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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也不会硬性推销。毕竟这两样的赚头也没啥差距。“这小兄弟说得也有道理。你们不是放熟食卖吗?还是白钢的更安全一些。”
华世辉见慕阳完全不想要,他有点儿小失望。不过记好了模样,打算过阵子来挑一套餐具送给慕阳当合作礼物。都说喜欢烹饪的人对餐具也会有所偏好,他觉得慕阳应该会喜欢。
看着华世辉最后点头的模样,慕阳偷偷路出了一个微笑。这么大人了,居然还能有这样小孩儿似的表情,真是挺逗的。
最后他们又买了二十个白钢的深盘,两个单盆的炉灶,这才离开炊具店。
“把东西先送回厂房?”那距离可有点儿远了。估计还得开一个小时的车。现在已经不早了。再这么折腾五点能不能回去是个问题。
华世辉摇头:“不用。就放我车里,明天我接你的时候顺便带过去。你晚上想想都做些什么,明天直接从超市的货仓提食材,咱们按本价给钱。以后买卖做好了也这么进货,秦家也不亏,咱们也省力,关键是他们有固定的供货商,都是正规渠道有检疫合格证的,咱们自己买的话,量少价格下不来。”
“一听你就已经都说好了,那行吧。我就负责做好吃的就行了呗?卖货的人得有啊,这也靠你了。”一开始觉得不托底的不安在这几个小时的相处里一点点变淡了。想到华世辉的认真和设想的周到。慕阳心里默默给自己鼓劲儿,就冲对方这么信任自己,他也得把事情做到最好!
“没问题。那咱俩现在去吃个午饭,你有没有想吃的?”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快两点了,他们还没吃午饭。别说饿不饿,怎么能第一次约会(大雾)的时候让慕阳饿着肚子跟自己逛街呢。真是太失败了。
林慕阳笑了。“我也没吃过什么东西。随便吃点儿就行。”
华世辉哪里能那么随便。最后他选了一样:“不然咱们去牛排?”
“呃……”居然是这么高档的东西。“我没吃过西餐。”
华世辉笑道:“不算西餐。我带你去一家小店。那里吃东西很随意,牛排你就是直接抓起来咬都不失礼。还有啊,那里的牛排酱汁味道非常不错。说不定你吃了之后能有点儿什么启发。”
这个提议就让林慕阳眼前一亮了。“那就不得不尝尝了。辉哥,今天让你破费,明天我请你吧。”
“好啊。就请我吃你做出来的卤味呗?”
“你不嫌弃我当然没意见。”
抬头看着“牛大方”三个字,林慕阳有点儿印象。他记得上辈子在一个饭点儿后厨切菜择菜的时候听厨师聊过这个地方。说是这个店的老板做东西不伦不类,什么地方的食材和味道都混到一起,都不知道是怎么把店坚持下来的。现在看来,能得到华世辉的推荐,应该也不会难吃吧?
牛大方的老板姓牛,就叫牛方。因为人高马大,从小就被人叫牛大方,加上他爱吃牛肉,喜欢各种牛肉的吃法。所以开了这么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牛肉料理专门店。小店不大,生意不好不坏。反正是自己的房子自己当厨师,只跟媳妇儿两个人忙活,倒也乐天知足。
看到华世辉,牛大方立刻放下手里的茶碗打招呼。“华兄弟!你好久没来了啊!快坐,今天想吃什么,老哥我请客!媳妇儿,泡一壶大麦茶,世辉来啦。”
华世辉拉着林慕阳坐下来,笑呵呵地说道:“牛大哥想请客那得以后了。今天我请一个好朋友来尝你的手艺。肯定不能让你破费。”
牛大方看了一眼林慕阳,立刻笑着打招呼:“小兄弟你好啊!我叫牛大方,你是华世辉的朋友,就是我牛大方的朋友。以后来哥哥这里吃肉给你打折!”
“你那个抠搜搜的样子!你咋不说免单呢!啊!这不是食好月圆的小老板吗?”牛嫂从后屋出来,先是损了丈夫两句,看到林慕阳之后,立刻就惊讶了一下。
林慕阳也很诧异:“啊?您认识我?”
