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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
今天收到了许多书友的生日祝语,有来自Q群的,也有来自贴吧和17k评论区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
希望碎星能够让大家满意,也希望大家常常在17k发表些对故事的想法,说一说喜欢或讨厌哪些地方,这对我帮助很大。
接下来呢,为了表以谢意,正逢这一章也是第一卷卷末,就贴出一小段碎星的人物设定吧。
温去病:
二十二岁,黑发黑瞳,一米七三,常穿长袍拿折扇,配戴一堆宝石、金银,帝
国南方最新掘起的奴隶商人,极度任性,喜爱豪奢,生性疏懒兼体弱,能被人
抬就绝不自己走。
使用的兵器不定,改造自身肉体为兵,主力是各类枪械,后期使用自造的名枪
「忧患」。
龙云儿:
十九岁,绿发蓝瞳,D罩杯,一米六九,温婉端庄,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因
婚嫁的阴谋被卖为奴,受温去病解救后,追随在侧,形象从罗裙短袄变成秘书
套装。
血脉觉醒:冥界尸龙。
主修功法:九阴玉简。
使用兵器:由神器「万古」、「江山」钟所改造而成的护腕拳套。
龙灵儿:
十六岁,绿发蓝瞳,C罩杯,一米五六,冲动娇蛮,正义感强烈的少女,讨厌
扭捏,出身名门,但从小在外习艺,知道二姐的不幸遭遇后,深恨家族不公,
急切想要主持正义。
血脉觉醒:太阳龙。
主修功法:九阳金章。
使用兵器:爪类,最终使用温去病改造的神器「破龙爪」。
葆丽妲:
二十一岁,红发紫瞳,D罩杯,一米六七,冶艳魅丽,极度任性、我行我素的
黑暗巫女,擅长使毒放蛊,大大有名的吸血鬼,执掌碎星团一支分队,曾经一
次毒毙满城人命,震动全国。
血脉觉醒:吸血鬼。
使用兵器:乙太尸蛊(肉眼几不可见的细小物质,介乎生命与非生命体之间,
能瞬间聚合,组出巨物,也能植入骨骸、僵尸之中,藉此操控。)
山陆陵:
年纪不详,黑发黑瞳,两米三,天下无双的巨汉,纵横沙场,纵跳如飞,力大
无穷,所向披靡,雄吼震千军,但私下喜欢花草,性情温和,领导碎星团第一
分队,无人能挡的冲锋箭头。
血脉觉醒:??
使用兵器:万古江山钟。
韦士笔:
二十五岁,紫发黑瞳,一米七五,俊美无双,绰号「百难臆度」,有着贵族气
质的军师,性格开朗,擅长雄辩,嘴抱一开,滔滔言浪,身边总是群花围绕。
血脉觉醒:青眼白狼(?)
使用兵器:点忏天笔
篇末小剧场
身为温家的三代老人,温在乎的身体还硬朗,武术底子还很牢靠,但心却很老、很疲惫了。
看过那个百族乱世,看尽太多资质优异的天才丧命,看遍老字号温家的起落,原就没有什么雄心的他,一切壮志早化灰烬,孤零零看守着已被人遗忘的温家老宅,以为人生会就这么结束。
不过,命运总是爱嘲弄人,本以为如此的事,还是在那个夜晚出现意外,失踪多年的孙少爷,忽然回到了老宅,说要继承家业,要将一切改变过来。
老人确实是高兴的,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看出了这位孙少爷的才干,只是单纯为了有温家人回来而喜悦,是一种纯粹的亲情。
只要这世上,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悼念破败的温家……那就好,孙少爷肯回来……就好,其余的,都已不重要,孙少爷既然有心要干,就豁出温家的这点老底,抵押祖宅与土地,随他去干吧。
不过,一段时间以后,老人开始懊恼自己的这个决定。
经历过战乱年代,见过了不少人,老人就从没见过似自家孙少爷一样奇怪的,他……身体很弱,弱到了极点,但精神早已远远凌驾肉体之上,从回归的那天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也永远有出不完的点子。
要说创意,去病少爷绝对有,可他的那些做法,让人非常皱眉头,他所设想的振衰起敝,不是作回温家的本业,继续酿造酱油与酱料,而是直接干起了高风险的走私买卖。
“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在叔,我们想迅速发家,就一定要从偏门捞起!”
