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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我的上帝,你做了什么?!你这个魔鬼!”
林笙不理会歇斯里地的女人,把压在她身上的中年男人推开,猩热的血有一些溅到她脸上。林笙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味道不怎么好。
“闭嘴!”林笙冲尖叫的女人斥道,听到的却是软绵绵没多少威慑力的童音。
“你是魔鬼!魔鬼!”浓妆艳抹的女人畏缩着看着林笙手中的小刀,就在刚才林笙就是用这把小刀割开了中年男人的喉咙。
林笙看过去,女人顿时消了音。
林笙没多余的力气理会,这位她这具身体名义上的母亲,一个女支女。
她的目光落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中年男人身上,一个恩客,一个有着恋童癖的衣冠禽兽。
林笙从他身上找到了钱包和手机,万幸的是,钱包里有一些钞票。
林笙找来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擦干净脸,对着镜子里稚嫩的脸举了个中指,拿着还沾着那人渣血的小刀出门了。
刚关上门,就听到里面女人的咒骂声。
林笙撇了撇嘴,对看着自己女儿被强/奸而无动于衷的女人,半点好感都没有。
不过林笙笃定女人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比如打电话找警察,说家里有具尸体什么的。
要问林笙怎么这么笃定,呵呵,这里可是混乱不堪,属于三不管的贫民窟啊。
林笙带着没擦干净的血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无视了那些藏在黑暗里的令人不舒服的打量,在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了响动,下意识的往里面望过去。
过了五分钟,撕咬结束了。
林笙朝胜利者,十来岁大的男孩子,打招呼,“饿吗?想吃东西吗?”
对视一分钟,对方吐了一口血后,恶狠狠的开口:“为什么?”
林笙歪歪头,恶意卖萌:“因为你赢了。”
愉快的达成协议后,两个人作伴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贫民窟里的小酒吧,对他们这样的小家伙态度寻常,在林笙摇了摇捏在手中的美元后。
食物很快端了上来,不用林笙招呼,小伙伴就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
林笙咽了口唾沫,吃了一口一眼看上去都看不出材质的食物,认证了一个真理:当你真正饿极了,再难吃的东西都成了人间美味。
骗人!
林笙含着眼泪把东西吃光,觉得力气渐渐回来了。侧头看看小伙伴,他已经在舔盘子了。注意到林笙的目光,小伙伴狠狠瞪过来。
林笙把自己的盘子推过去,“别客气。”
小伙伴:“……”
吃完东西,大家默契的什么都没有,各奔东西。林笙原路返回,准备回去毁尸灭迹。
不过遇到了拦路虎,林笙抬头看着眼前穿着廉价黑西装,带着黑超的大人,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抬起头来,“欺负小孩子,你自豪吗?”
拦路虎:“……”被小孩子鄙夷了。
林笙和教父格雷·曼特纳的第一次会面很愉快,格雷·曼特纳那时候还只是那一片街区的地头蛇,林笙也还只是个七岁的小毛孩。
格雷·曼特纳是个很特别的地头蛇,他穿着整齐干净的西装裤和蓝衬衫,还带着细边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个精英,斯文禽兽的别称,而不是一个黑帮头头。
在征得林笙的同意——即林笙成为他的小果实——后,他一边招呼着手下把尸体拉出去喂狗,一边指着被敲晕的女人,笑着和蔼可亲的问林笙:“我有枪,可以借你哦。”
林笙看都没看那女人一眼,面瘫着一张稚嫩的脸说:“一命还一命,我们已经两清了。”
格雷·曼特纳闻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主动牵起了林笙的手,另一只手的中指和食指并拢,往前一挥:“走吧,甜心,去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林笙:“……”
林笙:“我可以带上我的小伙伴吗?”
格雷·曼特纳:“哦?这么有为帮派贡献的觉悟。好吧,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林笙顿了顿,只有一饭的交情,她怎么会知道对方的名字,可这时候输人不输阵,斩钉截铁的说:“(石头),他叫斯通。”
相比于林笙被礼貌的请来,斯通就惨了,他打架的时候就像是一头小狼崽,狼崽子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屈服,尤其是他还刚吃饱饭。
格雷·曼特纳派去的人费了不少力气,才把他拎来。
林笙好像没有看到他脸上新添的伤口,冲他歪头笑:“嗨~”
斯通:“……”
时年1989年,美利坚。林笙七岁,斯通十一岁,格雷·曼特纳二十五岁。
……
二十年后,华盛顿,匡提科行为分析部。... -->>
“天呐,我的上帝,你做了什么?!你这个魔鬼!”
