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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娱乐圈的原因,抱歉啊万总,我最开始就是为了利用你。”
万宜宁手足无措,道:“没,没什么……”
毕竟我最开始也不是为了做慈善,顶多算各取所需。
“后来我才发现,演戏是有好处的,我能得到大导演的认可,也能得到些许的粉丝表白。不多,不过比我死前……放弃前的粉丝要多得多了。然后我演了《春》,听说后来片子大爆,票房超出预期三倍?恭喜万总,又赚到钱了。”
“不过我是不清楚这些的,那时候我带着全家买的首映票,因为题材和女主角逼格不够,所以院线并没有排几场,首映都是八点了。为难我父母,那么大年纪了还要早起,陪着我去电影院里。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我父母本来是想看观众朋友们被我的演技感动到痛哭流涕的,但现实尴尬得很,那一天上座率低得惊人。听说后来我妈妈去刷了不下十次。然后我就一点也不后悔离开娱乐圈了,反正我红不了,注定没有粉丝喜欢我,不是吗。”
“然后我知道《春》火了,我那废弃了的微博突然多了很多小迷妹跟我表白……我跟你讲,我都要笑死了,你知道她们叫我什么吗?叫我老公呢……我真的要被笑死了,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吗?”付左笙哈哈大笑,她很久没有追过星了,真的不太懂最近追星的潮流,还以为这“独具一格”的称呼是她家特有的,一方面有点羞耻,另一方面又有的自得。
万宜宁也笑了笑,说:“你喜欢听人叫你老公吗?你喜欢的话……那我也可以啊。”说道这里,万宜宁顿了顿,眼神专注地注视着付左笙,似乎是要说出那个禁忌的词语了。
这种假设太具有诱惑力了,付左笙甚至停下了她絮絮叨叨的自述,而是盯着万宜宁,就看这一贯霸道冷面的总裁能不能吐出那样羞耻的语词。
“老……”可万宜宁咽了咽喉咙,还是失败了,“我不行。”
付左笙也不计较,继续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点后悔了。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演戏的……不,我跟砚姐不一样,我喜欢的不是演戏,我只是喜欢被粉丝追捧着,被除我父母之外的人爱而已……这算虚荣吗?算吧,可刚刚那个粉丝找我搭讪,让我给她签字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我没想过过了这么久,还会有人记得我,喜欢我。她夸我演技好,夸我有气质。”
“你看,‘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我总是这样想,我想深造,想旅游,想搞艺术,想做慈善,想普通平凡的生活,其实说到最后,最想要的,说不定还是‘被喜欢’吧。一旦把其他人想象成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个体,就会觉得这喜欢真的是太难得了,因为我自己就不会崇拜别人,哪怕是对着砚姐这样的影后,我觉得她厉害,很敬佩她,但也绝对不会在她身上投诸偶像式的喜爱与狂热。”
“万总你觉得呢?”付左笙看向万宜宁。
万宜宁沉思,她对于耀眼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兴趣,相反她喜欢把竞争对手摁在地板上磨蹭的感觉,喜欢征服与占有。她本来以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因此一直采取着包养模式来解决生理需要。可遇见付左笙了之后,她才发现她想要的爱人并不是股掌之间的宠物,而是像付左笙这样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活生生的人。
她会调戏自己,会生闷气,会离家出走,会雪中送碳;也会爱,会受伤。
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是爱情的绝对法则:只有当两个人都视对方为跟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的时候,爱情之花才会越开越盛。
“对于万总,也是如此。当年我把钱统统摔在你身上的时候,只想着要打脸,要去寻找新的生活,要疗伤。后来我也的确去了美国去疤,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的时候我也会想你,只有一点点地想你。”
“我来西藏,是因为西藏是我的命运转折点。我见了上辈子曾经见过的佛,不知道它带着你我同时来到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茫茫之中的天意。”
“有的。”万宜宁突然开口,打断了付左笙。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把西藏看得这么特殊,也不知道在这之前你哪里来时间来西藏,但,如果你是因为西藏而选择去我身边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对于我的意义反而更大。这不是给你的指示,而是对我的恩赐。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谁,我以为爱情和稳定的关系都是可以买来的,但你不是。我来西藏之前犹豫踌躇,最后是石砚玺一把将我拉上飞机,我才不至于临阵脱逃。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站在你面前跟你对话。”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胸口,那里有着连绵的起伏,可她并不是为了这个,她喉头哽咽道:“你伤口还疼吗?”
付左笙摇了摇头。
“我想着你这伤也算是我给予的,不管是忽视纵容那个人真的捅了你一刀,还是我没良心地给了你的心一刀,我都是加害者,都没有立场站在这里问你疼不疼。可我疼,我心疼,疼了好久,从你离开的时候就开始疼了。”万宜宁说。
她长年累月扮演着上位者的角色,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剖白。可见了付左笙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些话都是自然而然就可以说出口的,并不需要腹稿。
从未知晓过爱情的人,不一定不能言善辩。真情流露这种事情,情到深处谁都会。
“要是我能站在你面前与你对话,那我能再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可以,回到我身边吗?”
