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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命
在“六人帮”这一组人阵容里,论武功绝对是温文最弱,就算连久未与人徒手搏战的哈森,在拳脚功夫上也曾颇有造诣,但在这三个战团里,却是温文最早取得胜利。
他不是打败了敌人而已——他打倒了三个敌手,包括那名给他推入火堆曾抢夺张小愁手上枪的歹徒。
但哈森对上的史斯可没那么便宜。
哈森想仗马来武术的翻身腾动小巧功夫狠辣杀者来引开史斯的注意力,可是史斯显然并不上当。
他孔武有力。
他当然要用对方比力气。
哈森闪躲腾身,时撤一把沙、一颗石子,想避开与史斯正面交锋。
可是,在三五次之后,哈森向他撤了一把泥之际,这“死士”却闭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连腰抱起,死缠不放。
这一来,哈森给这“庞然大物”一抱,就此落尽了下风。
史斯一用力,帽子掉了,赫然出现的是一头绿发。
哈森给史斯箍得透不过气来。
他几挣未脱,只好喘气大叫,决心要激对方先行放手再说:
“你放手!”
“去你的!”
“你不放手,我就杀了你!”
“你杀得了我?来啊!”“我藏有刀子,拨出来你就一定没命!”
“嘿,我个子大,可不是没脑的!你要是有刀子,还会告诉我?就算有,也断拔不出来!我箍死你!?
哈森听到自己的肌骨一齐呻吟的怪响。
所以他也怪叫起来:
“你先放手再说!”
“死士”龇着牙,就像一头绿发猛兽,道:“放手?我们不是在打架么?”
哈森这回听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惨呼了:
“打架——总得要放开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赢了,想骗我放手?你断了气我才放手!”
老实说,哈森真的觉得自己快断气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且,也快连呼息都停顿下来了!
所以,他挣动得赤脸通红,喘咳不已,嘶声说:
“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狞笑:“公你妈的道!我是中华子弟,龙的传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气不接下气、断了大半截气的说:“你放下我再说你这样箍着我什么龙连猪都不如只算是猪的传人!”
“什么!?”“死士”非常生气,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绿发竟然坚指如戟,陡然放手,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周身刺痛,一时酸软无力。根本还不了手。
“死士”却把哈森拦腰掀起,高举过顶,连转四匝,大吼:“你敢说我是猪的传人
我掷死你——!”
正要扔时,忽觉脑门一热。
血,直从他高、宽、隆起的鼻梁淌了下来。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凉冷。
他的脚一软。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从这真的变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滚”了下来。
他缓缓的拔出嵌在史斯绿发间的利刃,咕噜着说:
“什么传人都一样谁笨谁就是猪的传人”
他抹掉鼻孔淌出来的血,却涂得一脸都是:看来,给史斯这一轮猛箍,受伤显然不轻,能活得下来。已属侥幸了。
“我已告诉过你我是有刀子”
说着,脚一软,只觉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虽辛苦,支撑不住,站立不稳,可是并未真的晕过去了。
——许是因为意志力之故吧?
这时候,是晕不得的。
他这才倒地,却听“砰”的一声,一人也倒了下来,一个火烧的焦骸,却正好跟他对在一起!一把斧头。却刚好落在他左耳侧边,直嵌人地,差点还要了他的命!
——给你选择武器;一是绣花针,一是斧头,你选哪一样?
当然是斧头。
——如果你是武术界的一流高手。你会选那一样?
自然也是斧头。
一定是斧头。
绝对是斧头。
——无论是不是高手,都一样。
这不是武侠电影,也不是武侠小说,俗称:“一寸短。一寸险。”绝对是真话,也是真理:有长而实用的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比短而不实际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样,除非你拿不走斧头。
有些人所谓的“四两拨千斤”、“以弱胜强”、“以寡击众”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势下。要不然,还是以强胜弱、以众敌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个大块头和小个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汉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对对看,就知道什么是空话、废话、不着边际的无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虚击卖,谈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跆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术,多能在短期内(例如六个月至一年间)间便训练出比一般人强悍、能打倒敌手的功夫来。
同样如果修习一些讲究基本功夫、武德修养的武术,例如国术中一些较源远流长的武艺:太极、形意拳、咏春拳、翻子鹰爪功、大圣劈挂等拳术,就十分讲求基础功夫,可能修个一年半载,仍不一定能将所学的尽应用于自由搏击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修习传统国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
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惜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
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她怎么招架得了?
骆铃根本不招架。
她抢攻。
——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
方法,对骆铃而言,十分简单: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
这动作,还是当着敌人(辜剑)面前做的。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
——谁都晓得,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大敌当前之际。把一支针含在嘴里,或吞到肚子里去了。
所以,他在战斗中,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
不管伊唇一努,还是嘴儿一噘,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他都提心吊胆,怕遭暗算。
这样一来。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但眼前这“女敌”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
不过,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
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
——这女子,不简单哪!
