是深圳百业顺合计算机有限公司3000万元。
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元。早在哈松大桥公司的2000万筹借以前,张晓光已经从某单位帮助杨晓萍筹借4000万元资金,但直至2000年末,杨晓萍无力归还,找到张晓光,于是张晓光铤而走险。检方指控,张晓光利用东北高速董事长及哈松大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指使哈松大桥公司于2000年12月5日与杨晓萍(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合作开发雕塑家园协议,汇给晓筑公司2000万元,约定使用期1年,收益为15%,即300万元。
金新公司的2000万元。2001年,新疆金新公司经理王某与张晓光商议,拟以金新公司、东北高速为发起人成立“金新西部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部基金’)”。
东北高速2001年12月11日董事会决议参与西部基金项目的投资,12月11日,东北高速与金新公司签订协议,东北高速总投资为2000万,占全部投资的16%。
按照张晓光此前与金新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只需在双方签订协议后10日内注入200万元启动资金即可。但恰在12月15日左右,张晓光去深圳开会,杨晓萍再次提出资金需求,于是张晓光将这份框架协议秘而不宣,于2001年12月20日将拟投资西部基金的2000万元汇入基金账户。
2001年12月25日,告知金新公司经理王某将此款转移至杨晓萍的晓筑公司,约定半年后归还。同日,杨晓萍按照张晓光授意,将其中200万元汇回西部基金账户作为启动资金,剩余1800万元被杨晓萍用于房地产经营活动,而成立西部基金的事情因种种原因最终不了了之。
上述两项为检方指控张晓光挪用公款的全部事实,涉案金额总计3300万元。
但张晓光代理律师胡亚非认为,对于哈松大桥公司借款一事,张晓光虽然任该公司董事长,但借款乃董事会决议,非张晓光个人行为,而且资金性质为借款,不存在“挪用”的概念。对于金新公司的借款,胡亚非认为是由新疆金新为主体发生的,与东北高速也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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