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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担忧地问赵元:“大郎,咱们这样不会得罪使臣吗?”
“没事,你们不必操心这个,”赵元眉头微蹙,:“吩咐灶上准备吃食,把这人招待好了,我有事回大营。”
几个人应了,立夏一直到赵元都走远了,还探头在看。
“你还看甚,”立春拽了她,“快些吧,外头还有好些个人马要安置,房间热水吃食样样都是麻烦事呢!”
立夏草草嗯了一声,跟着她往外走,心里还在想。大郎不愧是郎君的儿子哩,明明她还记得大郎小时候胖乎乎的样子,如今大郎只皱了眉头,她就跟见了郎君似的心尖发颤。
赵元快马回到了大营,吴恒叼着草秆儿靠在外头,看他回来救吐了草秆儿迎上来。
“怎么,你真抗旨啦?”他走在旁边绕着大红枣的鬓毛玩,眼里究竟还是流露出一丝忧虑。
赵元漫不经心地应道:“我身负军职,怎可随意离营?自然只有抗旨了。”
吴恒被大红枣嫌弃地驱赶开,他便挠着鼻子,啧了一声:“说真的,大郎,咱可真想不通你是怎个打算的,凭我家家世,想去一位王姬只怕得等下辈子……你就这么讨厌闵姬,不惜要得罪她?国君要是怪罪你,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话倒入情入理,像句人话。
赵元心想,等闲人约莫都是这样认为的,可他们哪儿知晓自己与赵冕之间的恩怨呢?
他叹了口气:“你只想那好的方面,我若娶了王姬,就得留在绛城,国君拿捏了我,就等于拿捏了我阿父,阿父镇守西关七年,眼下盘乘虎视眈眈,若国君插手,这七年岂不白费了么!”他说的这话有些夸大其词,不过,赵冕不正是打着这个主意吗?
赵冕远在绛城,他未曾亲眼见过战况,只听到捷报频传,自然会觉得盘乘不值一提。赵国乃大国,魏国的先例在赵冕看来,不过因为国主年幼听信小人,并不是因为盘乘的强大。所以哪怕盘乘时刻威胁赵国边境,他也并不在意,只想着给西关大营换一个没有根基的将领……
如果他爹还像从前一样忠心耿耿,这一趟带了他回去,只怕就再没有机会领兵了。
赵元知道他爹的想法,国君若真能保证不动他分毫,他爹未必会想冒险带他离开。然而国君设下不过陷阱,若他爹真个回去,有朝一日手上兵权尽释,焉知国君不会反悔,将他杀了?他分明已经成为国君喉间一根鱼刺,不除不快!
两人一马走在大营里,太阳高悬,远处阵阵喊杀的练兵声响,马匹吆鸣,成排成排的兵器架……这里才是他们最熟悉的地方。他们如果没有跟随各自父亲来到西关,此刻应当轻袍缓带,呼朋唤友,要么纵马,要么狩猎,要么饮酒作画,红颜在侧才是常态。
如今对他们而言,沉重的披甲,闪烁寒光的长刀,喊打喊杀的声音,甚至于简陋的帐篷粗糙的饮食,这些东西令他们自在,待得如鱼得水。
“听说绛城正流行甚个寒石散,”吴恒突然开口,眯起眼睛看向远方的草原,“有时我也想回去试试,不披甲,换一身衣服,踩着木屐,或者出去打马球狩猎什么的……不过再想想,也觉得没啥意思,咱们骑马都是狩的人头,几百里草原随便跑!那才叫一个过瘾!”
他转头看向赵元,神情十分认真:“你是不能回去,那里能把人憋疯了。”
赵元也看他,吴恒长得帅,不过天天在日头下晒,毕竟黑了,脸上还有些摸爬滚打带来的细小擦痕。他忍不住乐,其实吧,这也是自己的模样。他除了晒不太黑,身上也到处都是疤,好了留下印子去不掉,太阳一朝,还会反光!
“行了,你帮我送毛毛回马房,我还得去见我阿父呢。”他拍拍吴恒的肩膀,把缰绳塞进对方手里,自己大步朝中军帐走去。
赵元掀开帐子,见里面就他爹一个人。
“阿父。”他走进去,坐下来把赵谌正在看的书卷抢走,丢到一旁。
“你瞧瞧我这身衣服如何?”
赵谌早习惯儿子的土匪作风,没了书也就不看了。他斜撑着头,打量了一下赵元,眼里便含了笑意。据说臭美是雄性动物的求偶方式,赵元迎着他爹的视线挺起胸脯,见对方目露欣赏,表情跟着得意几分。
“颇能见人。”赵谌评价一句。
赵元不满意道:“就这样?没别的了?”
赵谌低低笑了,看着他的眼睛:“好吧,还有……阿奴这身衣服,倒让我想亲手替你脱了……这样说,可否?”
