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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点了一盏昏黄的油灯,棉絮做的芯子浸在煤油里,燃起的灯火忽暗忽明。
“我听说,你在兵营里很能吃苦,每日除了拉弓练剑,还匀出空来和夫子学认字。”丹华走到傅铮言面前,蹲下.身子抬头看着他。
她漂亮的双眼如春日桃花般夭夭生色,笑起来的时候,两颊还有浅浅的梨涡。
傅铮言不知不觉看呆了眼。
丹华轻笑一声,白嫩的脸颊透着微微的红晕,像是开在白玉盏上的清露芙蓉,她捧着脸挨在他身侧,压低声音慢条斯理地问道:“你告诉我,你第一次学着写的是什么字?”
有清淡的兰芷香气扑面而来,丝丝入扣软化了人心。
傅铮言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此时的丹华公主离他极近,他垂眸就能看到她粉白如玉的耳朵,和滑若凝脂的脖颈。
她身上穿着的那件素衣长裙有些宽松,乌黑的长发又只用一支金步摇挽起,傅铮言的视线路过她的锁骨往下移……
他的目光蓦地一顿,原本平稳的呼吸渐渐加快,比负重四十斤跑了一百圈还要急促些。
丹华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在看什么,脸颊绯红如天边的醉霞,却是毫无羞耻心靠得离他更近,饱满的胸脯几乎要挨上他精壮的手臂。
傅铮言的脑子里嗡地响了一声,陷入一片短暂的空白。
“你说呀,”丹华不依不饶道:“你第一次学着写的字,到底是什么?”
她的声音慵懒的像是一只猫,轻轻细细又带着爪子,挠在心上有酥麻的痒。
傅铮言艰难地咽了口水,镇定地答道:“丹华。”
他侧开目光不再看她,承认道:“我第一次学着写的字,是丹华。”
丹华公主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惊奇,显然是早就知道,方才故意逗着他说出来,她的一双水眸中明光浮动,比室内的流辉灯火更为耀眼。
丹华也不恼傅铮言转过了脸,她扯了扯他的衣服领子,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欣然:“我向父王请了旨,你今晚收拾东西,明天就和我进宫。”
傅铮言点了点头。
“你打算带上哪些东西?”丹华道:“你在宫里住的离我不远,如果需要什么就和我说……我过十二岁生辰的时候,父王赏了我九个侍卫,但是我觉得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没有你好。”
丹华公主这句“哪一个都没有你好”传入傅铮言的耳朵里,倒叫他转回脸继续看向公主殿下。
傅铮言觉得丹华对他说了这样的话,他也必须说出妥当的话回报她,屏息想了片刻后,他道:“属下……属下愿为公主赴汤蹈火。”
他说的是实话,往后也确实这样做了。
丹华默不作声地瞧着他,少顷,她轻抿柔嫩的红唇,眸中闪动着希冀,复又问道:“你觉得……我漂亮吗?”
傅铮言其实不大明白,为什么丹华会突然问这个问题。
但他一直认定丹华生得极美,无论小时候还是现在,因而诚实又朴素地回答:“漂亮。”
又紧跟着添了一句:“很漂亮。”
丹华公主终于有了少女该有的羞涩,她挪的离他远了些,站起来出声道:“你去收拾东西吧,明天宫里的人就要来接你了。”
丹华并没有告诉傅铮言,她为了今晚来见他,挑衣服选发钗打扮了将近一整个白天。
公主宫殿里上千条的纱裙长裙百褶裙,洋洋洒洒堆满了地板,丹华试过一件扔一件,穿到最后这条才勉强有些满意。
梳妆台上的木匣堆了成了几座小山,丹华翻遍了所有发钗和首饰,最终选了一支白玉为底镀着碎金的步摇。
她这样折腾了五六个时辰,忙得连饭也没吃,却在听见傅铮言那句“很漂亮”之后,感到满满当当的值得。
傅铮言打开自己的柜子,开始收拾这些年攒下的东西,当年丹华送他的包袱摆在柜子的正中央,一眼便能瞧见。
傅铮言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一把重剑,但显然他最宝贝的,还是当年丹华送他的包袱。
丹华走到了傅铮言身边,柔白的手指伸过去,解开了包袱的带子。
几件换洗的衣服被叠的整整齐齐,那时包点心用的手帕也被洗干净折成了方块,上了红漆的信笺被拆了开来,却还端正地安放在手帕上。
傅铮言的身量长得很快,十岁那年的衣服没过多久就不能穿了,他却没舍得丢掉,一直妥善地保管着,觉得脏了还拿去洗洗晒晒。
丹华的注意力却完全在那封信上,她微蹙眉梢看着傅铮言,轻抬下巴道:“这封信怎么还在你的手上?”
