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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树下,妍红的花瓣随风翻飞,渐渐地飘落在他的头上,我的肩上。
他专注地盯着我,静静地等着我的答案,那个样子很像以前在建州有人来家串门,大黄狂吠被怒斥之后,她会偷偷躲到一边,认真地用那双明亮的狗眼揣磨着陌生人,仿佛想要记住这个人的长相似的。
一时间,我的母性本能被最大限度的激起,这样一个孩子,高大俊美,锦衣貂裘,出身名门,却偏偏看不见人间的美景,一时间很多疑问在心中盘旋,这个红发少年,为什么不说出他的苦衷,让人来为他医治呢?他的眼睛是先天弱视吗?还是和白三爷一样在紫园意外受了伤呢?
他的神情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在他开口之前,我一手拉起他,另一手从他的肩头攫取一片花瓣,放在他的掌心。
我柔声道:“回珏四爷,奴婢的名字和这樱花一样,也带着花,奴婢叫木槿,花的颜色也是红色的,您可记住了。”
他浑身一震,快速收回了手,后退了一步,却没有甩掉掌中的妍红。他俊脸一红,下巴高仰,用那双不太灵光的大眼睛斜睨着我,“你是夫人房里的还是大房里的?”
“回珏四爷,两边都不是,木槿是杂役房的。”我恭恭敬敬地回答。
他有些怀疑地又盯了我一眼,似乎又明白了什么,略显疲惫地点了点头,又往前走,我正纳闷他这是要去那里,却见他忽地一头载倒下来。
说实话,我从没有去过北玉斋,而且整个紫栖庄园真大得如同一个国家级森林保护区一样,就连我也曾在里面迷过路,索性就把他拖回就近的小北屋,自然把床上的碧莹给吓得咳了半天。
他太重了,不得以,我叫来了于大哥和宋二哥,略通医术的宋二哥说是给饿的!可能有二天没吃东西了,于大哥在旁边哈哈大笑。
啊!?饿的?我明白了,他一定是迷路了好几天了,他们俩去玉北斋报信,离开没多久,他就醒来了,我给他一个本来是我们存粮的“锅盔”,这种当时服役的军人工匠发明的烙饼,为了便于保存,硬得就真跟头盔似的,他一个阔少爷硬是吃得津津有味,愣把碧莹看得连咳嗽也忘了。
他吃完后,似乎才发现土坑上还躺着个人,然后爬上去像狗看到大骨头似地又上上下下瞅了半天。
我为两人互相作了介绍,碧莹看到我点点头,才怯怯地叫了声珏四爷,我们的珏四爷一个径地盯着她,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算是打了个招呼。
终于,一个光头的突厥老家人出现在我们的陋室里,虽然穿着玉北斋的红色下人服,却神情倨傲,脸上如万年冰霜凝结,鹰钩笔,有点像老年版的刘德华,年青时也应是个让女姓垂涎的人物。
原非珏难得害怕地唤了声:果尔仁你来了,果尔仁凌厉已极的目光,看得我直发毛,而碧莹吓得差点就接不过气来了,就这样,原非珏灰溜溜地被果尔仁大叔领着走了。
不管怎么样,原非珏和我开始正式有了接触了,于飞燕说这果尔仁曾是突厥第一勇士,原赌服输,在战场上单打独斗地败给原将军后,便真的在玉北斋作原非珏的仆从。
我想那原将军可真不是简单人物啊,老大成了当今附马,女儿听说也是国色天香,武艺高强,有望要选秀进宫了,正房夫人手下有子弟兵八千,当代诸葛亮再世的枊言生作总管,老三的仆从是武林名宿,就连这位看似最没有地位的原非珏都有个曾是突厥第一勇士之称的老家人。
我真的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人才会网络并支使得动这么多奇人呢,难道当初我说锦绣会令他们家贵不可言,是无意间说中了原家的心事,莫非他们真得想成就大业,改朝换代?
这个念头闪现在我的脑海,不由得心惊肉跳起来,这不是不可能,当今圣上软弱无能,这个时代外戚当权,原氏又掌握全国五分之三的兵权,全国各地还有那么几处拥兵自重的将军番王,而边界似乎也不怎么太平?这种乱世之秋,搞个什么朝代更替不算什么难事,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小五义在他们原家的事业里又会担任什么样的角色呢?
