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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刀,要么就是管刺,甚至五连发都能拿出来镇镇场面。
这些城郊结合部的混子也只能混到铁棍西瓜刀这份上了,有把枪还是破狼狗,打都打不死人的那种。
孙易拖着西瓜刀,迎着人群就冲了上去,那几个来看热闹的社会大哥瞪大了眼睛,当初他们有参与过北河滩一战的,却还有错过好戏的,早听说孙易以一敌百,今天以一敌百看不到了,以一敌几十还能见到。
有的时候这些城郊小混子更难对付,下手没轻重,完全就是要砍死人的狠劲,做事头脑发热下手全无顾忌。
孙易一刀就把当头冲来的一个小子破了膛,从肩头一直到小腹全都给划开,皮肉翻卷,鲜血直冒,西瓜刀没有刀尖,所以这一刀下去,看起来血淋淋的,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伤害。
肩头挨了一棍子,一脚踹出去,对方的肠子都快要被踹断了,跟上去再向肚子上剁一刀,鲜血飞溅。
孙易砍得兴起,鲜血最高的都飞起三五米高,血淋淋得让在场所有的男人的身体都有些发抖了。
孙易更是被淋了一身的血,血人一样的拼杀着,气势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哪怕这些年青人凶狠,可是碰到了孙易这个更加凶狠的,刀刀下去都是开膛破肚,自己挨上一棍子连晃都不晃一样。
对打来的棍子,甚至是镐把,孙易连躲都懒得惨,但是刀子休想近身,当孙易劈倒了十多个人之后,也不知是谁先尖叫了一声,扔了手上的镐把调头就跑。
羊群效应弥漫开,有了一个带头的,就更多人跟着,孙易拎着西瓜刀在后头狂追,追上一个,一刀就从后背劈下去,把人劈得鲜血飞溅,然后一头栽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孙易一直追出去两条街,看到了警灯闪烁才退了回来,回来的孙易直接就把身上的衣服甩掉了,光着膀子一身的血气,惊得整个豪圣大厦里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孙易走过马平安身前的时候,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杀气和血气冲得马平安忍不住倒退了一步,野战部队的军官,服役几年都未必能见血。
至于那几个社会大哥,更是努力地调整着脸上的肌肉,让自己的笑意到更像是佩服和恭喜,至于是不是有献媚的成份在,就看别人怎么看了。
孙易拔下大堂里饮水机上的水桶,站在门外的下水井旁边冲着脑袋就倒了下去,清水混着鲜血从脚下流淌而过,蜿蜒着流进了下水道。
大堂经理赶紧招呼手下又送过来两大桶水给孙易清洗,至于那些被砍翻,实际还没有丧失行动能力的小混子们,努力地爬向面包车,面包车歪歪扭扭地向远处开去。
一辆警车开了过来,车上还带着两个被孙易砍翻的小弟,下了车把小弟拖出来,指着孙易道,“是他吗?”
孙易一扭头,目光阴狠地看着他们,吓得这两个小弟一缩脖子,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是我们两个砍着玩弄伤的!真的不是他!”
见两个小弟不肯承认,两名警察也就懒得多管了,哪怕满地的鲜血,可是没有受害人,总不能因为人家身上有血就抓回去吧。
再说,孙易在警务系统里也算是出了名,单枪匹马干翻了一个副局长,五六名特警强攻没有攻下来,把人全都放翻了,这种狠角色,只要犯的事不大,就没有人乐意管,更何况,人家还是白市长亲自见过的人物,一个处理不好就通天了。
“用不用送你们去医院?”一名年老的警察问道。
“不用,我们自己能走!”两个少年还在强撑着,身体却已经开始摇晃了。
最后还是用警车送他们去了医院,死了人大家都有麻烦。
孙易把身上冲得差不多了,接过经理递过来的一件衣服披上,没理马平安和那两个大哥,先到了柳姐面前上下看了看,“姐,没事吧?”
