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七章 强骑列阵金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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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宝一边跑,一边在脱着他的那一身金甲,就在一个时辰前,他有多希望全天下的人注视到自己,而现在,他就有多希望全天下的人忘了自己,起码,能让背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凶神恶煞忘了自己,越远越好!
刚才慕容宝几次想要勒马回逃,但是战马却如同中了邪一样,左拉右拉都始终不动,也许是被晋军疯狂的冲击和刘裕那恶鬼天神一般的凛然杀气所震慑,腿脚都不好使了,所以慕容宝无奈只能下马逃命了,可这身贵重的金甲,这会儿却反而成了最累赘的东西。
刘裕的快步如飞,离慕容宝已经不到百步了,他的身形飞快地掠过了慕容宝的座骑,顺手抄起了挂在马鞍之上的弓箭,刚才的大弓在突阵时扔掉了,也许,现在的这张大弓,能起到关键时的决定作用。
只是这张弓一入手,刘裕的眉头就一微皱,成天与这些兵器铠甲打交道的他,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看起来大弓是上好的檀木材质,上面雕刻了美丽的花纹与图案,还用羽毛装饰得五颜六色,弓背之上手握之处还有上好的貂皮扶手,可是刘裕一拿此弓,就心下雪亮,此弓看似沉重,着手却轻,大约是只有二石二三斗的弓力,甚至还不如普通晋军用的步弓,想是这慕容宝武功平平,却又为了维持自己的世子地位,在弓上作了些手脚,糊弄人呢。
刘裕这一愣神,慕容宝倒是脱掉了两片甲胄,连腰上围着的裙甲也给他解开了,若是刚才的北府军将士看到,一定会乐掉下巴,这些金甲,可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不是那一层薄薄镀着金箔的铅疙瘩,所以,才会让慕容宝穿的这么吃力,跑起来都得一边跑一边脱。
刘裕冷笑道:“往哪里跑!”正要拔腿开追,可是身后三里处,却响起了一阵沉重的号角之声,他的脸色一变,看向了身后,只见身后的那片烟雾,已经几乎全部散尽,五百余甲骑俱装,分为三列列阵,缓步前行,而当先一人,全身银甲,手持一杆长枪,冷电般的眼睛,直刺自己,可不正是慕容凤?
刘裕一下子反映了过来,心中暗叫糟糕,自己刚才千算万算,对慕容宝的攻击可谓完美,但终归还是让慕容凤冲了上来,这位名将绝不可能在河边永远那样呆着,尤其是在自己这里杀声动地的情况下,终于,在自己的背后,仍然是出现了一支真正的,强大的甲骑俱装。
刘裕转眼四顾,只见北府军的战士们,仍然在和燕军的甲骑俱装杀成一团,不过胜负已经渐渐地分出,还能战斗的甲骑俱装,以及那些前面的燕军步兵,已经不到三百人,随着慕容宝的逃离,更是失去了主心骨,不少人是在麻木,机械地,几乎是为了生存本能地在厮杀,却是没有了任何的希望,而北府军的将士们杀得兴起,呼喊吼叫,甚至都没怎么顾得上注意到身后的危险。
刘裕咬了咬牙,这种超人的战场嗅觉几乎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让他多次在战场上自救和救人的秘密所在。
他的心中迅速地作出了判断,现在的首要任务已经不是去追杀那跑出百余步外的慕容宝了,虽然自己这样追肯定能追上,但万一对面慕容垂派骑来救就说不准了,对胜负的荣誉未必真的能让他不顾自己世子的死活。
更不用说现在真正的劲敌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身后了,他们可是经过了充分的休息,养精蓄锐,本方之前所用的一切诈术与埋伏,现在都不可再用,只有在这里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与之一决胜负,在平原上以铁甲步兵硬扛甲骑俱装,那得需要阵形和组织才行,只靠血肉之躯,即使是壮如刘敬宣这样的人熊,也难以抵抗。