幸好这几年,原家没什么动静,而夫人待我家锦绣亦如亲生女儿,我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有时我会问原非珏,他的眼睛怎么回事,他却总是冷哼一声,死也不肯说,我曾问过宋二哥能否治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不像是天生弱视,可能是被药物所迷,以他的程度很难治好,然后他凝重地对我说:“木槿,就算治得好,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主子和主子之间的事,二哥知道你心地善良,但这次听二哥的话,我们作下人的还是少管为妙。”
我明白他的意思,看来原非珏很有可能是和白三爷一样出了场“意外”,变成了残疾,我当时不由得浑身打了一个战,这个紫栖山庄里有多少可怕的密秘?
不管怎么样,他此后一旦在西枫宛迷路,就会准确地顺道溜达到我们这里来,奇迹啊!
一米之内,他对谁都是睁眼瞎,却偏偏在很远的地方就能认出我的踪迹,我沾沾自喜,嗯!就跟我们家大黄很远就会嗅出我和锦绣一样啊,动物的本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他人来疯,就往往先用他的长枪先跟我打个招呼,一个弱视的孩子舞刀弄枪已是很危险的,偏偏又爱显。
比如说现在,又惊得一身冷汗,这回我也恼了,跳起来,指着他的手抖得厉害:“珏四爷,你,你,你,如果你不小心扎死我怎么办?”
他仰天狂笑:“本少爷武功高强,怎么会扎死你。”
我气鼓鼓得,把衣物一收,就往回走,他在后面跟着我:“上哪儿去?”我一甩他的袖子:“你把我的脸给弄流血了,去请宋二哥给我上药,疼死我啦!”
可千万别留疤,虽然我是不准备在这个错误的时空再嫁人了,可爱美依然是人的天性。
他忽地扳过我的身子,捧起我的脸,照着伤口就是一舔,于是我的左半脸全是口水,我又受了一回严重惊吓,他莫非真得要做犬夜叉,我立刻把他推开,僵在那里:“你,你,你,做什么?”
“果尔仁说,女人的伤只要男人一舔就不疼了。”如果不是他面容非常严肃认真,我绝对会以为是黄世仁在轻薄喜儿,不过倒真没看出来那个冷如... -->>
樱花树下,妍红的花瓣随风翻飞,渐渐地飘落在他的头上,我的肩上。
他专注地盯着我,静静地等着我的答案,那个样子很像以前在建州有人来家串门,大黄狂吠被怒斥之后,她会偷偷躲到一边,认真地用那双明亮的狗眼揣磨着陌生人,仿佛想要记住这个人的长相似的。
一时间,我的母性本能被最大限度的激起,这样一个孩子,高大俊美,锦衣貂裘,出身名门,却偏偏看不见人间的美景,一时间很多疑问在心中盘旋,这个红发少年,为什么不说出他的苦衷,让人来为他医治呢?他的眼睛是先天弱视吗?还是和白三爷一样在紫园意外受了伤呢?
他的神情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在他开口之前,我一手拉起他,另一手从他的肩头攫取一片花瓣,放在他的掌心。
我柔声道:“回珏四爷,奴婢的名字和这樱花一样,也带着花,奴婢叫木槿,花的颜色也是红色的,您可记住了。”
他浑身一震,快速收回了手,后退了一步,却没有甩掉掌中的妍红。他俊脸一红,下巴高仰,用那双不太灵光的大眼睛斜睨着我,“你是夫人房里的还是大房里的?”
