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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入定一般的冷静。
他好久没有执行雨夜丛林任务了,本来是打酱油的回国相亲之旅没想到却遇到了这事。
不管那个女魔头对他怎么不好怎么看不上他,但他这个玩笑中的老丈人对他还挺好的,所以不看僧面看佛面无论如何这事他都得管。
弯腰低头屏住呼吸,确定西南方向,然后他就像是一只在黑暗中捕猎的豹子,什么狂风暴雨什么黑夜森林对他根本没有任何难度,因为他从小就是被谭瘸子这么训练出来的。
谭瘸子训练他的长途奔袭速度没有再用野生动物,不过这觉不代表体会仁慈,他这种人天生就不知道仁慈是何物!
这次他亲自上阵,一阵特战迷彩怀里端着一把最简单最实用的AK47。方法很简单,唐易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追上了立刻一阵扫射。
绝不是什么练习弹,而是真正杀人的子弹。
他好不容易把唐易养大会忍心开枪?
当然,因为上一次唐易进雨林,就是跟在谭瘸子身边跟他一起端着AK47扫射跟自己一起长大的一个师兄。
那个师兄逃命途中被毒蛇咬伤了右腿,速度便降了下来,但饶是如此谭瘸子也没有半点通融,反而一枪打瘸了那个师兄的左腿。
结果就是那个师兄现在还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但唐易也有唐易的特别之处,他是谭瘸子扔进狼群中唯一一个完完整整呆了足足三年的优等生。
其余七个不是死了,伤残就是半路求饶退出了。
那么按道理来说唐易在从林中的奔跑速度根本不用练习了,可是事实却是谭瘸子这辈子最骇人的本事就是密林追踪,这世界上没有他追不上的东西,不管是野兽还是人类。所以任何人想要从他眼皮底下逃生根本不可能。
唐易会甘愿认输?
当然不会,他同时创造了两个记录。
一个是他是第一个把谭瘸子甩到没影最后放弃追踪的人,没有特殊技巧,用的就是绝对速度,绝对的快,快到不可思议。
一个是他把谭瘸子彻底甩开以后,迂回到他得后面,在他身后跟踪了一天一夜以后才被谭瘸子发现,谭瘸子人生第一次认输,因为如果是敌人在他身后,他早死了100次了。
唐易在密林之中奔袭的姿态很优美,更像是一只觅食的豹子,不光速度快而且隐秘性极强,一阵急行下来,等他抬头距离凤凰岭已经只剩下两个山头了。
不过他并没有丝毫放松更没有停下来歇息,营救人质要的就是跟时间赛跑,早到一分钟和晚到一分钟的区别就是生与死。
不过也幸好天上没有雷电,否则他的急行军就会变得更加危险,他抬头看天,低头看着手上那只跟了他不知道多少年的军用手表,已经很破烂,可是这却是他心爱之物。
再次通过表盘上的指北针确定最后的方向和大概距离,他再次低头含胸弓着身子豹子一般出发。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雨点像刀子般打在他的面颊上,可是他却根本不为所动,脸上依然是一副坚毅而自信的表情。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不管是谁掳走了周大斌,他都会第一时间找到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40分钟后他已经身在爆风雨中的凤凰岭,这整座绵延不绝打大山都叫做大南山,凤凰岭只是其中一个并不显眼的小山头,这种时候恐怕除了唐易能够用这种非人类的速度赶到再也没人能够做得到。
他没有贸然出现而是匍匐在满地泥泞的荆棘丛中,屏住呼吸,双目如电,他的眼睛早已经完全适应了外面的黑暗,他至少可以轻松观察到远处100米范围内的任何情况。
凤凰岭的山头跟别的山头没什么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黑暗中那孤零零一座土坟一座墓碑。
唐易心中猛的一动,他印象中富豪们总喜欢把自家祖上和故人的墓地修缮的极其夸张奢华,可是眼前这座墓地也太过平常了吧?
如果不是周傲亲口所说,他绝不相信这就是中州五大富豪之一亡妻的埋骨之地。
外面有风声有语声又突然加进了电闪雷鸣却唯独没有人类的气息,唐易足够小心足够耐心,足足在荆棘丛中的泥水里潜伏了一刻钟这才起身来到墓前。
墓碑上的字力透纸背苍劲有力,好像要将自己的生命镌刻进去一般:爱妻楚林溪之墓。
唐易默默的站在墓碑跟前,大雨已经将一切可以追查的印记全部毁掉,他咧嘴苦笑,喃喃自语,“我该叫你声阿姨,你放心,若是我那便宜老丈人真死了我会把他找回来然后跟你合葬在一起,我想这会是他人生最大的愿望。”
说完他立刻低头含身进入搜索模式,他知道周大斌就在不久前来过这里,因为坟头上的荆棘刚刚被修建的整整齐齐,跟周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周大斌来这里看望自己死去的妻子,然后说说话,然后一不小心时间就到了中午,然后他开始起身往回走……
不,他没有起身往回走,如果往回走那肯定会跟寻找他的手下碰到,他就是那时候被人掳走的!
那么他到底去了哪里?
