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中二少女邓加尔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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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的伯爵大人说道:“老爷,小姐也已经十岁了,是时候上战场见识一番了。只有最勇猛的狮子,才能带领狮群......小姐本来就是女性,如果没点战功傍身的话,恐怕以后不好服众......我在帝*队里还有几个后辈,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让小姐充当客军呆在后勤部队,应该是没问题的。”
固执,蛮横,粗鲁。这是所有人对奥蒙德伯爵的评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伯爵大人就是一个标准的傻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道,伯爵同样如此。爱尔兰不是王都,这里不需要口蜜腹剑,也不需要彬彬有礼。在这片常年被异族骚扰的土地上,谁拥有强大的骑士,以及坚固的铠甲还有锋利的长剑,谁就会得到相应的尊敬。这就是马图单。奥蒙德伯爵的生存之道。
血统,在这里分文不值。
就算是他这样的乡下伯爵,不也正是靠着这些,娶回了邓加尔的母亲,那样一个美丽可人。知书达理的名门千金?
不过邓加尔这死丫头一点也不像她的母亲,反倒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伯爵大人听到了老管家的提议,一时之间有些踌躇。按理来说,不到生死关头,后勤部队是不会上正面战场的。而她一个小女孩。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物去特别为难她。让她在军队后面呆一段时间,知道军旅不像她看的那些骑士小说那样浪漫,说不定过个一个月,她自己也就跑回来了。
伯爵年纪渐渐的大了,虽然依旧强势。但是在这个时代,也该是为后人铺路了。爱尔兰的女子并不能继承家业,虽然他可以用着帝国法典,强行将家族继承给邓加尔。但是她如果没有一些功勋,以及一些强力的盟友的话,恐怕......
而军队,正是获得者两者最快的地方。况且,他和别的伯爵正好有一个计划。虽然感觉胜算很大。但是如果趁着圣战的名头,将女儿送出去,多少也算条退路。
想到这里。伯爵大人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正悄悄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大声说道:“很好,亚特说服了我。我的女儿,不应该像只猫咪一样,在我的城堡之中追逐打闹。现在我就如你所愿,带上你的随从。拿起你的刀剑,去为家族争光吧。”
“还有......一定要活着回来。”
......
辛洛斯看着眼前的短剑。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把剑是,古往今来。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在弥留之际仍然默默背负的,悲壮而崇高的理想,以高举这份意志为荣,以贯彻这份信义为志,常胜之王在此高歌手中奇迹之真名,其名曰......中正之剑!】
【中正之剑:由梵卓一族和其他几大氏族联手锻造而出的短剑,总长四十厘米,因为梵卓族长的恶趣味,剑身上铭刻着梅花,以及“成仁”字样,经由太阳之力煅烧而成,锋利无匹。不过因为没有附魔,归根究底,也只是一把锋利的短剑而已。】
看着眼前如同一汪秋水的短剑,他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对着短剑一吹,黑色的长发擦过剑刃,倏尔分为两段。
果然是好剑。
不过就是这名字起的有点倒霉催的。虽然他的确被称之为校长,也有让学生帮自己保护德斯蒙德的想法,可是他不是光头啊。起名叫中正之剑,未免太不吉利了。辛洛斯想了想,不管什么,都图个吉利,那就给这把剑改个名字好了。
领主心中这么想着,就举起短剑,对着它说道:“从此,你就叫粉红毛毛兔吧......我不会用剑,估计没什么机会用你了。以后,我就帮你找个好主人,怎么样?”
本就是一把普通的短剑,又怎么可能回答他?不过随着辛洛斯的自言自语,剑的名字倒是真的更改了。
【粉红毛毛兔:作为一只又红又专的兔子,为了吉利,梵卓族长认为自己初次锻造的短剑,也应当是一只兔子。虽然,它一点也不粉红。】
辛洛斯满意的收回短剑,将它插入早已准备好的剑鞘之中。既然初步的试验已经完成,证明这种方法果然可行。那么作为人形火炉的他,就得继续努力下去了。
“娜诺卡,没问题吧?大家,也都没问题吧?”辛洛斯先是询问了一下魔法师的意见,除了赫尔明特举手表示自己快不行了之外,其他人都示意无碍。不过赫尔明特的伤势,都是为他而来,辛洛斯倒也体谅他。
“那么,就先休息半个小时。争取今天晚上,做出至少三具全身甲来。”(未完待续)
ps:我稍微改了一下战神的老家,应该没什么人有意见吧....至于芬恩是谁?爱尔兰这破地方,少有的名人啊,菲奥娜骑士团团长。这样说你们可能不知道,但是骑士团里有一个骑士,叫迪卢木多。
消的伯爵大人说道:“老爷,小姐也已经十岁了,是时候上战场见识一番了。只有最勇猛的狮子,才能带领狮群......小姐本来就是女性,如果没点战功傍身的话,恐怕以后不好服众......我在帝*队里还有几个后辈,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让小姐充当客军呆在后勤部队,应该是没问题的。”
固执,蛮横,粗鲁。这是所有人对奥蒙德伯爵的评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伯爵大人就是一个标准的傻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道,伯爵同样如此。爱尔兰不是王都,这里不需要口蜜腹剑,也不需要彬彬有礼。在这片常年被异族骚扰的土地上,谁拥有强大的骑士,以及坚固的铠甲还有锋利的长剑,谁就会得到相应的尊敬。这就是马图单。奥蒙德伯爵的生存之道。
血统,在这里分文不值。
就算是他这样的乡下伯爵,不也正是靠着这些,娶回了邓加尔的母亲,那样一个美丽可人。知书达理的名门千金?