温去病道:“过程道路有些曲折,但我们一定能达到目的,跟着我走吧!”
去病少爷的自信与热情,显而易见,不过他所选择的道路,却让老人着实皱眉。
“少爷,时代不同啦,战争已经结束,而今,新帝国初建,朗朗乾坤,政治清明,对那些旁门左道的营生,势必加以管制,那些根深蒂固的黑帮、走私商,都在谋求转型,你这时才跳下去,会否……”
“会否什么?别啰嗦,跟着我走吧。”
温去病戴着海外输入的新潮墨镜,自信的笑容中带着一股锐气,“朗朗乾坤吗?在哪里?我还真是没看见!”
“……这是因为你那眼镜……”
温在乎没能说下去,因为孙少爷并不想听,他觉得这年轻人与时下大多的同年一样,短视近利,只想着快速捞钱到手,却不在乎风险与成功可能性,好高鹜远,温家交到这种人手上,估计撑不了几年了。
但没想到,这个纨裤子弟败光家业的速度,比预期更快,拿到祖宅抵押贷款的当晚,他就跑去力夏达港最大的花街,在里头最红火的妓馆里,包下整间妓馆,连摆三天宴席。
美酒佳肴、轻歌妙舞,灯火辉映间,说不尽的冶艳风情,杯是黄金,杯中是陈年佳酿,席间弥漫着酒香、脂粉香,目中所见,无一不是豪奢排场,温家上两代主人从没有过这样的大手笔,他却一下干了。
“在叔,一本正经作不了大生意!”
一众美貌歌女簇拥中,他衣衫不整,左搂右抱,拿着酒杯,醉态... -->>
作者语:
今天收到了许多书友的生日祝语,有来自Q群的,也有来自贴吧和17k评论区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
希望碎星能够让大家满意,也希望大家常常在17k发表些对故事的想法,说一说喜欢或讨厌哪些地方,这对我帮助很大。
接下来呢,为了表以谢意,正逢这一章也是第一卷卷末,就贴出一小段碎星的人物设定吧。
温去病:
二十二岁,黑发黑瞳,一米七三,常穿长袍拿折扇,配戴一堆宝石、金银,帝
国南方最新掘起的奴隶商人,极度任性,喜爱豪奢,生性疏懒兼体弱,能被人
抬就绝不自己走。
使用的兵器不定,改造自身肉体为兵,主力是各类枪械,后期使用自造的名枪
「忧患」。
龙云儿:
十九岁,绿发蓝瞳,D罩杯,一米六九,温婉端庄,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因
婚嫁的阴谋被卖为奴,受温去病解救后,追随在侧,形象从罗裙短袄变成秘书
套装。
血脉觉醒:冥界尸龙。
主修功法:九阴玉简。
使用兵器:由神器「万古」、「江山」钟所改造而成的护腕拳套。
龙灵儿:
十六岁,绿发蓝瞳,C罩杯,一米五六,冲动娇蛮,正义感强烈的少女,讨厌
扭捏,出身名门,但从小在外习艺,知道二姐的不幸遭遇后,深恨家族不公,
急切想要主持正义。
血脉觉醒:太阳龙。
主修功法:九阳金章。
使用兵器:爪类,最终使用温去病改造的神器「破龙爪」。
葆丽妲:
二十一岁,红发紫瞳,D罩杯,一米六七,冶艳魅丽,极度任性、我行我素的
黑暗巫女,擅长使毒放蛊,大大有名的吸血鬼,执掌碎星团一支分队,曾经一
次毒毙满城人命,震动全国。
血脉觉醒:吸血鬼。
使用兵器:乙太尸蛊(肉眼几不可见的细小物质,介乎生命与非生命体之间,
能瞬间聚合,组出巨物,也能植入骨骸、僵尸之中,藉此操控。)
山陆陵:
年纪不详,黑发黑瞳,两米三,天下无双的巨汉,纵横沙场,纵跳如飞,力大
无穷,所向披靡,雄吼震千军,但私下喜欢花草,性情温和,领导碎星团第一
分队,无人能挡的冲锋箭头。
血脉觉醒:??