牛嫂把茶壶放下来。“你是没印象了。我闺女在十六中上学。我接她的时候几乎每星期都买几次你家的东西。我老公最喜欢你家的卤肉,对你那卤肉汁的味道赞不绝口呢。老牛,你看,我跟你说小老板年纪小吧。你还非说我夸张。你自己看是不是像十五六的。”
牛大方表情丰富地瞪大眼睛。然后就把关注点放到了卤肉汁上。“小兄弟,你跟老哥哥说说,你那卤汁真是祖传秘方啊?”
不等林慕阳开口,牛嫂踹了他一脚:“你彪啊!什么都问找抽是不?小老板你别听他的,他这个人有毛病。碰到好吃的就脑袋不清楚。不过你别误会,他没有要偷你秘方的意思。”
林慕阳被牛嫂的直白逗笑了。刚刚的确有点儿警惕,可这么一来他倒是欣赏这两口子的坦率直接了。“我知道的。实话实说那真不是什么祖传秘方。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二十多种药材配出来的。”
牛大方竖起大拇指:“厉害!小小年纪能研究出这个,比老哥哥强多了!将来你绝对有大出息。”
华世辉被晾在一边儿,心里一个劲儿地郁闷自己选错了。本来他是喜欢牛大方这里随意又好味道,没想到他们还知道慕阳的小吃车吃过慕阳的手艺。这么一来,慕阳就不能专心陪自己吃饭了。唉。“牛大哥,我们俩中午可还没吃饭呢。咱先填饱肚子再聊成不?”
作者有话要说:辉哥各种小心眼儿,233333333
【默】┭┮﹏┭┮我对不起大家,错别字是我一生的痛。真的看不过来啦,脑内纠错得太严重,心塞得想泪奔。
PS:一直有看我文的盆友们一定都知道我所有文都是攻受定情很快。我喜欢写两个人定情之后在一起一起努力一起生活的故事。所以这一点我大概写一百篇文也没办法改变。我写不出暧昧几十万字最后手拉手完结的故事啦【捂脸】。大家都看做是一见钟情,这样就好。
老板也不会硬性推销。毕竟这两样的赚头也没啥差距。“这小兄弟说得也有道理。你们不是放熟食卖吗?还是白钢的更安全一些。”
华世辉见慕阳完全不想要,他有点儿小失望。不过记好了模样,打算过阵子来挑一套餐具送给慕阳当合作礼物。都说喜欢烹饪的人对餐具也会有所偏好,他觉得慕阳应该会喜欢。
看着华世辉最后点头的模样,慕阳偷偷路出了一个微笑。这么大人了,居然还能有这样小孩儿似的表情,真是挺逗的。
最后他们又买了二十个白钢的深盘,两个单盆的炉灶,这才离开炊具店。
“把东西先送回厂房?”那距离可有点儿远了。估计还得开一个小时的车。现在已经不早了。再这么折腾五点能不能回去是个问题。
华世辉摇头:“不用。就放我车里,明天我接你的时候顺便带过去。你晚上想想都做些什么,明天直接从超市的货仓提食材,咱们按本价给钱。以后买卖做好了也这么进货,秦家也不亏,咱们也省力,关键是他们有固定的供货商,都是正规渠道有检疫合格证的,咱们自己买的话,量少价格下不来。”
“一听你就已经都说好了,那行吧。我就负责做好吃的就行了呗?卖货的人得有啊,这也靠你了。”一开始觉得不托底的不安在这几个小时的相处里一点点变淡了。想到华世辉的认真和设想的周到。慕阳心里默默给自己鼓劲儿,就冲对方这么信任自己,他也得把事情做到最好!
“没问题。那咱俩现在去吃个午饭,你有没有想吃的?”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快两点了,他们还没吃午饭。别说饿不饿,怎么能第一次约会(大雾)的时候让慕阳饿着肚子跟自己逛街呢。真是太失败了。
林慕阳笑了。“我也没吃过什么东西。随便吃点儿就行。”
华世辉哪里能那么随便。最后他选了一样:“不然咱们去牛排?”
