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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湛回来,整个人瘦了一圈,肤色变黑不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对方在室外从事体力工作,瞧那脸黑的,光牙白有什么用,猛的打眼一瞅丑掉渣了。
刚见到人时韩云都有点认不出来,好好的一个肤白小帅哥,四十天之后还回来一个黑不溜秋的傻大个,视觉上造成的冲击不亚于七级地震,不提也罢。
“你这是?”看得苏老太太心疼万分,拉着瘦了一圈的孙子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数遍,“在医院工作怎么会弄成这副模样?”
“这个,奶奶别担心,我被分派到急诊室,常常要出外勤,跟车去病人家里。”段明湛不觉得自已的样子有多难看,“比起急诊室其他同事,我的活算是比较轻松的一类。”
“回来哪也别去好好在家养两天,这脸黑的跟抹了碳一样效果。”苏老太太捏了捏孙子没有肉感的脸,催促孙子去洗澡,晚上想吃什么,都可以做。
“柠檬,躲那么远干嘛?”从奶奶手里得空,段明湛看向柠檬,“这才几天你就把我给忘了,你个小没良心的。”走过去伸手摸毛,被无情的躲开。
“臭死了,快去洗!”一身的汗味,加上那一脸不忍目视的长相,韩云哪能由着段明湛摸毛,自已才刚洗了澡,不想被污染。
“你个小洁癖。”被深深伤害的段明湛不再试图去摸柠檬,拿起换洗的衣服进浴室。
“大哥呢,晚上回来吃饭吗?”还不到吃饭的点,段明湛问起工作狂很少回这边的段嘉羿。
“没打电话,不清楚。”苏老太太帮孙子整理行李,就喜欢干这个事,谁不让非跟谁急,所以说现在最闲的除了柠檬就属段明湛。
吃饭前,提到的曹操到了,在饭桌上同老爷子说起提干的事情下来了,自已超出预期坐上了一把手的交椅。
“好好干,别给孙老丢脸。”就目前为止孙老算得上最公正的一个,一旦超过底线,可不论亲疏远近,一样按章办事,有这份魄力在,无怪呼稳坐现今的位置。
“我会静下心努力工作。”既然给了自已施展才华的机会,好好把握才不负家人的期望,孙老的提携与信任。
段明湛被苏老太太要求在家里养白养胖,闲不住的韩云一刻都不愿在家里呆着,这天又出去了。
飞到市中心的广场,那里有地面喷泉开放,好多大人带着小孩在那边玩耍冲凉,韩云趁人不注意以极快的速度飞过去试了一下。
喷出来的水根本不凉快,那些人还玩得不亦乐乎十分兴起,韩云抖掉羽翅上的水珠,飞向对面湖心公园所在。
位于河岸边的树上,潮湿的水气随风飘散,这才是真正的纳凉之所,韩云找了个地方蹲树上,视线不住的往右侧瞟,那里有两家拍摄实景婚纱的人群。
白色的婚纱长长的裙摆,需要两个人拎着,新娘子才能走得动路,美则美已看着也够累的,等等,那是谁?
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韩云没敢认,不清楚是不是脑海里飘出的人名,飞到近处看看,还没看清脸,就身形而言确实像。
就在韩云等那人抬头转身之际,一条大狗旁若无人的窜出来直奔自已盯住的目标,又是扑又是叫的,声音再耳熟不过。
那个二货哈士奇怎么会在这里?那个手拿照相机的人明明在工作,牵条神经质的二哈出来真的不要紧?韩云已经可以确定自已没认错人,熟悉的背景正是辛杰无二。
拍摄现场,辛杰好不容易安抚住极度兴奋的奇奇,如果不是新人要求要拍张牵狗的照片,自已绝对不可能把精力旺盛的奇奇带过来。
照片还未拍完,这家伙不分场合情况的扑上来,最后一组照片看来得重新拍摄,还好是数码相机,如果换成以前的胶卷,损失一卷胶卷还得买新的换上,胶卷是没几个钱,浪费掉的时间又怎么算。
辛杰给奇奇带上狗链,拴到一眼可以看见的一棵树上,告诉奇奇就在这里趴着,一会自已忙完了就来接它,晚上吃肉罐头,犒劳充当一回道具的奇奇。
韩云看到这一幕没有上前打招呼的意思,视线转回边看拍摄摆出各种姿势的新人,边欣赏时常出丑的难得花絮。
时间过得真快,韩云伸了伸翅膀,扭了扭脖子,不经意间瞥见一名带着墨镜鸭舌帽的中年男子,牵着一条大狗快要淡出自已的视线。
主人牵着狗遛弯本没什么大不了,最令韩云惊奇的是,那条狗怎么跟辛杰家的二哈那么像?