(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却听骆铃“诘”的一笑,还啐了一句:
“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
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 -->>
1、卖命
在“六人帮”这一组人阵容里,论武功绝对是温文最弱,就算连久未与人徒手搏战的哈森,在拳脚功夫上也曾颇有造诣,但在这三个战团里,却是温文最早取得胜利。
他不是打败了敌人而已——他打倒了三个敌手,包括那名给他推入火堆曾抢夺张小愁手上枪的歹徒。
但哈森对上的史斯可没那么便宜。
哈森想仗马来武术的翻身腾动小巧功夫狠辣杀者来引开史斯的注意力,可是史斯显然并不上当。
他孔武有力。
他当然要用对方比力气。
哈森闪躲腾身,时撤一把沙、一颗石子,想避开与史斯正面交锋。
可是,在三五次之后,哈森向他撤了一把泥之际,这“死士”却闭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连腰抱起,死缠不放。
这一来,哈森给这“庞然大物”一抱,就此落尽了下风。
史斯一用力,帽子掉了,赫然出现的是一头绿发。
哈森给史斯箍得透不过气来。
他几挣未脱,只好喘气大叫,决心要激对方先行放手再说:
“你放手!”
“去你的!”
“你不放手,我就杀了你!”
“你杀得了我?来啊!”“我藏有刀子,拨出来你就一定没命!”
“嘿,我个子大,可不是没脑的!你要是有刀子,还会告诉我?就算有,也断拔不出来!我箍死你!?
哈森听到自己的肌骨一齐呻吟的怪响。
所以他也怪叫起来:
“你先放手再说!”
“死士”龇着牙,就像一头绿发猛兽,道:“放手?我们不是在打架么?”
哈森这回听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惨呼了:
“打架——总得要放开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赢了,想骗我放手?你断了气我才放手!”
老实说,哈森真的觉得自己快断气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且,也快连呼息都停顿下来了!
所以,他挣动得赤脸通红,喘咳不已,嘶声说:
“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狞笑:“公你妈的道!我是中华子弟,龙的传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气不接下气、断了大半截气的说:“你放下我再说你这样箍着我什么龙连猪都不如只算是猪的传人!”
“什么!?”“死士”非常生气,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绿发竟然坚指如戟,陡然放手,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周身刺痛,一时酸软无力。根本还不了手。
“死士”却把哈森拦腰掀起,高举过顶,连转四匝,大吼:“你敢说我是猪的传人
我掷死你——!”
正要扔时,忽觉脑门一热。
血,直从他高、宽、隆起的鼻梁淌了下来。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凉冷。
他的脚一软。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从这真的变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滚”了下来。
他缓缓的拔出嵌在史斯绿发间的利刃,咕噜着说:
“什么传人都一样谁笨谁就是猪的传人”
他抹掉鼻孔淌出来的血,却涂得一脸都是:看来,给史斯这一轮猛箍,受伤显然不轻,能活得下来。已属侥幸了。
“我已告诉过你我是有刀子”
说着,脚一软,只觉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虽辛苦,支撑不住,站立不稳,可是并未真的晕过去了。
——许是因为意志力之故吧?
这时候,是晕不得的。
他这才倒地,却听“砰”的一声,一人也倒了下来,一个火烧的焦骸,却正好跟他对在一起!一把斧头。却刚好落在他左耳侧边,直嵌人地,差点还要了他的命!
——给你选择武器;一是绣花针,一是斧头,你选哪一样?
当然是斧头。
——如果你是武术界的一流高手。你会选那一样?
自然也是斧头。
一定是斧头。
绝对是斧头。
——无论是不是高手,都一样。
这不是武侠电影,也不是武侠小说,俗称:“一寸短。一寸险。”绝对是真话,也是真理:有长而实用的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比短而不实际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样,除非你拿不走斧头。
有些人所谓的“四两拨千斤”、“以弱胜强”、“以寡击众”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势下。要不然,还是以强胜弱、以众敌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个大块头和小个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汉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对对看,就知道什么是空话、废话、不着边际的无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虚击卖,谈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跆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术,多能在短期内(例如六个月至一年间)间便训练出比一般人强悍、能打倒敌手的功夫来。
同样如果修习一些讲究基本功夫、武德修养的武术,例如国术中一些较源远流长的武艺:太极、形意拳、咏春拳、翻子鹰爪功、大圣劈挂等拳术,就十分讲求基础功夫,可能修个一年半载,仍不一定能将所学的尽应用于自由搏击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修习传统国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
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惜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
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她怎么招架得了?
骆铃根本不招架。
她抢攻。
——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
方法,对骆铃而言,十分简单: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
这动作,还是当着敌人(辜剑)面前做的。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
——谁都晓得,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大敌当前之际。把一支针含在嘴里,或吞到肚子里去了。
所以,他在战斗中,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
不管伊唇一努,还是嘴儿一噘,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他都提心吊胆,怕遭暗算。
这样一来。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但眼前这“女敌”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
不过,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
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
——这女子,不简单哪!
(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却听骆铃“诘”的一笑,还啐了一句:
“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
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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