不过邓加尔这死丫头一点也不像她的母亲,反倒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伯爵大人听到了老管家的提议,一时之间有些踌躇。按理来说,不到生死关头,后勤部队是不会上正面战场的。而她一个小女孩。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物去特别为难她。让她在军队后面呆一段时间,知道军旅不像她看的那些骑士小说那样浪漫,说不定过个一个月,她自己也就跑回来了。
伯爵年纪渐渐的大了,虽然依旧强势。但是在这个时代,也该是为后人铺路了。爱尔兰的女子并不能继承家业,虽然他可以用着帝国法典,强行将家族继承给邓加尔。但是她如果没有一些功勋,以及一些强力的盟友的话,恐怕......
而军队,正是获得者两者最快的地方。况且,他和别的伯爵正好有一个计划。虽然感觉胜算很大。但是如果趁着圣战的名头,将女儿送出去,多少也算条退路。
想到这里。伯爵大人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正悄悄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大声说道:“很好,亚特说服了我。我的女儿,不应该像只猫咪一样,在我的城堡之中追逐打闹。现在我就如你所愿,带上你的随从。拿起你的刀剑,去为家族争光吧。”
“还有......一定要活着回来。”
......
辛洛斯看着眼前的短剑。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把剑是,古往今来。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在弥留之际仍然默默背负的,悲壮而崇高的理想,以高举这份意志为荣,以贯彻这份信义为志,常胜之王在此高歌手中奇迹之真名,其名曰......中正之剑!】
【中正之剑:由梵卓一族和其他几大氏族联手锻造而出的短剑,总长四十厘米,因为梵卓族长的恶趣味,剑身上铭刻着梅花,以及“成仁”字样,经由太阳之力煅烧而成,锋利无匹。不过因为没有附魔,归根究底,也只是一把锋利的短剑而已。】
看着眼前如同一汪秋水的短剑,他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对着短剑一吹,黑色的长发擦过剑刃,倏尔分为两段。
果然是好剑。
不过就是这名字起的有点倒霉催的。虽然他的确被称之为校长,也有让学生帮自己保护德斯蒙德的想法,可是他不是光头啊。起名叫中正之剑,未免太不吉利了。辛洛斯想了想,不管什么,都图个吉利,那就给这把剑改个名字好了。
领主心中这么想着,就举起短剑,对着它说道:“从此,你就叫粉红毛毛兔吧......我不会用剑,估计没什么机会用你了。以后,我就帮你找个好主人,怎么样?”
本就是一把普通的短剑,又怎么可能回答他?不过随着辛洛斯的自言自语,剑的名字倒是真的更改了。
【粉红毛毛兔:作为一只又红又专的兔子,为了吉利,梵卓族长认为自己初次锻造的短剑,也应当是一只兔子。虽然,它一点也不粉红。】
辛洛斯满意的收回短剑,将它插入早已准备好的剑鞘之中。既然初步的试验已经完成,证明这种方法果然可行。那么作为人形火炉的他,就得继续努力下去了。
“娜诺卡,没问题吧?大家,也都没问题吧?”辛洛斯先是询问了一下魔法师的意见,除了赫尔明特举手表示自己快不行了之外,其他人都示意无碍。不过赫尔明特的伤势,都是为他而来,辛洛斯倒也体谅他。
“那么,就先休息半个小时。争取今天晚上,做出至少三具全身甲来。”(未完待续)
ps:我稍微改了一下战神的老家,应该没什么人有意见吧....至于芬恩是谁?爱尔兰这破地方,少有的名人啊,菲奥娜骑士团团长。这样说你们可能不知道,但是骑士团里有一个骑士,叫迪卢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