“我、我……”傅铮言笨拙地答道:“你写的信,不想交给别人。”
当年那封信加盖了公主印章,收信人乃是禁卫军统领,在这封信中,丹华公主言辞委婉地表示,希望统领大人能对傅铮言多加关照。
倘若这封信当真到了统领大人的手上,傅铮言这五年的日子会好上许多,他平日的伙食不会和普通士兵一样,住的房间也会更加舒服宽敞。
然而傅铮言却不舍得把丹华为自己写的信交给别人。
他还不识字的时候,觉得丹华这封信是写给自己的,因而藏信比藏宝贝还要珍重,每日跑操结束回房,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这封信在不在。
后来他跟着夫子学认字,终于不算文盲的时候,心口拔凉地发现这封信应该交给禁卫军统领。
但傅铮言转念又想,这信已经被他藏了这么久,禁卫军统领也没有找过来要,可见信中写的不是要紧的事……那他还是继续代统领大人保管好了。
后来有一次,他房里来了几个军营的兄弟,其中一个喝醉了酒,在傅铮言出去给他端热水时,这位醉酒的士兵扒出了那封信,拆掉了信上的红漆。
傅铮言的性格偏内向,为人很是低调本分,从未与人生过事端,和整个军营里的卫兵都处得十分融洽。
然而那天晚上,傅铮言回来看到那位拆信的弟兄,二话不说就撸起袖子,抢来信笺便与他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
信纸被弄皱了,他却看清了信上写的内容。
丹华公主待到很晚才走,傅铮言将她送回了王宫,路上丹华和他说了很多话,他默默地听着,把她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
临别前,丹华把步摇发钗取下来送给了他,她说:“这支钗你好好收着,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次日天光熹微时,宫里来了一队传旨的太监。
在兵营兄弟羡慕的眼神中,傅铮言成了东俞王宫里的带刀侍卫,唯一的使命就是保护公主丹华。
国君此前已经拨了九个侍卫给丹华公主,傅铮言刚好可以算作第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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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点了一盏昏黄的油灯,棉絮做的芯子浸在煤油里,燃起的灯火忽暗忽明。
“我听说,你在兵营里很能吃苦,每日除了拉弓练剑,还匀出空来和夫子学认字。”丹华走到傅铮言面前,蹲下.身子抬头看着他。
她漂亮的双眼如春日桃花般夭夭生色,笑起来的时候,两颊还有浅浅的梨涡。
傅铮言不知不觉看呆了眼。
丹华轻笑一声,白嫩的脸颊透着微微的红晕,像是开在白玉盏上的清露芙蓉,她捧着脸挨在他身侧,压低声音慢条斯理地问道:“你告诉我,你第一次学着写的是什么字?”
有清淡的兰芷香气扑面而来,丝丝入扣软化了人心。
傅铮言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此时的丹华公主离他极近,他垂眸就能看到她粉白如玉的耳朵,和滑若凝脂的脖颈。
她身上穿着的那件素衣长裙有些宽松,乌黑的长发又只用一支金步摇挽起,傅铮言的视线路过她的锁骨往下移……
他的目光蓦地一顿,原本平稳的呼吸渐渐加快,比负重四十斤跑了一百圈还要急促些。
丹华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在看什么,脸颊绯红如天边的醉霞,却是毫无羞耻心靠得离他更近,饱满的胸脯几乎要挨上他精壮的手臂。
傅铮言的脑子里嗡地响了一声,陷入一片短暂的空白。
“你说呀,”丹华不依不饶道:“你第一次学着写的字,到底是什么?”
她的声音慵懒的像是一只猫,轻轻细细又带着爪子,挠在心上有酥麻的痒。
傅铮言艰难地咽了口水,镇定地答道:“丹华。”
他侧开目光不再看她,承认道:“我第一次学着写的字,是丹华。”
丹华公主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惊奇,显然是早就知道,方才故意逗着他说出来,她的一双水眸中明光浮动,比室内的流辉灯火更为耀眼。
丹华也不恼傅铮言转过了脸,她扯了扯他的衣服领子,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欣然:“我向父王请了旨,你今晚收拾东西,明天就和我进宫。”
傅铮言点了点头。
“你打算带上哪些东西?”丹华道:“你在宫里住的离我不远,如果需要什么就和我说……我过十二岁生辰的时候,父王赏了我九个侍卫,但是我觉得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没有你好。”
丹华公主这句“哪一个都没有你好”传入傅铮言的耳朵里,倒叫他转回脸继续看向公主殿下。
傅铮言觉得丹华对他说了这样的话,他也必须说出妥当的话回报她,屏息想了片刻后,他道:“属下……属下愿为公主赴汤蹈火。”
他说的是实话,往后也确实这样做了。
丹华默不作声地瞧着他,少顷,她轻抿柔嫩的红唇,眸中闪动着希冀,复又问道:“你觉得……我漂亮吗?”