使用兵器:万古江山钟。
韦士笔:
二十五岁,紫发黑瞳,一米七五,俊美无双,绰号「百难臆度」,有着贵族气
质的军师,性格开朗,擅长雄辩,嘴抱一开,滔滔言浪,身边总是群花围绕。
血脉觉醒:青眼白狼(?)
使用兵器:点忏天笔
篇末小剧场
身为温家的三代老人,温在乎的身体还硬朗,武术底子还很牢靠,但心却很老、很疲惫了。
看过那个百族乱世,看尽太多资质优异的天才丧命,看遍老字号温家的起落,原就没有什么雄心的他,一切壮志早化灰烬,孤零零看守着已被人遗忘的温家老宅,以为人生会就这么结束。
不过,命运总是爱嘲弄人,本以为如此的事,还是在那个夜晚出现意外,失踪多年的孙少爷,忽然回到了老宅,说要继承家业,要将一切改变过来。
老人确实是高兴的,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看出了这位孙少爷的才干,只是单纯为了有温家人回来而喜悦,是一种纯粹的亲情。
只要这世上,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悼念破败的温家……那就好,孙少爷肯回来……就好,其余的,都已不重要,孙少爷既然有心要干,就豁出温家的这点老底,抵押祖宅与土地,随他去干吧。
不过,一段时间以后,老人开始懊恼自己的这个决定。
经历过战乱年代,见过了不少人,老人就从没见过似自家孙少爷一样奇怪的,他……身体很弱,弱到了极点,但精神早已远远凌驾肉体之上,从回归的那天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也永远有出不完的点子。
要说创意,去病少爷绝对有,可他的那些做法,让人非常皱眉头,他所设想的振衰起敝,不是作回温家的本业,继续酿造酱油与酱料,而是直接干起了高风险的走私买卖。
“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在叔,我们想迅速发家,就一定要从偏门捞起!”
温去病道:“过程道路有些曲折,但我们一定能达到目的,跟着我走吧!”
去病少爷的自信与热情,显而易见,不过他所选择的道路,却让老人着实皱眉。
“少爷,时代不同啦,战争已经结束,而今,新帝国初建,朗朗乾坤,政治清明,对那些旁门左道的营生,势必加以管制,那些根深蒂固的黑帮、走私商,都在谋求转型,你这时才跳下去,会否……”
“会否什么?别啰嗦,跟着我走吧。”
温去病戴着海外输入的新潮墨镜,自信的笑容中带着一股锐气,“朗朗乾坤吗?在哪里?我还真是没看见!”
“……这是因为你那眼镜……”
温在乎没能说下去,因为孙少爷并不想听,他觉得这年轻人与时下大多的同年一样,短视近利,只想着快速捞钱到手,却不在乎风险与成功可能性,好高鹜远,温家交到这种人手上,估计撑不了几年了。
但没想到,这个纨裤子弟败光家业的速度,比预期更快,拿到祖宅抵押贷款的当晚,他就跑去力夏达港最大的花街,在里头最红火的妓馆里,包下整间妓馆,连摆三天宴席。
美酒佳肴、轻歌妙舞,灯火辉映间,说不尽的冶艳风情,杯是黄金,杯中是陈年佳酿,席间弥漫着酒香、脂粉香,目中所见,无一不是豪奢排场,温家上两代主人从没有过这样的大手笔,他却一下干了。
“在叔,一本正经作不了大生意!”
一众美貌歌女簇拥中,他衣衫不整,左搂右抱,拿着酒杯,醉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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