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劫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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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找到的录音资料来看,他们显然大吵大嚷,不把这些已经沦落为低下野兽的凡人放在眼里,他们冲入尸鬼群中,肆意妄为的屠杀着尸鬼,每个人都沉浸在剿灭异端的快感之中。但这些尸鬼是无穷无尽的,面具,那是一场天灾。
我曾经漂洋过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经历,作为血族是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我曾经的主人将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并在船底制造了一间透明的空间,好让我在迷离间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见到过那上苍发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样从天地相接处升起,以千万吨的力量将巨轮上下抛动,我曾经深深震慑于自然的力量,同时感到自己身为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伦敦的街头,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无以伦比的绝望,那渺小蝼蚁面对巨神的畏惧。
我爬到大本钟的顶端,一阵劲风吹过,吹散了血雾,我见到了无数尸鬼如海浪般纷涌而来,将那些战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骄阳团团围住,他们杀死一个尸鬼,其余尸鬼会变得暴怒起来,当他们杀死第二个尸鬼的时候,暴怒会持续增长;当尸鬼的暴怒达到顶峰的时候,我见到尸鬼们的速度如同猎豹全速奔行,力量大的仿佛灰熊一般。即使每一个血族杀死了十个尸鬼,二十个尸鬼,甚至五十个尸鬼,但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简直是沧海一粟。
血族的战士们被撕成碎片,连吸血的时间都没有;黑色骄阳的士兵的盔甲被扯烂,随后被尸鬼们咬伤,成为新的尸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潜行术,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种特别的尸鬼,它们东张西望,鼻孔翕张,似乎凭借嗅觉来找人。于是那些逃脱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旧难以逃脱厄运。
你说的没错,我的忠仆,我十分幸运,能够碰巧透过浓厚迷雾,见到这样的场景。我连忙用大本钟旁尸鬼尸体上的血液涂抹全身,随后从高空跳落在地,却没有发出半点声响。我知道这场战斗注定失败,我们甚至连墨慈的脸都见不着,就已经接近全军覆没的惨状了。
我遇到了一群幸存者,黑色骄阳部队中的皇冠明珠,他们被称作黑血屠夫,据说拥有血族的体质,却是毋庸置疑的人类。他们带着火焰喷射器——能在顷刻间喷射出上万度的高温;火箭发射器——能够一次发射三枚追踪导弹,毁灭二十米之内的一切;小型高速机枪——每分钟射出六千枚尖锐银弹;穿着内骨骼铠甲——足以提供钻石般强韧的防御以及上天入地的敏捷。
他们惊讶于存活下来的我,通过用手势交谈,我们很快达成一致,认为即使如他们这样千锤百炼的部队,在此地也无法存活下去,能源与弹药将成为他们的命门。而如今剩下唯一的希望,唯一的解决手段,就是启用政府的备用方案,用核弹来一次彻底的清洗,将已经沦陷的伦敦彻底夷为平地,让亚克·墨慈的野心彻底毁灭——用天灾来对付天灾,用灭绝来对付灭绝,用诸神的火焰来对付地狱的魔王。
核弹的威力能毁灭整个伦敦,但他们——人类的高官——必须确信一件事——亚克·墨慈仍然存在于伦敦,至少得找到他的下落。换言之,我们必须找到这个恶魔,不动声色的目睹他的真容,随后将这一情报通过无线电发报出去。
如果墨慈已经离开此地,世界各地将陷入恐慌之中。如果他已经前往别处,我们则将那个地方也用核弹摧毁,无论是布莱顿、坎特伯雷还是其余地方,无论那儿是否受到墨慈法术的感染,黑暗与光明的世界必须付出牺牲,就像截肢手术一样,用痛定思痛的决心挽回可以挽回的一切。
我们不知该如何是好,这简直是荒谬至极的要求,先不提我们有何种手段找到魔神,我们甚至连存活下来的希望也所剩无几。但出于对死去同伴的内疚,我决定留下来殊死一搏,哪怕我会因此死去,我也不会在乎。我几乎一生都在侍奉该隐先祖,我将用我的信念和性命作为赌注,作为我不灭信仰的证明。
就在这时,我们在血雾中看见了一个人。
他没有像所有人类那样戴着防毒面具,而是裸露着面容,穿着白大褂,带着忧郁的神情,走在血狱般的街头。
那些尸鬼没有留意他,甚至是刻意躲避着他。我见到他,顷刻间发现他并非血族,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他的眼睛并没有血族的痕迹,牙齿正常,而且脸颊上受到的一丝伤口也并没有在缓慢痊愈。