不要跟自已说,哈士奇都长一个德性,太大惊小怪了点。韩云一准喷回去,再长的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自已的眼睛又没瞎,每条狗的区别不会看不出来,更何况凭借自已敏锐的洞察力,那个男人牵的就是奇奇那蠢货!
再去辛杰拴狗的地方一看,果然没了蠢狗的狗影,韩云无力吐槽,蠢狗的智商能不能不要一再刷新自已的下限。
有没有点脑子,陌生人一牵狗绳就走,难道看不出是谁,还是根本就认识,忽然想到这一点,韩云又不敢确定蠢狗是被坏人牵走还是熟人带离。
转过头去看另一边忙碌中的辛杰,一点反应也没有,要不要上前提个醒?韩云担心自已会打扰到对方的工作,若是为了蠢狗的事丢了饭碗,到头来发现是场误会,自已的罪过可就大了,哪能负起这个责。
是与不是光在这靠猜无济于事,韩云寻思良久,最终没能战胜涌现的好奇心,追着前面的陌生人飞去。
飞了一段路,找到了男子的踪影,韩云脑子里还在琢磨,如果遇到不认识的人正常狗都会叫,跟人走的可能性不高,然而哈士奇这种犬类例外。
记得曾经看到过相关贴子,称哈士奇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想让哈士奇看家护院就等着被小偷频频光顾吧。
由于哈士奇天生对人友好又热情的性格,看到陌生人比看到亲人还亲,根本不分敌我双方,跟着走的机率相当之大。
韩云就想验证一下自已的推断到底对是不对,跟了一路没敢靠得太近,怕被蠢狗发现,连带着自已也遭殃,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恰恰哈士奇算... -->>
段明湛回来,整个人瘦了一圈,肤色变黑不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对方在室外从事体力工作,瞧那脸黑的,光牙白有什么用,猛的打眼一瞅丑掉渣了。
刚见到人时韩云都有点认不出来,好好的一个肤白小帅哥,四十天之后还回来一个黑不溜秋的傻大个,视觉上造成的冲击不亚于七级地震,不提也罢。
“你这是?”看得苏老太太心疼万分,拉着瘦了一圈的孙子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数遍,“在医院工作怎么会弄成这副模样?”
“这个,奶奶别担心,我被分派到急诊室,常常要出外勤,跟车去病人家里。”段明湛不觉得自已的样子有多难看,“比起急诊室其他同事,我的活算是比较轻松的一类。”
“回来哪也别去好好在家养两天,这脸黑的跟抹了碳一样效果。”苏老太太捏了捏孙子没有肉感的脸,催促孙子去洗澡,晚上想吃什么,都可以做。
“柠檬,躲那么远干嘛?”从奶奶手里得空,段明湛看向柠檬,“这才几天你就把我给忘了,你个小没良心的。”走过去伸手摸毛,被无情的躲开。
“臭死了,快去洗!”一身的汗味,加上那一脸不忍目视的长相,韩云哪能由着段明湛摸毛,自已才刚洗了澡,不想被污染。
“你个小洁癖。”被深深伤害的段明湛不再试图去摸柠檬,拿起换洗的衣服进浴室。
“大哥呢,晚上回来吃饭吗?”还不到吃饭的点,段明湛问起工作狂很少回这边的段嘉羿。
“没打电话,不清楚。”苏老太太帮孙子整理行李,就喜欢干这个事,谁不让非跟谁急,所以说现在最闲的除了柠檬就属段明湛。
吃饭前,提到的曹操到了,在饭桌上同老爷子说起提干的事情下来了,自已超出预期坐上了一把手的交椅。
“好好干,别给孙老丢脸。”就目前为止孙老算得上最公正的一个,一旦超过底线,可不论亲疏远近,一样按章办事,有这份魄力在,无怪呼稳坐现今的位置。
“我会静下心努力工作。”既然给了自已施展才华的机会,好好把握才不负家人的期望,孙老的提携与信任。
段明湛被苏老太太要求在家里养白养胖,闲不住的韩云一刻都不愿在家里呆着,这天又出去了。
飞到市中心的广场,那里有地面喷泉开放,好多大人带着小孩在那边玩耍冲凉,韩云趁人不注意以极快的速度飞过去试了一下。
喷出来的水根本不凉快,那些人还玩得不亦乐乎十分兴起,韩云抖掉羽翅上的水珠,飞向对面湖心公园所在。
位于河岸边的树上,潮湿的水气随风飘散,这才是真正的纳凉之所,韩云找了个地方蹲树上,视线不住的往右侧瞟,那里有两家拍摄实景婚纱的人群。
白色的婚纱长长的裙摆,需要两个人拎着,新娘子才能走得动路,美则美已看着也够累的,等等,那是谁?
