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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数日便是会试,但穆青惯常是不喜欢在考试前看书的。有时候考试考得多了自然也会有所心得,文章便成了水到渠成信手拈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加持,加上大周朝那历代名家名篇的研读,如今的穆青对那临时抱佛脚的事情是不想做了。
这天起了个大早,穆青对着太阳伸了个懒腰。
自己慢腾腾的穿了外衣,看看时辰,穆青决定把早饭午饭一起吃了。
距离上次皇后落马已经三日,李谦宇早出晚归,自然是没了时间天天来监视穆青读书。六王爷每天必到宫中给袁妃请安,也会去皇帝处“侍疾”,宫里宫外都夸赞李谦宇至纯至孝。
只是这其中到底所为何事,就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
按理说本不应当这么高调,但终究时不我待,这个关口上冒些险也是值得的。穆青每每都是体贴的表达一些知己的关切,晚上时候陪他说说话也就罢了。
不过终究谈论的都是些闲事,有关朝堂的来年各个人都是精明的绝口不提。
李谦宇做的事情,哪怕他愿意告诉穆青,穆青也要把自己的耳朵捂起来装作没听到。即使心知肚明,也要秘而不宣,这是一种看起来荒诞可笑的遮盖,单正因为有了这层遮羞布才能掩饰住这其中的暗潮汹涌波诡云谲。
“主子,你醒了啊。”安奴捧了盆水从外间屋进来,看到穆青正坐在那里发呆,就笑着说道,“洗把脸,粥我在炉子上温着,我再去弄些菜来就可以吃了。”
穆青收敛了心神,对着安奴笑了笑。似乎在安奴面前,穆青总是会下意识地收敛起自己的那些算计谋划,坦诚地接受自己的相依为命的小书童对自己的好。
拧了帕子抹了把脸,穆青拿着柳条沾着青盐刷了刷牙齿,用清冽的茶水漱口后方才坐到桌前。安奴将一盆子放了各色花瓣的水放在桌旁,穆青把手放进去,没多时就拿出来,用帕子擦干净水渍后才拿了筷子。
原本他是没这么多规矩的,但架不住他和一个尊贵的人物住在一个屋檐底下。想要上李谦宇的餐桌,就要学会这些东西。穆青觉得折腾,吃饭就是吃饭,哪里来的这么多磕磕绊绊,但安奴却觉得不错,每每都要让自家主子来这么一遭。现如今穆青也习惯了,虽然手上留着花瓣香总让他觉得女气。
这里没有旁人,主仆二人就面对面坐着吃饭。穆青本就是个不爱早起的懒性子,如今没人管着越发肆无忌惮,安奴也不喊他,这些时候他也看得出来,穆青是个心里有底的人,或许他比穆青自己还笃定穆青定能高中。安奴每每都是早早起了,跟着府中其他人一道吃些东西,然后就张罗着穆青的早午饭,比不得李谦宇府上厨子做的精致,但是安奴的手艺绝对是顶尖儿的好,味道香气足以弥补视觉上的不足。
挑了根儿腌过的蕨菜放到嘴里咀嚼,去了皮的蕨菜清脆爽利,加上上面香气扑鼻的麻油味道最是下饭。而粥里用的是最好的大米,加上京城难得的海鲜带子,熬煮了许久方才煮好的。穆青把碗里的粥喝完了,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安奴,早上可看到李兄?”穆青用勺子在碗里转了转,让热乎乎的粥能凉快些。
安奴听了这话摇摇头:“不曾的,我只看到了兰若一眼,他是一大早就走了,看着是去牵马的,但是去哪里我没问。”
穆青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就恢复了从容浅淡。把一勺子粥放到嘴里,穆青的眉间却是蹙了起来。
老皇帝虽然是使了一计算计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但终究他的身体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杜罗迷信中曾提到刘世仁形容的李慕言,“面颊泛赤,唇舌紫红,常未语便喘息不止”,这分明就是内里有了问题。如今皇后遭弃,正正是让李谦宇去刷刷好感度的时候,他却是牵着马去何处?
盯着粥碗好一阵,穆青突然道:“雪团呢?”往常这时候雪团早就跑来寻安奴了,那只被李谦宇养肥了的松狮犬最近倒是分外喜欢安奴,老是跑来,现在却是不得见。
安奴眨眨眼,似乎刚刚想起一般:“是的呢,雪团也不见了,我还想着怎的这般安生。”
穆青把碗撂下,暗自思索一番,突然记起原著的一桩事情。皇长孙李承明与李谦宇曾有过一次争斗,最终不分胜负,但是雪团却是被弄折了腿,从那以后就越发不能走动。
现在想来,那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爱犬被弄断腿那么简单,以李谦宇的性子,遇到这等事情必然是当场发作,完没有人下来让李承明全身而退的道理。穆青站起身来,拍了拍微微褶皱的青色长衫,道:“安奴,我要出去一趟。”
安奴却也站了起来:“我与主子同去。”
“不,你替我办另一件事。”穆青回身走到桌旁,拿出了一叠信纸,拿起磨块在砚台中迅速研磨,然后填饱了笔快速的书写着,不多时便是洋洋洒洒两张纸。他把信纸折好,放到了一个小小的羊皮袋子里,用绳子扎好后递给安奴,“你且去城西,最大的槐树底下有个卖糖人的摊贩,你把这个给他便是。”
安奴接过了羊皮袋子,眨眨眼,什么都没问。
不过穆青并不准备瞒他,弯了弯唇角:“这个是要给宜州邓先生的。”
“邓元柄邓先生?”安奴愣了愣,“主子直接修书去便是,何必这般大费周章?”
