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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劲装大汉一齐亮出了兵器,是一柄丧门剑,一对判官笔,一把燕翎刀,两把环首刀,它们突然全部向张思雨身上招呼。
张思雨的脸色又变了,心道:“这些人怎么说杀就杀?”
他放下黑衣大汉,呛的一声突然拔出了风月铁剑,施展出“剑雨飘零”。
但闻剑鸣不已,十几把气剑骤然出现,铿铿锵锵,电光石火间,那一把丧门剑,一对判官笔,一把燕翎刀,两把环首刀俱已哐哐当当落地。
五条大汉肩上也俱已受伤,有鲜血涌出,谁也看不清张思雨刚才是如何出剑,如何伤人的,因为那只是电光石火间的事,就像闪电,一闪就结束了,那五条大汉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饭店里所剩无几的食客都惊呆了,他们有不少都是练家子的,可是刚才他们却看得眼花缭乱,心里都在暗道:“那么快的剑,这世上还有谁能挡?”
那五条大汉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又一阵红的转换着。
那有些一撇胡子的汉子忍着痛,拱了一下手,说道:“阁下神技惊人,我等是取不了你性命了,不过你是魔煞诛杀令上的人物,你会碰到对手的!”
说完那五人捡起地上兵器,捂着伤口,一转身就退出饭店。
张思雨突然诧异道:“什么‘魔煞诛杀令’?喂,说清楚些……”
那五条大汉似乎什么也没听见,头也不回地走来,一下子就消失在人群中。
若不是地上有个将死之人,张思雨恐怕早已追了出去,非要问个清清楚楚不可。
张思雨俯下身子要再次为那黑衣大汉推拿,那黑衣大汉黯然地摇了摇头,知道自己已经活不长了,他颤巍巍地从内衣里抹出一封信。
此时那黑衣大汉已经只有呼出来的气,而没有吸进去的气,他憋着最后一口气,只道出三个字:“天鹰堡……”
话未说完,黑衣人脑袋一垂,双脚一蹬,张思雨伸指一探,那人已经没了呼吸。
张思雨不禁摇了他两下,失声道:“喂,老兄,别走啊……什么天鹰堡?”
张思雨知道,那人已经听不到他说的话了。
张思雨看看那黑衣人,又看看手中书信,心想:“莫非此人拼死到最后一刻,就是为了要把这封信送出去,拼死守护的信一定非常重要,莫非他是要我替他把信送到天鹰堡?”
沉吟片刻,张思雨决定了,他要当一回信使,替此人把这封信送到天鹰堡。
张思雨留下几枚铜板结账,提着风月铁剑就往店外走,那胖掌柜壮着胆子,小心翼翼追了过来,追问道:“嘿,客官,那尸体……”
他一手指着地上那一动不动的黑衣大汉,提示少年看向那,自己额上则渗出了冷汗,双眼下的肌肉忍不住在跳动。
张思雨一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随后丢给胖掌柜一锭白花花的银子,道:“他的后事,麻烦你来料理吧!”
胖掌柜愣在那,不知所措,张思雨疑惑道:“怎么,不够?”
处理死人这等事掌柜的自然不愿意,但看了一眼张思雨手中那柄剑,他不禁头皮发麻起来,不敢有异议,生怕这江湖人生起气来剑一挥他命就没了。
处理别人的后事总比准备自的后事更容易让人接受些。
所以胖掌柜即使有千不甘,万不愿,但还是不迭声道:“够,够,怎会不够!”
~~~
烈日,无风。
一匹快马,马上有人,一身白衣,一柄铁剑,张思雨认定了的事,就一定要完成。
马不停蹄,阳光暴烈,张思雨也不知马儿跑了多远的路,他只知道今天实在是太热了,他自己都已是汗流浃背,马儿更是大汗淋漓。
前方道路的旁边有一家无名小店,店外竖着一杆红旗,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黑色“酒”字,红底黑字,字迹泼洒,意思就是说这儿是让人歇脚喝酒的地方。
张思雨在那停下了,他需要休息,马儿也需要休息。
马儿已被店小二拉去马厩喂食草料,张思雨拍拍肚皮,他也需要给自己的肚子添点料。
桌上已摆上一大坛酒,喝酒的碗很大,张思雨倒了满满一碗,然后一饮而尽。
“这酒还挺烈,这样的大热天,就该喝这样酒。”张思雨心道。
面前隔三桌有一蓝衣少年,脸庞有点长,额头有点平,长耳大眼,蓝色的衣裳很新,似乎一尘不染。
他的桌上也有酒,还有菜,他的桌旁依着一把剑,一把巨大的长剑,剑宽一尺二寸,剑长六尺三寸,剑大无鞘,剑身镂有格纹,剑未开锋,乃是一把钝铁剑。
蓝衣少年看着张思雨一碗碗烈酒一饮而尽,活像牛饮一般,心道:“这人不是渴坏了就是憋坏了,不是憋坏了就是热坏了。”
蓝衣少年的眼睛在发光,似乎对这样的人很感兴趣,他站起身来,说道:“好,壮士好酒量,想必也是个豪爽之人……”
张思雨这才看向他,只见那人一边说话一边左手抓着桌上一大坛酒,右手抄起巨剑,那巨剑看起来应该分量不小,但他手一翻,便已扛到... -->>
五条劲装大汉一齐亮出了兵器,是一柄丧门剑,一对判官笔,一把燕翎刀,两把环首刀,它们突然全部向张思雨身上招呼。
张思雨的脸色又变了,心道:“这些人怎么说杀就杀?”