“回珏四爷,两边都不是,木槿是杂役房的。”我恭恭敬敬地回答。
他有些怀疑地又盯了我一眼,似乎又明白了什么,略显疲惫地点了点头,又往前走,我正纳闷他这是要去那里,却见他忽地一头载倒下来。
说实话,我从没有去过北玉斋,而且整个紫栖庄园真大得如同一个国家级森林保护区一样,就连我也曾在里面迷过路,索性就把他拖回就近的小北屋,自然把床上的碧莹给吓得咳了半天。
他太重了,不得以,我叫来了于大哥和宋二哥,略通医术的宋二哥说是给饿的!可能有二天没吃东西了,于大哥在旁边哈哈大笑。
啊!?饿的?我明白了,他一定是迷路了好几天了,他们俩去玉北斋报信,离开没多久,他就醒来了,我给他一个本来是我们存粮的“锅盔”,这种当时服役的军人工匠发明的烙饼,为了便于保存,硬得就真跟头盔似的,他一个阔少爷硬是吃得津津有味,愣把碧莹看得连咳嗽也忘了。
他吃完后,似乎才发现土坑上还躺着个人,然后爬上去像狗看到大骨头似地又上上下下瞅了半天。
我为两人互相作了介绍,碧莹看到我点点头,才怯怯地叫了声珏四爷,我们的珏四爷一个径地盯着她,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算是打了个招呼。
终于,一个光头的突厥老家人出现在我们的陋室里,虽然穿着玉北斋的红色下人服,却神情倨傲,脸上如万年冰霜凝结,鹰钩笔,有点像老年版的刘德华,年青时也应是个让女姓垂涎的人物。
原非珏难得害怕地唤了声:果尔仁你来了,果尔仁凌厉已极的目光,看得我直发毛,而碧莹吓得差点就接不过气来了,就这样,原非珏灰溜溜地被果尔仁大叔领着走了。
不管怎么样,原非珏和我开始正式有了接触了,于飞燕说这果尔仁曾是突厥第一勇士,原赌服输,在战场上单打独斗地败给原将军后,便真的在玉北斋作原非珏的仆从。
我想那原将军可真不是简单人物啊,老大成了当今附马,女儿听说也是国色天香,武艺高强,有望要选秀进宫了,正房夫人手下有子弟兵八千,当代诸葛亮再世的枊言生作总管,老三的仆从是武林名宿,就连这位看似最没有地位的原非珏都有个曾是突厥第一勇士之称的老家人。
我真的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人才会网络并支使得动这么多奇人呢,难道当初我说锦绣会令他们家贵不可言,是无意间说中了原家的心事,莫非他们真得想成就大业,改朝换代?
这个念头闪现在我的脑海,不由得心惊肉跳起来,这不是不可能,当今圣上软弱无能,这个时代外戚当权,原氏又掌握全国五分之三的兵权,全国各地还有那么几处拥兵自重的将军番王,而边界似乎也不怎么太平?这种乱世之秋,搞个什么朝代更替不算什么难事,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小五义在他们原家的事业里又会担任什么样的角色呢?
幸好这几年,原家没什么动静,而夫人待我家锦绣亦如亲生女儿,我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有时我会问原非珏,他的眼睛怎么回事,他却总是冷哼一声,死也不肯说,我曾问过宋二哥能否治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不像是天生弱视,可能是被药物所迷,以他的程度很难治好,然后他凝重地对我说:“木槿,就算治得好,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主子和主子之间的事,二哥知道你心地善良,但这次听二哥的话,我们作下人的还是少管为妙。”
我明白他的意思,看来原非珏很有可能是和白三爷一样出了场“意外”,变成了残疾,我当时不由得浑身打了一个战,这个紫栖山庄里有多少可怕的密秘?
不管怎么样,他此后一旦在西枫宛迷路,就会准确地顺道溜达到我们这里来,奇迹啊!
一米之内,他对谁都是睁眼瞎,却偏偏在很远的地方就能认出我的踪迹,我沾沾自喜,嗯!就跟我们家大黄很远就会嗅出我和锦绣一样啊,动物的本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他人来疯,就往往先用他的长枪先跟我打个招呼,一个弱视的孩子舞刀弄枪已是很危险的,偏偏又爱显。
比如说现在,又惊得一身冷汗,这回我也恼了,跳起来,指着他的手抖得厉害:“珏四爷,你,你,你,如果你不小心扎死我怎么办?”
他仰天狂笑:“本少爷武功高强,怎么会扎死你。”
我气鼓鼓得,把衣物一收,就往回走,他在后面跟着我:“上哪儿去?”我一甩他的袖子:“你把我的脸给弄流血了,去请宋二哥给我上药,疼死我啦!”
可千万别留疤,虽然我是不准备在这个错误的时空再嫁人了,可爱美依然是人的天性。
他忽地扳过我的身子,捧起我的脸,照着伤口就是一舔,于是我的左半脸全是口水,我又受了一回严重惊吓,他莫非真得要做犬夜叉,我立刻把他推开,僵在那里:“你,你,你,做什么?”
“果尔仁说,女人的伤只要男人一舔就不疼了。”如果不是他面容非常严肃认真,我绝对会以为是黄世仁在轻薄喜儿,不过倒真没看出来那个冷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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