于是刘裕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他扭过了头,再也不看慕容宝一眼,翻身骑上了慕容宝的坐骑,那匹高头大马摇头长嘶,似乎想要把这个敌人甩下来,刘裕狠狠地一脚踢在它的肋侧之上,这一下是以前跟慕容兰学的,在这里一脚,可以让马儿一下子又痛又酸,失去掀人的力量,一般来说,即使是烈马,只这一下也会老实得多了,战马经过训练,往往早就给人踢过这里,心理上有阴暗,只要用力一踢,几乎是必然安定。
果然,这匹坐骑猛地浑身一抖,然后就是低头顺从,再也不敢左摇右摆了,刘裕大声用鲜卑语和汉语先后说道:“别再打了,燕军将士,停止战斗,我保证你们的安全。”
打斗渐渐地平息了下来,刘裕的声音,中气十足,即使是在一片兵刃相击之中,仍然是清晰可闻,北府军将士们与燕国的步骑,放下了兵刃,互相戒备着,把本方的伤者同伴拖回到自己这里,重新形成了两个集团,相隔十余步,燕军刚才还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甲骑俱装和步兵,这时候还能自己骑在马上或者是站着的,已经不到二百人了,个个身上伤痕累累,垂头丧气,而北府军将士们也都是浑身浴血,汗透重甲,可是人人脸上都是兴奋之色。
刘裕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大弓,而弓的一端,顶着慕容宝的那顶漂亮羽冠,他大声道:“你们可看清楚了,这弓,这马,还有这顶羽冠,是谁的?”
一个声音惊呼道:“这是,这是世子的,你把他怎么了?!”
刘裕朗声道:“你们的世子,让你们留下来拼命,为他争取逃跑的时间,这就是你们的主将,你们的世子,现在就象一个丧家的野狗一样,逃回他的父王那里了。我刘裕刘寄奴,可以为我的兄弟们献出生命,只为他们活下来,而你们的世子,却只会让你们为他拼命,好让他能活下来。燕军将士们,你们还想为这样的人战斗吗?”
慕容宝一边跑,一边在脱着他的那一身金甲,就在一个时辰前,他有多希望全天下的人注视到自己,而现在,他就有多希望全天下的人忘了自己,起码,能让背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凶神恶煞忘了自己,越远越好!
刚才慕容宝几次想要勒马回逃,但是战马却如同中了邪一样,左拉右拉都始终不动,也许是被晋军疯狂的冲击和刘裕那恶鬼天神一般的凛然杀气所震慑,腿脚都不好使了,所以慕容宝无奈只能下马逃命了,可这身贵重的金甲,这会儿却反而成了最累赘的东西。
刘裕的快步如飞,离慕容宝已经不到百步了,他的身形飞快地掠过了慕容宝的座骑,顺手抄起了挂在马鞍之上的弓箭,刚才的大弓在突阵时扔掉了,也许,现在的这张大弓,能起到关键时的决定作用。
只是这张弓一入手,刘裕的眉头就一微皱,成天与这些兵器铠甲打交道的他,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看起来大弓是上好的檀木材质,上面雕刻了美丽的花纹与图案,还用羽毛装饰得五颜六色,弓背之上手握之处还有上好的貂皮扶手,可是刘裕一拿此弓,就心下雪亮,此弓看似沉重,着手却轻,大约是只有二石二三斗的弓力,甚至还不如普通晋军用的步弓,想是这慕容宝武功平平,却又为了维持自己的世子地位,在弓上作了些手脚,糊弄人呢。
刘裕这一愣神,慕容宝倒是脱掉了两片甲胄,连腰上围着的裙甲也给他解开了,若是刚才的北府军将士看到,一定会乐掉下巴,这些金甲,可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不是那一层薄薄镀着金箔的铅疙瘩,所以,才会让慕容宝穿的这么吃力,跑起来都得一边跑一边脱。
刘裕冷笑道:“往哪里跑!”正要拔腿开追,可是身后三里处,却响起了一阵沉重的号角之声,他的脸色一变,看向了身后,只见身后的那片烟雾,已经几乎全部散尽,五百余甲骑俱装,分为三列列阵,缓步前行,而当先一人,全身银甲,手持一杆长枪,冷电般的眼睛,直刺自己,可不正是慕容凤?