付左笙一愣,这一路她见识了万宜宁太多的躲闪和漂移,却没想到这时候会来一个直球。她不知道万宜宁这段时间以来心理经历了什么样的大起大落,以至于跟她认识的那个“万总”几乎完全不一样了,鲜活而敏感,像多情而忧愁的少女。她眨了眨眼,还在琢磨着万宜宁的人设是否崩盘,便听得万宜宁接着道——
“不愿意也没关系,只要你不说厌恶我,我就一遍一遍地求。你受到佛的指引选择了我也好,你圣地重游与我巧遇也好,既然你相信命运,那么我一定是你命中注定要遇见的人。朝圣尚且要三叩九拜,我为了追求什么东西,抛弃不必要的自尊心,也是理所应当的。我的心又臭又硬,像块石头一样难感化得很,但里头曾经有过人,那就是刻上去了。我真的爱你,希望你能重回我身边。这要求也许过分了一些,但我会努力表现,让它不那么恶心人的。我只怕一件事,那就是你说你恨我厌恶我。”
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眼睛,表情诚恳又卑微,道:“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讨厌我吗?要实在不再爱我,那你知道该如何伤害我。”
万宜宁恳求着,把自己的心意倾盘吐出,也将伤害自己的方式告诉了付左笙。她自己是个罪人,渴求着以“幸福”为名的赎罪,但也把选择权交给了付左笙。
只要一句厌恶,那她便再也不挣扎,说不定会抱着一个念想孤独终老。说道这一程度,已经透支了余生所有的勇气。
她长久地看着付左笙,动作并没有变化。在西藏僻静的小巷子里,在离不知道哪路野佛最近的土地上,她看着她,好像周围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阳光稀稀拉拉地被乌云遮掉一半,付左笙的周身也不再出现那种奇怪的充满神性的光芒,而是显得孱弱了许多,是皆苦众生之一了。
“厌恶……”
万宜宁的心沉到了海底。
“倒也谈不上,可还说‘爱’也不至于……”付左笙的嘴角微微上扬,道:“不管怎么样,接下来的西藏之旅,还请万总不要缺席。”
顺利的话,余生也请多多指教。
万宜宁愣在原地,半晌,终于吐了一口气,哈哈大笑起来。
——完——
开娱乐圈的原因,抱歉啊万总,我最开始就是为了利用你。”
万宜宁手足无措,道:“没,没什么……”
毕竟我最开始也不是为了做慈善,顶多算各取所需。
“后来我才发现,演戏是有好处的,我能得到大导演的认可,也能得到些许的粉丝表白。不多,不过比我死前……放弃前的粉丝要多得多了。然后我演了《春》,听说后来片子大爆,票房超出预期三倍?恭喜万总,又赚到钱了。”
“不过我是不清楚这些的,那时候我带着全家买的首映票,因为题材和女主角逼格不够,所以院线并没有排几场,首映都是八点了。为难我父母,那么大年纪了还要早起,陪着我去电影院里。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我父母本来是想看观众朋友们被我的演技感动到痛哭流涕的,但现实尴尬得很,那一天上座率低得惊人。听说后来我妈妈去刷了不下十次。然后我就一点也不后悔离开娱乐圈了,反正我红不了,注定没有粉丝喜欢我,不是吗。”
“然后我知道《春》火了,我那废弃了的微博突然多了很多小迷妹跟我表白……我跟你讲,我都要笑死了,你知道她们叫我什么吗?叫我老公呢……我真的要被笑死了,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吗?”付左笙哈哈大笑,她很久没有追过星了,真的不太懂最近追星的潮流,还以为这“独具一格”的称呼是她家特有的,一方面有点羞耻,另一方面又有的自得。
万宜宁也笑了笑,说:“你喜欢听人叫你老公吗?你喜欢的话……那我也可以啊。”说道这里,万宜宁顿了顿,眼神专注地注视着付左笙,似乎是要说出那个禁忌的词语了。
这种假设太具有诱惑力了,付左笙甚至停下了她絮絮叨叨的自述,而是盯着万宜宁,就看这一贯霸道冷面的总裁能不能吐出那样羞耻的语词。
“老……”可万宜宁咽了咽喉咙,还是失败了,“我不行。”
付左笙也不计较,继续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点后悔了。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演戏的……不,我跟砚姐不一样,我喜欢的不是演戏,我只是喜欢被粉丝追捧着,被除我父母之外的人爱而已……这算虚荣吗?算吧,可刚刚那个粉丝找我搭讪,让我给她签字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我没想过过了这么久,还会有人记得我,喜欢我。她夸我演技好,夸我有气质。”
“你看,‘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我总是这样想,我想深造,想旅游,想搞艺术,想做慈善,想普通平凡的生活,其实说到最后,最想要的,说不定还是‘被喜欢’吧。一旦把其他人想象成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个体,就会觉得这喜欢真的是太难得了,因为我自己就不会崇拜别人,哪怕是对着砚姐这样的影后,我觉得她厉害,很敬佩她,但也绝对不会在她身上投诸偶像式的喜爱与狂热。”
“万总你觉得呢?”付左笙看向万宜宁。