傅铮言其实不大明白,为什么丹华会突然问这个问题。
但他一直认定丹华生得极美,无论小时候还是现在,因而诚实又朴素地回答:“漂亮。”
又紧跟着添了一句:“很漂亮。”
丹华公主终于有了少女该有的羞涩,她挪的离他远了些,站起来出声道:“你去收拾东西吧,明天宫里的人就要来接你了。”
丹华并没有告诉傅铮言,她为了今晚来见他,挑衣服选发钗打扮了将近一整个白天。
公主宫殿里上千条的纱裙长裙百褶裙,洋洋洒洒堆满了地板,丹华试过一件扔一件,穿到最后这条才勉强有些满意。
梳妆台上的木匣堆了成了几座小山,丹华翻遍了所有发钗和首饰,最终选了一支白玉为底镀着碎金的步摇。
她这样折腾了五六个时辰,忙得连饭也没吃,却在听见傅铮言那句“很漂亮”之后,感到满满当当的值得。
傅铮言打开自己的柜子,开始收拾这些年攒下的东西,当年丹华送他的包袱摆在柜子的正中央,一眼便能瞧见。
傅铮言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一把重剑,但显然他最宝贝的,还是当年丹华送他的包袱。
丹华走到了傅铮言身边,柔白的手指伸过去,解开了包袱的带子。
几件换洗的衣服被叠的整整齐齐,那时包点心用的手帕也被洗干净折成了方块,上了红漆的信笺被拆了开来,却还端正地安放在手帕上。
傅铮言的身量长得很快,十岁那年的衣服没过多久就不能穿了,他却没舍得丢掉,一直妥善地保管着,觉得脏了还拿去洗洗晒晒。
丹华的注意力却完全在那封信上,她微蹙眉梢看着傅铮言,轻抬下巴道:“这封信怎么还在你的手上?”
“我、我……”傅铮言笨拙地答道:“你写的信,不想交给别人。”
当年那封信加盖了公主印章,收信人乃是禁卫军统领,在这封信中,丹华公主言辞委婉地表示,希望统领大人能对傅铮言多加关照。
倘若这封信当真到了统领大人的手上,傅铮言这五年的日子会好上许多,他平日的伙食不会和普通士兵一样,住的房间也会更加舒服宽敞。
然而傅铮言却不舍得把丹华为自己写的信交给别人。
他还不识字的时候,觉得丹华这封信是写给自己的,因而藏信比藏宝贝还要珍重,每日跑操结束回房,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这封信在不在。
后来他跟着夫子学认字,终于不算文盲的时候,心口拔凉地发现这封信应该交给禁卫军统领。
但傅铮言转念又想,这信已经被他藏了这么久,禁卫军统领也没有找过来要,可见信中写的不是要紧的事……那他还是继续代统领大人保管好了。
后来有一次,他房里来了几个军营的兄弟,其中一个喝醉了酒,在傅铮言出去给他端热水时,这位醉酒的士兵扒出了那封信,拆掉了信上的红漆。
傅铮言的性格偏内向,为人很是低调本分,从未与人生过事端,和整个军营里的卫兵都处得十分融洽。
然而那天晚上,傅铮言回来看到那位拆信的弟兄,二话不说就撸起袖子,抢来信笺便与他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
信纸被弄皱了,他却看清了信上写的内容。
丹华公主待到很晚才走,傅铮言将她送回了王宫,路上丹华和他说了很多话,他默默地听着,把她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
临别前,丹华把步摇发钗取下来送给了他,她说:“这支钗你好好收着,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次日天光熹微时,宫里来了一队传旨的太监。
在兵营兄弟羡慕的眼神中,傅铮言成了东俞王宫里的带刀侍卫,唯一的使命就是保护公主丹华。
国君此前已经拨了九个侍卫给丹华公主,傅铮言刚好可以算作第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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