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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吟了少顷,他回道:“每日重复枯坐静修,久了自然会有些厌倦。可是我不能停下来,我还得走得更远才行。我现在是挺喜欢吵闹的尘世,但我更希望能够找到我爱的人。只要和她在一起,无论尘世还是仙境都会喜欢,哪怕是孤寂的小小结界里,都能满足。”
“你想她了,云绰,是不是?”
“是啊,想她,天天都想。”
“那你,玄铁剑,不带走?”萝莉继续问他。
关于山海界和沧溟星的经历,他都简简单单跟她说过,有些事情她有兴趣,也会详说一遍。
“没有必要带走了。”他回答道。
当年把玄铁剑留在沧溟星,其实也是有诸多原因。那把剑,是云绰亲手炼制的唯一一把法器,对他来说本来是有意义非凡。但在沧溟星,玄铁剑却在他无意的借用下成为姜岑的佩剑。对于姜岑,临走之前他多少还是有些无法释怀,所以最终留下了她用过的玄铁剑。这既是留下她存在过痕迹,也是他下意识的一种逃避,没有带着,就免得他想起姜岑。
后来在星空中,他有想了许多事情,渐渐开始释怀往事。现在即便没有玄铁剑,他也可以淡然回忆姜岑,不会再生愧疚逃避之意。
而云绰,自始至终都在他的心里,就算没有玄铁剑和血菩提,他也决不会忘记。
器物,终究只是器物而已。那把剑,或许再过几百年就被随意蚀坏了,而那些事情,只会慢慢会在心中沉淀,发酵,越来越浓,越来越醇。
在面摊老板爽朗的吆喝声中,两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摆在了二人面前。
“别说这些了,一会儿吃饱了叔叔带你去玩好玩的。”他笑着拿起筷子,品尝许久未曾尝过的人间五谷味道。
萝莉点点头,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很快,二人便用过了午饭。何易留下今晨刚刚从滕大海手里拿来的碎银子,牵着萝莉便上了街。
刚刚吃过热食的小丫头樱唇红润了许多,看起来更加可爱。她的穿着本就十分乍眼,此时又被何易这个怪叔叔牵着,路上行人看见之后都不由侧目,议论纷纷。
饶是以何易飞剑刺不破的厚脸皮,在听到无数次正义的评判之后也有些挂不住。暗暗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给萝莉穿几件衣服,才稍稍掩饰下了内心的尴尬之意。
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多数百姓都让自己闲了下来,或是忙碌筹备夜晚的灯会之事,或是休憩让子女来干活,自己和老邻居谈谈天,叙叙这一年来的得与失。
街上除了纷纷行人之外,还有不少追逐嬉戏的孩童。那些小家伙们大部分比萝莉年纪还小,一个个玩炮竹躲迷藏,在街上笑得不亦乐乎。有些个胆大的小男孩见了玉人般的萝莉之后,甚至还跑过来打算搭讪揩油,然后被何易一脸无语地一个个撵走。
撵走几波小孩之后,他的名声一下子更臭了,整条大街甚至整个城镇都在一阵童言无忌的小谣里知道了有一个武林流浪汉下流无耻,把自己的侄女怎么怎么样的事。
被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指点,何易不得已只好带着小丫头一头钻进小巷里,不由分说取出苏止念给一件鹅黄裙子给她套上。
而后,便是一阵阵老牛吃嫩草的谣言再度传开。
“丫头,要不你叫我爹吧。”何易黑着脸低声说道。
萝莉一直都是叫他名字,而他又以叔叔自居,这才导致人们这般议论。要是换个称谓,或许就好多了。
可惜,萝莉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想也不想就答道:“你,不是,我不要。”
“……”
何易仰天长叹。
本来是带她来看热闹的,结果自己反而成了最热闹的话题!
算了,让人说就让人说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半天时间,二人逛了大半个城镇,看了许多有趣的东西,如已经筹备完毕,只等夜色到来的登楼;如美丽精致的小河花船,还有家家户户各式各样的花灯,都是一道靓丽景色。除此之外,一阵阵挡不住的扑鼻香气也充斥着整个城镇,光是闻着味道猜测,他就想到了上百种食物。
临近黄昏,何易带这萝莉在穿城而过的小河边上闲坐休息。
河边人流较少,柳树下阵阵清风吹散了城里的繁华,让耳朵一下子清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个语调高昂,如同肆意呼喊的怪声传入二人耳朵里。
“怪客一把刀,群贤尽折腰。旧时阅山海,来日比天高。”
; 沉吟了少顷,他回道:“每日重复枯坐静修,久了自然会有些厌倦。可是我不能停下来,我还得走得更远才行。我现在是挺喜欢吵闹的尘世,但我更希望能够找到我爱的人。只要和她在一起,无论尘世还是仙境都会喜欢,哪怕是孤寂的小小结界里,都能满足。”
“你想她了,云绰,是不是?”