刘裕一下子反映了过来,心中暗叫糟糕,自己刚才千算万算,对慕容宝的攻击可谓完美,但终归还是让慕容凤冲了上来,这位名将绝不可能在河边永远那样呆着,尤其是在自己这里杀声动地的情况下,终于,在自己的背后,仍然是出现了一支真正的,强大的甲骑俱装。
刘裕转眼四顾,只见北府军的战士们,仍然在和燕军的甲骑俱装杀成一团,不过胜负已经渐渐地分出,还能战斗的甲骑俱装,以及那些前面的燕军步兵,已经不到三百人,随着慕容宝的逃离,更是失去了主心骨,不少人是在麻木,机械地,几乎是为了生存本能地在厮杀,却是没有了任何的希望,而北府军的将士们杀得兴起,呼喊吼叫,甚至都没怎么顾得上注意到身后的危险。
刘裕咬了咬牙,这种超人的战场嗅觉几乎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让他多次在战场上自救和救人的秘密所在。
他的心中迅速地作出了判断,现在的首要任务已经不是去追杀那跑出百余步外的慕容宝了,虽然自己这样追肯定能追上,但万一对面慕容垂派骑来救就说不准了,对胜负的荣誉未必真的能让他不顾自己世子的死活。
更不用说现在真正的劲敌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身后了,他们可是经过了充分的休息,养精蓄锐,本方之前所用的一切诈术与埋伏,现在都不可再用,只有在这里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与之一决胜负,在平原上以铁甲步兵硬扛甲骑俱装,那得需要阵形和组织才行,只靠血肉之躯,即使是壮如刘敬宣这样的人熊,也难以抵抗。
于是刘裕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他扭过了头,再也不看慕容宝一眼,翻身骑上了慕容宝的坐骑,那匹高头大马摇头长嘶,似乎想要把这个敌人甩下来,刘裕狠狠地一脚踢在它的肋侧之上,这一下是以前跟慕容兰学的,在这里一脚,可以让马儿一下子又痛又酸,失去掀人的力量,一般来说,即使是烈马,只这一下也会老实得多了,战马经过训练,往往早就给人踢过这里,心理上有阴暗,只要用力一踢,几乎是必然安定。
果然,这匹坐骑猛地浑身一抖,然后就是低头顺从,再也不敢左摇右摆了,刘裕大声用鲜卑语和汉语先后说道:“别再打了,燕军将士,停止战斗,我保证你们的安全。”
打斗渐渐地平息了下来,刘裕的声音,中气十足,即使是在一片兵刃相击之中,仍然是清晰可闻,北府军将士们与燕国的步骑,放下了兵刃,互相戒备着,把本方的伤者同伴拖回到自己这里,重新形成了两个集团,相隔十余步,燕军刚才还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甲骑俱装和步兵,这时候还能自己骑在马上或者是站着的,已经不到二百人了,个个身上伤痕累累,垂头丧气,而北府军将士们也都是浑身浴血,汗透重甲,可是人人脸上都是兴奋之色。
刘裕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大弓,而弓的一端,顶着慕容宝的那顶漂亮羽冠,他大声道:“你们可看清楚了,这弓,这马,还有这顶羽冠,是谁的?”
一个声音惊呼道:“这是,这是世子的,你把他怎么了?!”
刘裕朗声道:“你们的世子,让你们留下来拼命,为他争取逃跑的时间,这就是你们的主将,你们的世子,现在就象一个丧家的野狗一样,逃回他的父王那里了。我刘裕刘寄奴,可以为我的兄弟们献出生命,只为他们活下来,而你们的世子,却只会让你们为他拼命,好让他能活下来。燕军将士们,你们还想为这样的人战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