万宜宁沉思,她对于耀眼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兴趣,相反她喜欢把竞争对手摁在地板上磨蹭的感觉,喜欢征服与占有。她本来以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因此一直采取着包养模式来解决生理需要。可遇见付左笙了之后,她才发现她想要的爱人并不是股掌之间的宠物,而是像付左笙这样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活生生的人。
她会调戏自己,会生闷气,会离家出走,会雪中送碳;也会爱,会受伤。
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是爱情的绝对法则:只有当两个人都视对方为跟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的时候,爱情之花才会越开越盛。
“对于万总,也是如此。当年我把钱统统摔在你身上的时候,只想着要打脸,要去寻找新的生活,要疗伤。后来我也的确去了美国去疤,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的时候我也会想你,只有一点点地想你。”
“我来西藏,是因为西藏是我的命运转折点。我见了上辈子曾经见过的佛,不知道它带着你我同时来到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茫茫之中的天意。”
“有的。”万宜宁突然开口,打断了付左笙。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把西藏看得这么特殊,也不知道在这之前你哪里来时间来西藏,但,如果你是因为西藏而选择去我身边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对于我的意义反而更大。这不是给你的指示,而是对我的恩赐。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谁,我以为爱情和稳定的关系都是可以买来的,但你不是。我来西藏之前犹豫踌躇,最后是石砚玺一把将我拉上飞机,我才不至于临阵脱逃。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站在你面前跟你对话。”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胸口,那里有着连绵的起伏,可她并不是为了这个,她喉头哽咽道:“你伤口还疼吗?”
付左笙摇了摇头。
“我想着你这伤也算是我给予的,不管是忽视纵容那个人真的捅了你一刀,还是我没良心地给了你的心一刀,我都是加害者,都没有立场站在这里问你疼不疼。可我疼,我心疼,疼了好久,从你离开的时候就开始疼了。”万宜宁说。
她长年累月扮演着上位者的角色,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剖白。可见了付左笙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些话都是自然而然就可以说出口的,并不需要腹稿。
从未知晓过爱情的人,不一定不能言善辩。真情流露这种事情,情到深处谁都会。
“要是我能站在你面前与你对话,那我能再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可以,回到我身边吗?”
付左笙一愣,这一路她见识了万宜宁太多的躲闪和漂移,却没想到这时候会来一个直球。她不知道万宜宁这段时间以来心理经历了什么样的大起大落,以至于跟她认识的那个“万总”几乎完全不一样了,鲜活而敏感,像多情而忧愁的少女。她眨了眨眼,还在琢磨着万宜宁的人设是否崩盘,便听得万宜宁接着道——
“不愿意也没关系,只要你不说厌恶我,我就一遍一遍地求。你受到佛的指引选择了我也好,你圣地重游与我巧遇也好,既然你相信命运,那么我一定是你命中注定要遇见的人。朝圣尚且要三叩九拜,我为了追求什么东西,抛弃不必要的自尊心,也是理所应当的。我的心又臭又硬,像块石头一样难感化得很,但里头曾经有过人,那就是刻上去了。我真的爱你,希望你能重回我身边。这要求也许过分了一些,但我会努力表现,让它不那么恶心人的。我只怕一件事,那就是你说你恨我厌恶我。”
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眼睛,表情诚恳又卑微,道:“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讨厌我吗?要实在不再爱我,那你知道该如何伤害我。”
万宜宁恳求着,把自己的心意倾盘吐出,也将伤害自己的方式告诉了付左笙。她自己是个罪人,渴求着以“幸福”为名的赎罪,但也把选择权交给了付左笙。
只要一句厌恶,那她便再也不挣扎,说不定会抱着一个念想孤独终老。说道这一程度,已经透支了余生所有的勇气。
她长久地看着付左笙,动作并没有变化。在西藏僻静的小巷子里,在离不知道哪路野佛最近的土地上,她看着她,好像周围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阳光稀稀拉拉地被乌云遮掉一半,付左笙的周身也不再出现那种奇怪的充满神性的光芒,而是显得孱弱了许多,是皆苦众生之一了。
“厌恶……”
万宜宁的心沉到了海底。
“倒也谈不上,可还说‘爱’也不至于……”付左笙的嘴角微微上扬,道:“不管怎么样,接下来的西藏之旅,还请万总不要缺席。”
顺利的话,余生也请多多指教。
万宜宁愣在原地,半晌,终于吐了一口气,哈哈大笑起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