穆青笑了笑... -->>
再有数日便是会试,但穆青惯常是不喜欢在考试前看书的。有时候考试考得多了自然也会有所心得,文章便成了水到渠成信手拈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加持,加上大周朝那历代名家名篇的研读,如今的穆青对那临时抱佛脚的事情是不想做了。
这天起了个大早,穆青对着太阳伸了个懒腰。
自己慢腾腾的穿了外衣,看看时辰,穆青决定把早饭午饭一起吃了。
距离上次皇后落马已经三日,李谦宇早出晚归,自然是没了时间天天来监视穆青读书。六王爷每天必到宫中给袁妃请安,也会去皇帝处“侍疾”,宫里宫外都夸赞李谦宇至纯至孝。
只是这其中到底所为何事,就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
按理说本不应当这么高调,但终究时不我待,这个关口上冒些险也是值得的。穆青每每都是体贴的表达一些知己的关切,晚上时候陪他说说话也就罢了。
不过终究谈论的都是些闲事,有关朝堂的来年各个人都是精明的绝口不提。
李谦宇做的事情,哪怕他愿意告诉穆青,穆青也要把自己的耳朵捂起来装作没听到。即使心知肚明,也要秘而不宣,这是一种看起来荒诞可笑的遮盖,单正因为有了这层遮羞布才能掩饰住这其中的暗潮汹涌波诡云谲。
“主子,你醒了啊。”安奴捧了盆水从外间屋进来,看到穆青正坐在那里发呆,就笑着说道,“洗把脸,粥我在炉子上温着,我再去弄些菜来就可以吃了。”
穆青收敛了心神,对着安奴笑了笑。似乎在安奴面前,穆青总是会下意识地收敛起自己的那些算计谋划,坦诚地接受自己的相依为命的小书童对自己的好。
拧了帕子抹了把脸,穆青拿着柳条沾着青盐刷了刷牙齿,用清冽的茶水漱口后方才坐到桌前。安奴将一盆子放了各色花瓣的水放在桌旁,穆青把手放进去,没多时就拿出来,用帕子擦干净水渍后才拿了筷子。
原本他是没这么多规矩的,但架不住他和一个尊贵的人物住在一个屋檐底下。想要上李谦宇的餐桌,就要学会这些东西。穆青觉得折腾,吃饭就是吃饭,哪里来的这么多磕磕绊绊,但安奴却觉得不错,每每都要让自家主子来这么一遭。现如今穆青也习惯了,虽然手上留着花瓣香总让他觉得女气。
这里没有旁人,主仆二人就面对面坐着吃饭。穆青本就是个不爱早起的懒性子,如今没人管着越发肆无忌惮,安奴也不喊他,这些时候他也看得出来,穆青是个心里有底的人,或许他比穆青自己还笃定穆青定能高中。安奴每每都是早早起了,跟着府中其他人一道吃些东西,然后就张罗着穆青的早午饭,比不得李谦宇府上厨子做的精致,但是安奴的手艺绝对是顶尖儿的好,味道香气足以弥补视觉上的不足。
挑了根儿腌过的蕨菜放到嘴里咀嚼,去了皮的蕨菜清脆爽利,加上上面香气扑鼻的麻油味道最是下饭。而粥里用的是最好的大米,加上京城难得的海鲜带子,熬煮了许久方才煮好的。穆青把碗里的粥喝完了,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安奴,早上可看到李兄?”穆青用勺子在碗里转了转,让热乎乎的粥能凉快些。
安奴听了这话摇摇头:“不曾的,我只看到了兰若一眼,他是一大早就走了,看着是去牵马的,但是去哪里我没问。”
穆青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就恢复了从容浅淡。把一勺子粥放到嘴里,穆青的眉间却是蹙了起来。
老皇帝虽然是使了一计算计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但终究他的身体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杜罗迷信中曾提到刘世仁形容的李慕言,“面颊泛赤,唇舌紫红,常未语便喘息不止”,这分明就是内里有了问题。如今皇后遭弃,正正是让李谦宇去刷刷好感度的时候,他却是牵着马去何处?
盯着粥碗好一阵,穆青突然道:“雪团呢?”往常这时候雪团早就跑来寻安奴了,那只被李谦宇养肥了的松狮犬最近倒是分外喜欢安奴,老是跑来,现在却是不得见。
安奴眨眨眼,似乎刚刚想起一般:“是的呢,雪团也不见了,我还想着怎的这般安生。”
穆青把碗撂下,暗自思索一番,突然记起原著的一桩事情。皇长孙李承明与李谦宇曾有过一次争斗,最终不分胜负,但是雪团却是被弄折了腿,从那以后就越发不能走动。
现在想来,那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爱犬被弄断腿那么简单,以李谦宇的性子,遇到这等事情必然是当场发作,完没有人下来让李承明全身而退的道理。穆青站起身来,拍了拍微微褶皱的青色长衫,道:“安奴,我要出去一趟。”
安奴却也站了起来:“我与主子同去。”
“不,你替我办另一件事。”穆青回身走到桌旁,拿出了一叠信纸,拿起磨块在砚台中迅速研磨,然后填饱了笔快速的书写着,不多时便是洋洋洒洒两张纸。他把信纸折好,放到了一个小小的羊皮袋子里,用绳子扎好后递给安奴,“你且去城西,最大的槐树底下有个卖糖人的摊贩,你把这个给他便是。”
安奴接过了羊皮袋子,眨眨眼,什么都没问。
不过穆青并不准备瞒他,弯了弯唇角:“这个是要给宜州邓先生的。”
“邓元柄邓先生?”安奴愣了愣,“主子直接修书去便是,何必这般大费周章?”
穆青笑了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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