“是啊,想她,天天都想。”
“那你,玄铁剑,不带走?”萝莉继续问他。
关于山海界和沧溟星的经历,他都简简单单跟她说过,有些事情她有兴趣,也会详说一遍。
“没有必要带走了。”他回答道。
当年把玄铁剑留在沧溟星,其实也是有诸多原因。那把剑,是云绰亲手炼制的唯一一把法器,对他来说本来是有意义非凡。但在沧溟星,玄铁剑却在他无意的借用下成为姜岑的佩剑。对于姜岑,临走之前他多少还是有些无法释怀,所以最终留下了她用过的玄铁剑。这既是留下她存在过痕迹,也是他下意识的一种逃避,没有带着,就免得他想起姜岑。
后来在星空中,他有想了许多事情,渐渐开始释怀往事。现在即便没有玄铁剑,他也可以淡然回忆姜岑,不会再生愧疚逃避之意。
而云绰,自始至终都在他的心里,就算没有玄铁剑和血菩提,他也决不会忘记。
器物,终究只是器物而已。那把剑,或许再过几百年就被随意蚀坏了,而那些事情,只会慢慢会在心中沉淀,发酵,越来越浓,越来越醇。
在面摊老板爽朗的吆喝声中,两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摆在了二人面前。
“别说这些了,一会儿吃饱了叔叔带你去玩好玩的。”他笑着拿起筷子,品尝许久未曾尝过的人间五谷味道。
萝莉点点头,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很快,二人便用过了午饭。何易留下今晨刚刚从滕大海手里拿来的碎银子,牵着萝莉便上了街。
刚刚吃过热食的小丫头樱唇红润了许多,看起来更加可爱。她的穿着本就十分乍眼,此时又被何易这个怪叔叔牵着,路上行人看见之后都不由侧目,议论纷纷。
饶是以何易飞剑刺不破的厚脸皮,在听到无数次正义的评判之后也有些挂不住。暗暗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给萝莉穿几件衣服,才稍稍掩饰下了内心的尴尬之意。
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多数百姓都让自己闲了下来,或是忙碌筹备夜晚的灯会之事,或是休憩让子女来干活,自己和老邻居谈谈天,叙叙这一年来的得与失。
街上除了纷纷行人之外,还有不少追逐嬉戏的孩童。那些小家伙们大部分比萝莉年纪还小,一个个玩炮竹躲迷藏,在街上笑得不亦乐乎。有些个胆大的小男孩见了玉人般的萝莉之后,甚至还跑过来打算搭讪揩油,然后被何易一脸无语地一个个撵走。
撵走几波小孩之后,他的名声一下子更臭了,整条大街甚至整个城镇都在一阵童言无忌的小谣里知道了有一个武林流浪汉下流无耻,把自己的侄女怎么怎么样的事。
被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指点,何易不得已只好带着小丫头一头钻进小巷里,不由分说取出苏止念给一件鹅黄裙子给她套上。
而后,便是一阵阵老牛吃嫩草的谣言再度传开。
“丫头,要不你叫我爹吧。”何易黑着脸低声说道。
萝莉一直都是叫他名字,而他又以叔叔自居,这才导致人们这般议论。要是换个称谓,或许就好多了。
可惜,萝莉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想也不想就答道:“你,不是,我不要。”
“……”
何易仰天长叹。
本来是带她来看热闹的,结果自己反而成了最热闹的话题!
算了,让人说就让人说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半天时间,二人逛了大半个城镇,看了许多有趣的东西,如已经筹备完毕,只等夜色到来的登楼;如美丽精致的小河花船,还有家家户户各式各样的花灯,都是一道靓丽景色。除此之外,一阵阵挡不住的扑鼻香气也充斥着整个城镇,光是闻着味道猜测,他就想到了上百种食物。
临近黄昏,何易带这萝莉在穿城而过的小河边上闲坐休息。
河边人流较少,柳树下阵阵清风吹散了城里的繁华,让耳朵一下子清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个语调高昂,如同肆意呼喊的怪声传入二人耳朵里。
“怪客一把刀,群贤尽折腰。旧时阅山海,来日比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