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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能提早十几年把黑齿常之入手,对于郑子文来说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大的收获了。
两世为人,郑子文深晓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身边有人帮衬和单打独斗完全是两码事。
别的不说,就说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之所以能做到大唐朝堂里的“一哥”,皇帝是信任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没有那帮“小弟”的帮衬,他这个老大也名不副实。
做不到一呼百应,算个屁的老大啊?
就连郑子文,这些年也是靠着清河崔家还有荥阳郑家的帮衬,才在朝堂里站稳了脚跟,否则就算得到李世民的肯定,要是随时有人找他麻烦,他这个官也当不安稳不是?
只有得到皇帝委以重任的大臣叫做重臣,能一呼百应,声势浩大的权臣,而光凭着皇帝的信任就横冲直撞的,叫做“孤臣”。
郑子文熟知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所以他既不打算做权臣,也不想做孤臣,他想做一个“闲臣”。
闲臣不同于贤臣,贤臣太累了,闲臣就比较轻松,而且既不用招惹别人,也不用讨好别人,活得也比较轻松。
当然,闲臣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虽然郑子文也打算组建属于自己的小圈子。
对于这个小圈子,郑子文的打算是走精兵路线,毕竟“兵贵精而不贵多”,只要能找两个能在朝堂里面站稳脚跟的,他以后就能放放心心的当闲臣了。
朝堂里面的分为文官和武官,文官郑子文已经挑好了,那就是自己的义子狄仁杰。
狄仁杰今年十五岁,如今正在大唐皇家学院读高级班,郑子文打算再过三年就送他进朝堂做一个小官,慢慢培养个几年,相信能撑起大唐的大梁。
而武将郑子文也找到了,就是黑齿常之,小家伙和狄仁杰同岁,在兵法方面算得上是极有天赋的,算是一块难得的璞玉。
只等他和朴正允学会了汉语,到时候自己把他带回大唐,好好打磨几年,也能成为一块美玉。
到时候两人一文一武,直接就把大唐的朝堂给包圆了,到时候自己也能好好享享清福。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情也越发好了起来,走在回去的路上都开始哼起了小调。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郑子文心情好了,吃饭都多吃了几晚,睡觉也睡得特别香,就连打呼噜都打得特别响亮,弄得旁边的金胜曼一宿没睡好。
第二天早上,金胜曼是红着眼睛叫他起床的。
“子文,起来了,今天是在兴的册封仪式,快些起来吧!”
郑子文眼睛都没睁开,只是咧了咧嘴。
“在兴?那是谁啊?”
金胜曼的脸顿时黑了,立刻就伸手在他的腰间拧了一把。
“金在兴,你儿子!”
“……”
郑子文这时候才想起,眼睛立刻就睁开了,然后一下子坐了起来,一脸严肃的朝着金胜曼说道:“我的儿子必须姓郑!”
金胜曼的脸顿时一僵。
“可是……可是他是王世子,所以必须叫金在兴啊!”
听到了这个解释,郑子文顿时皱了皱眉头,看着金胜曼一脸着急的样子,只好叹了口气。
“好了,他的新罗名字我不管了,就叫金在兴吧,不过大唐名字还得姓郑。”
看着郑子文这么坚持,金胜曼也只好点头同意,之后两人便一起起了床,然后前往新罗皇宫的大殿进行王世子的册封仪式。
这也是郑子文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小家伙刚刚学会走路,走起来摇摇晃晃的,看到金胜曼就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哦么尼……”
听到这个叫法,郑子文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然后不满的看向金胜曼。
“你应该教他汉语。”
金胜曼一听他这话,虽然心里有些委屈,但还是点了点头。
“是,妾身明白了。”
听到她这样回答,郑子文顿时叹了口气。
“唉,我这样要求你的原因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们,我活着尚可护佑你们母子,但倘若有一天我去世了,那么你觉得将来在兴的哥哥们,会照顾他这个连大唐话都不会说的新罗弟弟吗?”