他放下黑衣大汉,呛的一声突然拔出了风月铁剑,施展出“剑雨飘零”。
但闻剑鸣不已,十几把气剑骤然出现,铿铿锵锵,电光石火间,那一把丧门剑,一对判官笔,一把燕翎刀,两把环首刀俱已哐哐当当落地。
五条大汉肩上也俱已受伤,有鲜血涌出,谁也看不清张思雨刚才是如何出剑,如何伤人的,因为那只是电光石火间的事,就像闪电,一闪就结束了,那五条大汉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饭店里所剩无几的食客都惊呆了,他们有不少都是练家子的,可是刚才他们却看得眼花缭乱,心里都在暗道:“那么快的剑,这世上还有谁能挡?”
那五条大汉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又一阵红的转换着。
那有些一撇胡子的汉子忍着痛,拱了一下手,说道:“阁下神技惊人,我等是取不了你性命了,不过你是魔煞诛杀令上的人物,你会碰到对手的!”
说完那五人捡起地上兵器,捂着伤口,一转身就退出饭店。
张思雨突然诧异道:“什么‘魔煞诛杀令’?喂,说清楚些……”
那五条大汉似乎什么也没听见,头也不回地走来,一下子就消失在人群中。
若不是地上有个将死之人,张思雨恐怕早已追了出去,非要问个清清楚楚不可。
张思雨俯下身子要再次为那黑衣大汉推拿,那黑衣大汉黯然地摇了摇头,知道自己已经活不长了,他颤巍巍地从内衣里抹出一封信。
此时那黑衣大汉已经只有呼出来的气,而没有吸进去的气,他憋着最后一口气,只道出三个字:“天鹰堡……”
话未说完,黑衣人脑袋一垂,双脚一蹬,张思雨伸指一探,那人已经没了呼吸。
张思雨不禁摇了他两下,失声道:“喂,老兄,别走啊……什么天鹰堡?”
张思雨知道,那人已经听不到他说的话了。
张思雨看看那黑衣人,又看看手中书信,心想:“莫非此人拼死到最后一刻,就是为了要把这封信送出去,拼死守护的信一定非常重要,莫非他是要我替他把信送到天鹰堡?”
沉吟片刻,张思雨决定了,他要当一回信使,替此人把这封信送到天鹰堡。
张思雨留下几枚铜板结账,提着风月铁剑就往店外走,那胖掌柜壮着胆子,小心翼翼追了过来,追问道:“嘿,客官,那尸体……”
他一手指着地上那一动不动的黑衣大汉,提示少年看向那,自己额上则渗出了冷汗,双眼下的肌肉忍不住在跳动。
张思雨一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随后丢给胖掌柜一锭白花花的银子,道:“他的后事,麻烦你来料理吧!”
胖掌柜愣在那,不知所措,张思雨疑惑道:“怎么,不够?”
处理死人这等事掌柜的自然不愿意,但看了一眼张思雨手中那柄剑,他不禁头皮发麻起来,不敢有异议,生怕这江湖人生起气来剑一挥他命就没了。
处理别人的后事总比准备自的后事更容易让人接受些。
所以胖掌柜即使有千不甘,万不愿,但还是不迭声道:“够,够,怎会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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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无风。
一匹快马,马上有人,一身白衣,一柄铁剑,张思雨认定了的事,就一定要完成。
马不停蹄,阳光暴烈,张思雨也不知马儿跑了多远的路,他只知道今天实在是太热了,他自己都已是汗流浃背,马儿更是大汗淋漓。
前方道路的旁边有一家无名小店,店外竖着一杆红旗,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黑色“酒”字,红底黑字,字迹泼洒,意思就是说这儿是让人歇脚喝酒的地方。
张思雨在那停下了,他需要休息,马儿也需要休息。
马儿已被店小二拉去马厩喂食草料,张思雨拍拍肚皮,他也需要给自己的肚子添点料。
桌上已摆上一大坛酒,喝酒的碗很大,张思雨倒了满满一碗,然后一饮而尽。
“这酒还挺烈,这样的大热天,就该喝这样酒。”张思雨心道。
面前隔三桌有一蓝衣少年,脸庞有点长,额头有点平,长耳大眼,蓝色的衣裳很新,似乎一尘不染。
他的桌上也有酒,还有菜,他的桌旁依着一把剑,一把巨大的长剑,剑宽一尺二寸,剑长六尺三寸,剑大无鞘,剑身镂有格纹,剑未开锋,乃是一把钝铁剑。
蓝衣少年看着张思雨一碗碗烈酒一饮而尽,活像牛饮一般,心道:“这人不是渴坏了就是憋坏了,不是憋坏了就是热坏了。”
蓝衣少年的眼睛在发光,似乎对这样的人很感兴趣,他站起身来,说道:“好,壮士好酒量,想必也是个豪爽之人……”
张思雨这才看向他,只见那人一边说话一边左手抓着桌上一大坛酒,右手抄起巨剑,那巨剑看起来应该分量不小,但他手一翻,便已扛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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