林笙不理会歇斯里地的女人,把压在她身上的中年男人推开,猩热的血有一些溅到她脸上。林笙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味道不怎么好。
“闭嘴!”林笙冲尖叫的女人斥道,听到的却是软绵绵没多少威慑力的童音。
“你是魔鬼!魔鬼!”浓妆艳抹的女人畏缩着看着林笙手中的小刀,就在刚才林笙就是用这把小刀割开了中年男人的喉咙。
林笙看过去,女人顿时消了音。
林笙没多余的力气理会,这位她这具身体名义上的母亲,一个女支女。
她的目光落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中年男人身上,一个恩客,一个有着恋童癖的衣冠禽兽。
林笙从他身上找到了钱包和手机,万幸的是,钱包里有一些钞票。
林笙找来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擦干净脸,对着镜子里稚嫩的脸举了个中指,拿着还沾着那人渣血的小刀出门了。
刚关上门,就听到里面女人的咒骂声。
林笙撇了撇嘴,对看着自己女儿被强/奸而无动于衷的女人,半点好感都没有。
不过林笙笃定女人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比如打电话找警察,说家里有具尸体什么的。
要问林笙怎么这么笃定,呵呵,这里可是混乱不堪,属于三不管的贫民窟啊。
林笙带着没擦干净的血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无视了那些藏在黑暗里的令人不舒服的打量,在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了响动,下意识的往里面望过去。
过了五分钟,撕咬结束了。
林笙朝胜利者,十来岁大的男孩子,打招呼,“饿吗?想吃东西吗?”
对视一分钟,对方吐了一口血后,恶狠狠的开口:“为什么?”
林笙歪歪头,恶意卖萌:“因为你赢了。”
愉快的达成协议后,两个人作伴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贫民窟里的小酒吧,对他们这样的小家伙态度寻常,在林笙摇了摇捏在手中的美元后。
食物很快端了上来,不用林笙招呼,小伙伴就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
林笙咽了口唾沫,吃了一口一眼看上去都看不出材质的食物,认证了一个真理:当你真正饿极了,再难吃的东西都成了人间美味。
骗人!
林笙含着眼泪把东西吃光,觉得力气渐渐回来了。侧头看看小伙伴,他已经在舔盘子了。注意到林笙的目光,小伙伴狠狠瞪过来。
林笙把自己的盘子推过去,“别客气。”
小伙伴:“……”
吃完东西,大家默契的什么都没有,各奔东西。林笙原路返回,准备回去毁尸灭迹。
不过遇到了拦路虎,林笙抬头看着眼前穿着廉价黑西装,带着黑超的大人,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抬起头来,“欺负小孩子,你自豪吗?”
拦路虎:“……”被小孩子鄙夷了。
林笙和教父格雷·曼特纳的第一次会面很愉快,格雷·曼特纳那时候还只是那一片街区的地头蛇,林笙也还只是个七岁的小毛孩。
格雷·曼特纳是个很特别的地头蛇,他穿着整齐干净的西装裤和蓝衬衫,还带着细边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个精英,斯文禽兽的别称,而不是一个黑帮头头。
在征得林笙的同意——即林笙成为他的小果实——后,他一边招呼着手下把尸体拉出去喂狗,一边指着被敲晕的女人,笑着和蔼可亲的问林笙:“我有枪,可以借你哦。”
林笙看都没看那女人一眼,面瘫着一张稚嫩的脸说:“一命还一命,我们已经两清了。”
格雷·曼特纳闻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主动牵起了林笙的手,另一只手的中指和食指并拢,往前一挥:“走吧,甜心,去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林笙:“……”
林笙:“我可以带上我的小伙伴吗?”
格雷·曼特纳:“哦?这么有为帮派贡献的觉悟。好吧,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林笙顿了顿,只有一饭的交情,她怎么会知道对方的名字,可这时候输人不输阵,斩钉截铁的说:“(石头),他叫斯通。”
相比于林笙被礼貌的请来,斯通就惨了,他打架的时候就像是一头小狼崽,狼崽子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屈服,尤其是他还刚吃饱饭。
格雷·曼特纳派去的人费了不少力气,才把他拎来。
林笙好像没有看到他脸上新添的伤口,冲他歪头笑:“嗨~”
斯通:“……”
时年1989年,美利坚。林笙七岁,斯通十一岁,格雷·曼特纳二十五岁。
……
二十年后,华盛顿,匡提科行为分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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