听到郑子文的话,金胜曼的脸色顿时变了,委屈的神色也一扫而空,朝着郑子文就福了一礼。
“是,妾身明白了。”
虽然说的话和之前一模一样,但是所表达的意思却有了很大的... -->>
对于能提早十几年把黑齿常之入手,对于郑子文来说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大的收获了。
两世为人,郑子文深晓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身边有人帮衬和单打独斗完全是两码事。
别的不说,就说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之所以能做到大唐朝堂里的“一哥”,皇帝是信任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没有那帮“小弟”的帮衬,他这个老大也名不副实。
做不到一呼百应,算个屁的老大啊?
就连郑子文,这些年也是靠着清河崔家还有荥阳郑家的帮衬,才在朝堂里站稳了脚跟,否则就算得到李世民的肯定,要是随时有人找他麻烦,他这个官也当不安稳不是?
只有得到皇帝委以重任的大臣叫做重臣,能一呼百应,声势浩大的权臣,而光凭着皇帝的信任就横冲直撞的,叫做“孤臣”。
郑子文熟知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所以他既不打算做权臣,也不想做孤臣,他想做一个“闲臣”。
闲臣不同于贤臣,贤臣太累了,闲臣就比较轻松,而且既不用招惹别人,也不用讨好别人,活得也比较轻松。
当然,闲臣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虽然郑子文也打算组建属于自己的小圈子。
对于这个小圈子,郑子文的打算是走精兵路线,毕竟“兵贵精而不贵多”,只要能找两个能在朝堂里面站稳脚跟的,他以后就能放放心心的当闲臣了。
朝堂里面的分为文官和武官,文官郑子文已经挑好了,那就是自己的义子狄仁杰。
狄仁杰今年十五岁,如今正在大唐皇家学院读高级班,郑子文打算再过三年就送他进朝堂做一个小官,慢慢培养个几年,相信能撑起大唐的大梁。
而武将郑子文也找到了,就是黑齿常之,小家伙和狄仁杰同岁,在兵法方面算得上是极有天赋的,算是一块难得的璞玉。
只等他和朴正允学会了汉语,到时候自己把他带回大唐,好好打磨几年,也能成为一块美玉。
到时候两人一文一武,直接就把大唐的朝堂给包圆了,到时候自己也能好好享享清福。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情也越发好了起来,走在回去的路上都开始哼起了小调。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郑子文心情好了,吃饭都多吃了几晚,睡觉也睡得特别香,就连打呼噜都打得特别响亮,弄得旁边的金胜曼一宿没睡好。
第二天早上,金胜曼是红着眼睛叫他起床的。
“子文,起来了,今天是在兴的册封仪式,快些起来吧!”
郑子文眼睛都没睁开,只是咧了咧嘴。
“在兴?那是谁啊?”
金胜曼的脸顿时黑了,立刻就伸手在他的腰间拧了一把。
“金在兴,你儿子!”
“……”
郑子文这时候才想起,眼睛立刻就睁开了,然后一下子坐了起来,一脸严肃的朝着金胜曼说道:“我的儿子必须姓郑!”
金胜曼的脸顿时一僵。
“可是……可是他是王世子,所以必须叫金在兴啊!”
听到了这个解释,郑子文顿时皱了皱眉头,看着金胜曼一脸着急的样子,只好叹了口气。
“好了,他的新罗名字我不管了,就叫金在兴吧,不过大唐名字还得姓郑。”
看着郑子文这么坚持,金胜曼也只好点头同意,之后两人便一起起了床,然后前往新罗皇宫的大殿进行王世子的册封仪式。
这也是郑子文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小家伙刚刚学会走路,走起来摇摇晃晃的,看到金胜曼就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哦么尼……”
听到这个叫法,郑子文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然后不满的看向金胜曼。
“你应该教他汉语。”
金胜曼一听他这话,虽然心里有些委屈,但还是点了点头。
“是,妾身明白了。”
听到她这样回答,郑子文顿时叹了口气。
“唉,我这样要求你的原因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们,我活着尚可护佑你们母子,但倘若有一天我去世了,那么你觉得将来在兴的哥哥们,会照顾他这个连大唐话都不会说的新罗弟弟吗?”
听到郑子文的话,金胜曼的脸色顿时变了,委屈的神色也一扫而空,朝着郑子文就福了一礼。
“是,妾身明白了。”
虽然说的话和之前一模一样,但是所表达的意思却有了很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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