他走到我们面前,用英文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但我用手机录下了他说的话,后来翻译出来,他正用英文古语说:‘我知道如何找到墨慈,虽然机会仅有一半,而且有性命之忧,但这恐怕是唯一的机会了。‘”
后找到的录音资料来看,他们显然大吵大嚷,不把这些已经沦落为低下野兽的凡人放在眼里,他们冲入尸鬼群中,肆意妄为的屠杀着尸鬼,每个人都沉浸在剿灭异端的快感之中。但这些尸鬼是无穷无尽的,面具,那是一场天灾。
我曾经漂洋过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经历,作为血族是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我曾经的主人将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并在船底制造了一间透明的空间,好让我在迷离间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见到过那上苍发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样从天地相接处升起,以千万吨的力量将巨轮上下抛动,我曾经深深震慑于自然的力量,同时感到自己身为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伦敦的街头,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无以伦比的绝望,那渺小蝼蚁面对巨神的畏惧。
我爬到大本钟的顶端,一阵劲风吹过,吹散了血雾,我见到了无数尸鬼如海浪般纷涌而来,将那些战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骄阳团团围住,他们杀死一个尸鬼,其余尸鬼会变得暴怒起来,当他们杀死第二个尸鬼的时候,暴怒会持续增长;当尸鬼的暴怒达到顶峰的时候,我见到尸鬼们的速度如同猎豹全速奔行,力量大的仿佛灰熊一般。即使每一个血族杀死了十个尸鬼,二十个尸鬼,甚至五十个尸鬼,但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简直是沧海一粟。
血族的战士们被撕成碎片,连吸血的时间都没有;黑色骄阳的士兵的盔甲被扯烂,随后被尸鬼们咬伤,成为新的尸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潜行术,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种特别的尸鬼,它们东张西望,鼻孔翕张,似乎凭借嗅觉来找人。于是那些逃脱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旧难以逃脱厄运。
你说的没错,我的忠仆,我十分幸运,能够碰巧透过浓厚迷雾,见到这样的场景。我连忙用大本钟旁尸鬼尸体上的血液涂抹全身,随后从高空跳落在地,却没有发出半点声响。我知道这场战斗注定失败,我们甚至连墨慈的脸都见不着,就已经接近全军覆没的惨状了。
我遇到了一群幸存者,黑色骄阳部队中的皇冠明珠,他们被称作黑血屠夫,据说拥有血族的体质,却是毋庸置疑的人类。他们带着火焰喷射器——能在顷刻间喷射出上万度的高温;火箭发射器——能够一次发射三枚追踪导弹,毁灭二十米之内的一切;小型高速机枪——每分钟射出六千枚尖锐银弹;穿着内骨骼铠甲——足以提供钻石般强韧的防御以及上天入地的敏捷。
他们惊讶于存活下来的我,通过用手势交谈,我们很快达成一致,认为即使如他们这样千锤百炼的部队,在此地也无法存活下去,能源与弹药将成为他们的命门。而如今剩下唯一的希望,唯一的解决手段,就是启用政府的备用方案,用核弹来一次彻底的清洗,将已经沦陷的伦敦彻底夷为平地,让亚克·墨慈的野心彻底毁灭——用天灾来对付天灾,用灭绝来对付灭绝,用诸神的火焰来对付地狱的魔王。
核弹的威力能毁灭整个伦敦,但他们——人类的高官——必须确信一件事——亚克·墨慈仍然存在于伦敦,至少得找到他的下落。换言之,我们必须找到这个恶魔,不动声色的目睹他的真容,随后将这一情报通过无线电发报出去。
如果墨慈已经离开此地,世界各地将陷入恐慌之中。如果他已经前往别处,我们则将那个地方也用核弹摧毁,无论是布莱顿、坎特伯雷还是其余地方,无论那儿是否受到墨慈法术的感染,黑暗与光明的世界必须付出牺牲,就像截肢手术一样,用痛定思痛的决心挽回可以挽回的一切。
我们不知该如何是好,这简直是荒谬至极的要求,先不提我们有何种手段找到魔神,我们甚至连存活下来的希望也所剩无几。但出于对死去同伴的内疚,我决定留下来殊死一搏,哪怕我会因此死去,我也不会在乎。我几乎一生都在侍奉该隐先祖,我将用我的信念和性命作为赌注,作为我不灭信仰的证明。
就在这时,我们在血雾中看见了一个人。
他没有像所有人类那样戴着防毒面具,而是裸露着面容,穿着白大褂,带着忧郁的神情,走在血狱般的街头。
那些尸鬼没有留意他,甚至是刻意躲避着他。我见到他,顷刻间发现他并非血族,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他的眼睛并没有血族的痕迹,牙齿正常,而且脸颊上受到的一丝伤口也并没有在缓慢痊愈。
他走到我们面前,用英文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但我用手机录下了他说的话,后来翻译出来,他正用英文古语说:‘我知道如何找到墨慈,虽然机会仅有一半,而且有性命之忧,但这恐怕是唯一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