“没事没事,你这身上……没伤!”柳姐有些急切地看着孙易,发现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她可以亲眼看到一根镐把狠狠地砸到了肩头。
“我皮粗肉厚,经得住打,走走,咱们上楼!”孙易说着拉着柳姐就上了电梯。
马平安的脸色白一阵青一阵,难看之极,而那几个社会大哥后悔得直跺脚,当初孙易为啥会以一敌百,非要干掉李随风?还不是因为一个女人,这次,还不是又因为女人。
如果当初自己不是看热闹,而是伸手帮一把的话,那孙易欠自己的人情可欠大了,可是现在,多么好的机会就从眼前溜过去了。
砍刀,要么就是管刺,甚至五连发都能拿出来镇镇场面。
这些城郊结合部的混子也只能混到铁棍西瓜刀这份上了,有把枪还是破狼狗,打都打不死人的那种。
孙易拖着西瓜刀,迎着人群就冲了上去,那几个来看热闹的社会大哥瞪大了眼睛,当初他们有参与过北河滩一战的,却还有错过好戏的,早听说孙易以一敌百,今天以一敌百看不到了,以一敌几十还能见到。
有的时候这些城郊小混子更难对付,下手没轻重,完全就是要砍死人的狠劲,做事头脑发热下手全无顾忌。
孙易一刀就把当头冲来的一个小子破了膛,从肩头一直到小腹全都给划开,皮肉翻卷,鲜血直冒,西瓜刀没有刀尖,所以这一刀下去,看起来血淋淋的,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伤害。
肩头挨了一棍子,一脚踹出去,对方的肠子都快要被踹断了,跟上去再向肚子上剁一刀,鲜血飞溅。
孙易砍得兴起,鲜血最高的都飞起三五米高,血淋淋得让在场所有的男人的身体都有些发抖了。
孙易更是被淋了一身的血,血人一样的拼杀着,气势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哪怕这些年青人凶狠,可是碰到了孙易这个更加凶狠的,刀刀下去都是开膛破肚,自己挨上一棍子连晃都不晃一样。
对打来的棍子,甚至是镐把,孙易连躲都懒得惨,但是刀子休想近身,当孙易劈倒了十多个人之后,也不知是谁先尖叫了一声,扔了手上的镐把调头就跑。
羊群效应弥漫开,有了一个带头的,就更多人跟着,孙易拎着西瓜刀在后头狂追,追上一个,一刀就从后背劈下去,把人劈得鲜血飞溅,然后一头栽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孙易一直追出去两条街,看到了警灯闪烁才退了回来,回来的孙易直接就把身上的衣服甩掉了,光着膀子一身的血气,惊得整个豪圣大厦里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孙易走过马平安身前的时候,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杀气和血气冲得马平安忍不住倒退了一步,野战部队的军官,服役几年都未必能见血。
至于那几个社会大哥,更是努力地调整着脸上的肌肉,让自己的笑意到更像是佩服和恭喜,至于是不是有献媚的成份在,就看别人怎么看了。
孙易拔下大堂里饮水机上的水桶,站在门外的下水井旁边冲着脑袋就倒了下去,清水混着鲜血从脚下流淌而过,蜿蜒着流进了下水道。
大堂经理赶紧招呼手下又送过来两大桶水给孙易清洗,至于那些被砍翻,实际还没有丧失行动能力的小混子们,努力地爬向面包车,面包车歪歪扭扭地向远处开去。
一辆警车开了过来,车上还带着两个被孙易砍翻的小弟,下了车把小弟拖出来,指着孙易道,“是他吗?”
孙易一扭头,目光阴狠地看着他们,吓得这两个小弟一缩脖子,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是我们两个砍着玩弄伤的!真的不是他!”
见两个小弟不肯承认,两名警察也就懒得多管了,哪怕满地的鲜血,可是没有受害人,总不能因为人家身上有血就抓回去吧。
再说,孙易在警务系统里也算是出了名,单枪匹马干翻了一个副局长,五六名特警强攻没有攻下来,把人全都放翻了,这种狠角色,只要犯的事不大,就没有人乐意管,更何况,人家还是白市长亲自见过的人物,一个处理不好就通天了。
“用不用送你们去医院?”一名年老的警察问道。
“不用,我们自己能走!”两个少年还在强撑着,身体却已经开始摇晃了。
最后还是用警车送他们去了医院,死了人大家都有麻烦。
孙易把身上冲得差不多了,接过经理递过来的一件衣服披上,没理马平安和那两个大哥,先到了柳姐面前上下看了看,“姐,没事吧?”
“没事没事,你这身上……没伤!”柳姐有些急切地看着孙易,发现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她可以亲眼看到一根镐把狠狠地砸到了肩头。
“我皮粗肉厚,经得住打,走走,咱们上楼!”孙易说着拉着柳姐就上了电梯。
马平安的脸色白一阵青一阵,难看之极,而那几个社会大哥后悔得直跺脚,当初孙易为啥会以一敌百,非要干掉李随风?还不是因为一个女人,这次,还不是又因为女人。
如果当初自己不是看热闹,而是伸手帮一把的话,那孙易欠自己的人情可欠大了,可是现在,多么好的机会就从眼前溜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