“呃……”居然是这么高档的东西。“我没吃过西餐。”
华世辉笑道:“不算西餐。我带你去一家小店。那里吃东西很随意,牛排你就是直接抓起来咬都不失礼。还有啊,那里的牛排酱汁味道非常不错。说不定你吃了之后能有点儿什么启发。”
这个提议就让林慕阳眼前一亮了。“那就不得不尝尝了。辉哥,今天让你破费,明天我请你吧。”
“好啊。就请我吃你做出来的卤味呗?”
“你不嫌弃我当然没意见。”
抬头看着“牛大方”三个字,林慕阳有点儿印象。他记得上辈子在一个饭点儿后厨切菜择菜的时候听厨师聊过这个地方。说是这个店的老板做东西不伦不类,什么地方的食材和味道都混到一起,都不知道是怎么把店坚持下来的。现在看来,能得到华世辉的推荐,应该也不会难吃吧?
牛大方的老板姓牛,就叫牛方。因为人高马大,从小就被人叫牛大方,加上他爱吃牛肉,喜欢各种牛肉的吃法。所以开了这么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牛肉料理专门店。小店不大,生意不好不坏。反正是自己的房子自己当厨师,只跟媳妇儿两个人忙活,倒也乐天知足。
看到华世辉,牛大方立刻放下手里的茶碗打招呼。“华兄弟!你好久没来了啊!快坐,今天想吃什么,老哥我请客!媳妇儿,泡一壶大麦茶,世辉来啦。”
华世辉拉着林慕阳坐下来,笑呵呵地说道:“牛大哥想请客那得以后了。今天我请一个好朋友来尝你的手艺。肯定不能让你破费。”
牛大方看了一眼林慕阳,立刻笑着打招呼:“小兄弟你好啊!我叫牛大方,你是华世辉的朋友,就是我牛大方的朋友。以后来哥哥这里吃肉给你打折!”
“你那个抠搜搜的样子!你咋不说免单呢!啊!这不是食好月圆的小老板吗?”牛嫂从后屋出来,先是损了丈夫两句,看到林慕阳之后,立刻就惊讶了一下。
林慕阳也很诧异:“啊?您认识我?”
牛嫂把茶壶放下来。“你是没印象了。我闺女在十六中上学。我接她的时候几乎每星期都买几次你家的东西。我老公最喜欢你家的卤肉,对你那卤肉汁的味道赞不绝口呢。老牛,你看,我跟你说小老板年纪小吧。你还非说我夸张。你自己看是不是像十五六的。”
牛大方表情丰富地瞪大眼睛。然后就把关注点放到了卤肉汁上。“小兄弟,你跟老哥哥说说,你那卤汁真是祖传秘方啊?”
不等林慕阳开口,牛嫂踹了他一脚:“你彪啊!什么都问找抽是不?小老板你别听他的,他这个人有毛病。碰到好吃的就脑袋不清楚。不过你别误会,他没有要偷你秘方的意思。”
林慕阳被牛嫂的直白逗笑了。刚刚的确有点儿警惕,可这么一来他倒是欣赏这两口子的坦率直接了。“我知道的。实话实说那真不是什么祖传秘方。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二十多种药材配出来的。”
牛大方竖起大拇指:“厉害!小小年纪能研究出这个,比老哥哥强多了!将来你绝对有大出息。”
华世辉被晾在一边儿,心里一个劲儿地郁闷自己选错了。本来他是喜欢牛大方这里随意又好味道,没想到他们还知道慕阳的小吃车吃过慕阳的手艺。这么一来,慕阳就不能专心陪自己吃饭了。唉。“牛大哥,我们俩中午可还没吃饭呢。咱先填饱肚子再聊成不?”
作者有话要说:辉哥各种小心眼儿,233333333
【默】┭┮﹏┭┮我对不起大家,错别字是我一生的痛。真的看不过来啦,脑内纠错得太严重,心塞得想泪奔。
PS:一直有看我文的盆友们一定都知道我所有文都是攻受定情很快。我喜欢写两个人定情之后在一起一起努力一起生活的故事。所以这一点我大概写一百篇文也没办法改变。我写不出暧昧几十万字最后手拉手完结的故事啦【捂脸】。大家都看做是一见钟情,这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