某只瞬间表演猴子屁股是什么颜色。
赵谌忍住... -->>
立秋担忧地问赵元:“大郎,咱们这样不会得罪使臣吗?”
“没事,你们不必操心这个,”赵元眉头微蹙,:“吩咐灶上准备吃食,把这人招待好了,我有事回大营。”
几个人应了,立夏一直到赵元都走远了,还探头在看。
“你还看甚,”立春拽了她,“快些吧,外头还有好些个人马要安置,房间热水吃食样样都是麻烦事呢!”
立夏草草嗯了一声,跟着她往外走,心里还在想。大郎不愧是郎君的儿子哩,明明她还记得大郎小时候胖乎乎的样子,如今大郎只皱了眉头,她就跟见了郎君似的心尖发颤。
赵元快马回到了大营,吴恒叼着草秆儿靠在外头,看他回来救吐了草秆儿迎上来。
“怎么,你真抗旨啦?”他走在旁边绕着大红枣的鬓毛玩,眼里究竟还是流露出一丝忧虑。
赵元漫不经心地应道:“我身负军职,怎可随意离营?自然只有抗旨了。”
吴恒被大红枣嫌弃地驱赶开,他便挠着鼻子,啧了一声:“说真的,大郎,咱可真想不通你是怎个打算的,凭我家家世,想去一位王姬只怕得等下辈子……你就这么讨厌闵姬,不惜要得罪她?国君要是怪罪你,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话倒入情入理,像句人话。
赵元心想,等闲人约莫都是这样认为的,可他们哪儿知晓自己与赵冕之间的恩怨呢?
他叹了口气:“你只想那好的方面,我若娶了王姬,就得留在绛城,国君拿捏了我,就等于拿捏了我阿父,阿父镇守西关七年,眼下盘乘虎视眈眈,若国君插手,这七年岂不白费了么!”他说的这话有些夸大其词,不过,赵冕不正是打着这个主意吗?
赵冕远在绛城,他未曾亲眼见过战况,只听到捷报频传,自然会觉得盘乘不值一提。赵国乃大国,魏国的先例在赵冕看来,不过因为国主年幼听信小人,并不是因为盘乘的强大。所以哪怕盘乘时刻威胁赵国边境,他也并不在意,只想着给西关大营换一个没有根基的将领……
如果他爹还像从前一样忠心耿耿,这一趟带了他回去,只怕就再没有机会领兵了。
赵元知道他爹的想法,国君若真能保证不动他分毫,他爹未必会想冒险带他离开。然而国君设下不过陷阱,若他爹真个回去,有朝一日手上兵权尽释,焉知国君不会反悔,将他杀了?他分明已经成为国君喉间一根鱼刺,不除不快!
两人一马走在大营里,太阳高悬,远处阵阵喊杀的练兵声响,马匹吆鸣,成排成排的兵器架……这里才是他们最熟悉的地方。他们如果没有跟随各自父亲来到西关,此刻应当轻袍缓带,呼朋唤友,要么纵马,要么狩猎,要么饮酒作画,红颜在侧才是常态。
如今对他们而言,沉重的披甲,闪烁寒光的长刀,喊打喊杀的声音,甚至于简陋的帐篷粗糙的饮食,这些东西令他们自在,待得如鱼得水。
“听说绛城正流行甚个寒石散,”吴恒突然开口,眯起眼睛看向远方的草原,“有时我也想回去试试,不披甲,换一身衣服,踩着木屐,或者出去打马球狩猎什么的……不过再想想,也觉得没啥意思,咱们骑马都是狩的人头,几百里草原随便跑!那才叫一个过瘾!”
他转头看向赵元,神情十分认真:“你是不能回去,那里能把人憋疯了。”
赵元也看他,吴恒长得帅,不过天天在日头下晒,毕竟黑了,脸上还有些摸爬滚打带来的细小擦痕。他忍不住乐,其实吧,这也是自己的模样。他除了晒不太黑,身上也到处都是疤,好了留下印子去不掉,太阳一朝,还会反光!
“行了,你帮我送毛毛回马房,我还得去见我阿父呢。”他拍拍吴恒的肩膀,把缰绳塞进对方手里,自己大步朝中军帐走去。
赵元掀开帐子,见里面就他爹一个人。
“阿父。”他走进去,坐下来把赵谌正在看的书卷抢走,丢到一旁。
“你瞧瞧我这身衣服如何?”
赵谌早习惯儿子的土匪作风,没了书也就不看了。他斜撑着头,打量了一下赵元,眼里便含了笑意。据说臭美是雄性动物的求偶方式,赵元迎着他爹的视线挺起胸脯,见对方目露欣赏,表情跟着得意几分。
“颇能见人。”赵谌评价一句。
赵元不满意道:“就这样?没别的了?”
赵谌低低笑了,看着他的眼睛:“好吧,还有……阿奴这身衣服,倒让我想亲手替你脱了……这样说,可否?”
某只瞬间表演猴子屁股是什么颜色。
赵谌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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