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韩云没敢认,不清楚是不是脑海里飘出的人名,飞到近处看看,还没看清脸,就身形而言确实像。
就在韩云等那人抬头转身之际,一条大狗旁若无人的窜出来直奔自已盯住的目标,又是扑又是叫的,声音再耳熟不过。
那个二货哈士奇怎么会在这里?那个手拿照相机的人明明在工作,牵条神经质的二哈出来真的不要紧?韩云已经可以确定自已没认错人,熟悉的背景正是辛杰无二。
拍摄现场,辛杰好不容易安抚住极度兴奋的奇奇,如果不是新人要求要拍张牵狗的照片,自已绝对不可能把精力旺盛的奇奇带过来。
照片还未拍完,这家伙不分场合情况的扑上来,最后一组照片看来得重新拍摄,还好是数码相机,如果换成以前的胶卷,损失一卷胶卷还得买新的换上,胶卷是没几个钱,浪费掉的时间又怎么算。
辛杰给奇奇带上狗链,拴到一眼可以看见的一棵树上,告诉奇奇就在这里趴着,一会自已忙完了就来接它,晚上吃肉罐头,犒劳充当一回道具的奇奇。
韩云看到这一幕没有上前打招呼的意思,视线转回边看拍摄摆出各种姿势的新人,边欣赏时常出丑的难得花絮。
时间过得真快,韩云伸了伸翅膀,扭了扭脖子,不经意间瞥见一名带着墨镜鸭舌帽的中年男子,牵着一条大狗快要淡出自已的视线。
主人牵着狗遛弯本没什么大不了,最令韩云惊奇的是,那条狗怎么跟辛杰家的二哈那么像?
不要跟自已说,哈士奇都长一个德性,太大惊小怪了点。韩云一准喷回去,再长的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自已的眼睛又没瞎,每条狗的区别不会看不出来,更何况凭借自已敏锐的洞察力,那个男人牵的就是奇奇那蠢货!
再去辛杰拴狗的地方一看,果然没了蠢狗的狗影,韩云无力吐槽,蠢狗的智商能不能不要一再刷新自已的下限。
有没有点脑子,陌生人一牵狗绳就走,难道看不出是谁,还是根本就认识,忽然想到这一点,韩云又不敢确定蠢狗是被坏人牵走还是熟人带离。
转过头去看另一边忙碌中的辛杰,一点反应也没有,要不要上前提个醒?韩云担心自已会打扰到对方的工作,若是为了蠢狗的事丢了饭碗,到头来发现是场误会,自已的罪过可就大了,哪能负起这个责。
是与不是光在这靠猜无济于事,韩云寻思良久,最终没能战胜涌现的好奇心,追着前面的陌生人飞去。
飞了一段路,找到了男子的踪影,韩云脑子里还在琢磨,如果遇到不认识的人正常狗都会叫,跟人走的可能性不高,然而哈士奇这种犬类例外。
记得曾经看到过相关贴子,称哈士奇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想让哈士奇看家护院就等着被小偷频频光顾吧。
由于哈士奇天生对人友好又热情的性格,看到陌生人比看到亲人还亲,根本不分敌我双方,跟着走的机率相当之大。
韩云就想验证一下自已的推断到底对是不对,跟了一路没敢靠得太近,怕被蠢狗发现,连带着自已也遭殃,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恰恰哈士奇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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