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www.wbxwx.com,剩女不愁:我是女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床了。只是走感觉这么一离开我就会失去什么似得。
拖着行李箱,关上门之后转身就看到了魏斯正要出门了。
“hi”
“嗯。”
“要去工作了吗?”
“嗯。”
他似乎并没有心情跟我闲聊,我也没多说什么了。电梯到了一楼之后,我跟他是朝着不同方向走的。我知道我跟他永远也不会有交集点。
因为车站离公寓有点远,所以我也没坚持剩下那几块钱的的士费了。今天,我特意把我最最珍贵的衣服都穿上了、。是一件浅蓝色的蝙蝠袖衬衫,还有一条白色的铅笔裤。这套衣服可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用我第一笔兼职的钱买的,还有鞋子、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虽然很普通、可这些有的人却一辈子都拥有不来,至少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到了车站,我再次看这个城市一眼,买了车票、在候车站坐着。
旁边还有一个位置、一个有1米8几的男生坐下了。这令我特别不自然,毕竟是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而且我用余光可以看到是个帅哥。
到了最后一分钟要走的时候,我看了他一眼、确实是个帅哥,而且看样子似乎是外国人。因为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其实嘛,我一直希望可以认识一个外国人。哈哈、
A市离我的家乡有几个城市的距离,虽然这是长途、可也要几个小时。
上了车、我马上就听起音乐来了。直到、、昏昏欲睡。
在我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喂”
“你在哪里啊?”
“我吗?回家呀。”我还有一点没睡醒的样子,还好旁边是没人坐的。
电话那边“那没事勒,还想叫你出来喝一杯。”
“好吧,等我回来再喝吧。”我知道是宁儿,她说的喝一杯,可定得上我喝几十杯了。每次的每次都是她请客,我都害怕跟她出去玩了。
挂了电话,我睡意全无。看着路过的风景、我才在感叹。原来、我贾白紫进步了那么多,小时候就梦想离开家乡,等真正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舍不得,还好经过几年的时间我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只是我再也不想家了,那里没有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我从背包拿出给自己准备的三文治。有点凉了,不过还是很好吃。
吃着吃着我又想起魏斯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唉、不过也与我无关了。我只希望他不要那么快讨厌我。
突然,旁边有人坐下了。我口中还咬着三文治,瞪大眼睛看着他。
是刚刚的那个外国人,我去、不会吧。难道他也坐这班车?不过就算是,不是应该早就坐下了吗?
我马上吃完三文治,擦擦手、狼吞苦咽的样子可让我丢尽脸、好死不死还咽着了。帅哥看我好像很辛苦的样子,拍拍我背,让我好受一点。可这并没能让我逃过难受的滋味,我指着我背包,他马上翻了翻我背包,拿出一瓶水出来。
我看看帅哥,马上大口大口地喝着。
“唉、差点要死了。”我把瓶子拧紧。
帅哥笑笑、我可差点着迷了。
“没事了吧。”帅哥说、
我把瓶子收好,随口答应“没事啦。死不了。”
可说完才发现,他说的是中文。
“你会中文?”
“当然。”
我又吃惊了,“可你就是个外国人的样子呀。”
“嗯。准确来说我是半个中国人,半个美国人。”
“噢、这,是混血儿吧。”
“聪明。”跟他说着说着话我才发觉原来他很好相处。他叫南宫易赫,爸爸是中国人,而妈妈就是美国人、应该是继承了妈妈的血统吧,不过说真的他的眼睛很迷人。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床了。只是走感觉这么一离开我就会失去什么似得。
拖着行李箱,关上门之后转身就看到了魏斯正要出门了。
“hi”
“嗯。”
“要去工作了吗?”
“嗯。”
他似乎并没有心情跟我闲聊,我也没多说什么了。电梯到了一楼之后,我跟他是朝着不同方向走的。我知道我跟他永远也不会有交集点。
因为车站离公寓有点远,所以我也没坚持剩下那几块钱的的士费了。今天,我特意把我最最珍贵的衣服都穿上了、。是一件浅蓝色的蝙蝠袖衬衫,还有一条白色的铅笔裤。这套衣服可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用我第一笔兼职的钱买的,还有鞋子、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虽然很普通、可这些有的人却一辈子都拥有不来,至少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到了车站,我再次看这个城市一眼,买了车票、在候车站坐着。
旁边还有一个位置、一个有1米8几的男生坐下了。这令我特别不自然,毕竟是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而且我用余光可以看到是个帅哥。
到了最后一分钟要走的时候,我看了他一眼、确实是个帅哥,而且看样子似乎是外国人。因为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其实嘛,我一直希望可以认识一个外国人。哈哈、
A市离我的家乡有几个城市的距离,虽然这是长途、可也要几个小时。
上了车、我马上就听起音乐来了。直到、、昏昏欲睡。
在我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喂”
“你在哪里啊?”
“我吗?回家呀。”我还有一点没睡醒的样子,还好旁边是没人坐的。
电话那边“那没事勒,还想叫你出来喝一杯。”
“好吧,等我回来再喝吧。”我知道是宁儿,她说的喝一杯,可定得上我喝几十杯了。每次的每次都是她请客,我都害怕跟她出去玩了。
挂了电话,我睡意全无。看着路过的风景、我才在感叹。原来、我贾白紫进步了那么多,小时候就梦想离开家乡,等真正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舍不得,还好经过几年的时间我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只是我再也不想家了,那里没有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我从背包拿出给自己准备的三文治。有点凉了,不过还是很好吃。
吃着吃着我又想起魏斯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唉、不过也与我无关了。我只希望他不要那么快讨厌我。
突然,旁边有人坐下了。我口中还咬着三文治,瞪大眼睛看着他。
是刚刚的那个外国人,我去、不会吧。难道他也坐这班车?不过就算是,不是应该早就坐下了吗?
我马上吃完三文治,擦擦手、狼吞苦咽的样子可让我丢尽脸、好死不死还咽着了。帅哥看我好像很辛苦的样子,拍拍我背,让我好受一点。可这并没能让我逃过难受的滋味,我指着我背包,他马上翻了翻我背包,拿出一瓶水出来。
我看看帅哥,马上大口大口地喝着。
“唉、差点要死了。”我把瓶子拧紧。
帅哥笑笑、我可差点着迷了。
“没事了吧。”帅哥说、
我把瓶子收好,随口答应“没事啦。死不了。”
可说完才发现,他说的是中文。
“你会中文?”
“当然。”
我又吃惊了,“可你就是个外国人的样子呀。”
“嗯。准确来说我是半个中国人,半个美国人。”
“噢、这,是混血儿吧。”
“聪明。”跟他说着说着话我才发觉原来他很好相处。他叫南宫易赫,爸爸是中国人,而妈妈就是美国人、应该是继承了妈妈的血统吧,不过说真的他的眼睛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