唐易仰望苍天,苍天浇了他一脑袋的暴雨,他环顾四周,四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隐藏着黑暗的敌人。
不过他非但没有紧张焦灼反而放松下来,他开始沿着一条看似根本不是路的小路在丛林中飞快的穿行,脸上时不时会露出原来如此的笑容。
和入定一般的冷静。
他好久没有执行雨夜丛林任务了,本来是打酱油的回国相亲之旅没想到却遇到了这事。
不管那个女魔头对他怎么不好怎么看不上他,但他这个玩笑中的老丈人对他还挺好的,所以不看僧面看佛面无论如何这事他都得管。
弯腰低头屏住呼吸,确定西南方向,然后他就像是一只在黑暗中捕猎的豹子,什么狂风暴雨什么黑夜森林对他根本没有任何难度,因为他从小就是被谭瘸子这么训练出来的。
谭瘸子训练他的长途奔袭速度没有再用野生动物,不过这觉不代表体会仁慈,他这种人天生就不知道仁慈是何物!
这次他亲自上阵,一阵特战迷彩怀里端着一把最简单最实用的AK47。方法很简单,唐易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追上了立刻一阵扫射。
绝不是什么练习弹,而是真正杀人的子弹。
他好不容易把唐易养大会忍心开枪?
当然,因为上一次唐易进雨林,就是跟在谭瘸子身边跟他一起端着AK47扫射跟自己一起长大的一个师兄。
那个师兄逃命途中被毒蛇咬伤了右腿,速度便降了下来,但饶是如此谭瘸子也没有半点通融,反而一枪打瘸了那个师兄的左腿。
结果就是那个师兄现在还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但唐易也有唐易的特别之处,他是谭瘸子扔进狼群中唯一一个完完整整呆了足足三年的优等生。
其余七个不是死了,伤残就是半路求饶退出了。
那么按道理来说唐易在从林中的奔跑速度根本不用练习了,可是事实却是谭瘸子这辈子最骇人的本事就是密林追踪,这世界上没有他追不上的东西,不管是野兽还是人类。所以任何人想要从他眼皮底下逃生根本不可能。
唐易会甘愿认输?
当然不会,他同时创造了两个记录。
一个是他是第一个把谭瘸子甩到没影最后放弃追踪的人,没有特殊技巧,用的就是绝对速度,绝对的快,快到不可思议。
一个是他把谭瘸子彻底甩开以后,迂回到他得后面,在他身后跟踪了一天一夜以后才被谭瘸子发现,谭瘸子人生第一次认输,因为如果是敌人在他身后,他早死了100次了。
唐易在密林之中奔袭的姿态很优美,更像是一只觅食的豹子,不光速度快而且隐秘性极强,一阵急行下来,等他抬头距离凤凰岭已经只剩下两个山头了。
不过他并没有丝毫放松更没有停下来歇息,营救人质要的就是跟时间赛跑,早到一分钟和晚到一分钟的区别就是生与死。
不过也幸好天上没有雷电,否则他的急行军就会变得更加危险,他抬头看天,低头看着手上那只跟了他不知道多少年的军用手表,已经很破烂,可是这却是他心爱之物。
再次通过表盘上的指北针确定最后的方向和大概距离,他再次低头含胸弓着身子豹子一般出发。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雨点像刀子般打在他的面颊上,可是他却根本不为所动,脸上依然是一副坚毅而自信的表情。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不管是谁掳走了周大斌,他都会第一时间找到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40分钟后他已经身在爆风雨中的凤凰岭,这整座绵延不绝打大山都叫做大南山,凤凰岭只是其中一个并不显眼的小山头,这种时候恐怕除了唐易能够用这种非人类的速度赶到再也没人能够做得到。
他没有贸然出现而是匍匐在满地泥泞的荆棘丛中,屏住呼吸,双目如电,他的眼睛早已经完全适应了外面的黑暗,他至少可以轻松观察到远处100米范围内的任何情况。
凤凰岭的山头跟别的山头没什么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黑暗中那孤零零一座土坟一座墓碑。
唐易心中猛的一动,他印象中富豪们总喜欢把自家祖上和故人的墓地修缮的极其夸张奢华,可是眼前这座墓地也太过平常了吧?
如果不是周傲亲口所说,他绝不相信这就是中州五大富豪之一亡妻的埋骨之地。
外面有风声有语声又突然加进了电闪雷鸣却唯独没有人类的气息,唐易足够小心足够耐心,足足在荆棘丛中的泥水里潜伏了一刻钟这才起身来到墓前。
墓碑上的字力透纸背苍劲有力,好像要将自己的生命镌刻进去一般:爱妻楚林溪之墓。
唐易默默的站在墓碑跟前,大雨已经将一切可以追查的印记全部毁掉,他咧嘴苦笑,喃喃自语,“我该叫你声阿姨,你放心,若是我那便宜老丈人真死了我会把他找回来然后跟你合葬在一起,我想这会是他人生最大的愿望。”
说完他立刻低头含身进入搜索模式,他知道周大斌就在不久前来过这里,因为坟头上的荆棘刚刚被修建的整整齐齐,跟周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周大斌来这里看望自己死去的妻子,然后说说话,然后一不小心时间就到了中午,然后他开始起身往回走……
不,他没有起身往回走,如果往回走那肯定会跟寻找他的手下碰到,他就是那时候被人掳走的!
那么他到底去了哪里?
唐易仰望苍天,苍天浇了他一脑袋的暴雨,他环顾四周,四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隐藏着黑暗的敌人。
不过他非但没有紧张焦灼反而放松下来,他开始沿着一条看似根本不是路的小路在丛林中飞快的穿行,脸上时不时会露出原来如此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