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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已经定型了,低低的,很结实,腰上的兽皮几乎裹不住他的肚子。而老王,视力明显不好,看人的时候得眯着眼睛。
这一刻,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要知道,这距离我所在的世界,至少有好几十个世纪,丁灵他们的衣着不同了,但他们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看到他们,我就想起了很多很多。
丁灵他们果然是采集归来的,赫连迎向他们,他们彼此是交流习惯的,虽然没有语言,但很快就能理解对方的意思。赫连可能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来的陌生人,帮着部族里的很多人治病,还教他们使用弓箭。
这些人一下把我围住了,丁灵永远是那种好奇的眼神,高富帅无动于衷,老王则眯着眼睛看我。
赫连跟我比划了一下,通过他的介绍,我知道了,现在的古陆部落,一共有四个首领,他们的父辈都是曾经很勇猛的勇士和猎人。但实话实说,在那个毫无安全保障和先进武器的时代里,越勇猛的人一般死的越快,他们的父辈都逝去了。
丁灵,高富帅,老王,再加上赫连,他们就是古陆部落的四个首领。赫连和高富帅平时负责保护族人,打猎,丁灵和老王主要带人到各处去采集可以食用的种子,果实。
这一次,丁灵和老王去采集,高富帅就带着人随行保护,采集的收获颇丰,这几天时间里,不用打猎就可以填饱肚子。
有了闲余的时间,我就想给他们做出一些更强力的复合弓,我让小点的孩子们去河里抓鱼,用鱼鳔熬胶,然后又准备了别的材料。
在这期间,我从丁灵他们采集的种子里,找到一些自己认识的,然后细心的跟她解释,我说这个东西现在种下去,到秋天,可以收获很多。
丁灵先是惊讶,然后想了想,嘴角就弯起来,笑的很甜。
我暂时就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条件太艰苦,但是一个人如果处在一个所有人待遇平等的环境里,那么艰苦是可以熬的过去的。我每天都有很多事,不是给人治病,就是设计一些我所知道的符合物理概念的工具和武器,我觉得人和人之间交流,全靠手势和那些不是语言的音节,很困难,遇到危险或者紧急的时候,这些手势就来不及或者没用了。
所在干活的期间,我开始教他们说话,我只会中文,就只能教他们中文。教成年人说话,比教婴儿要简单。我治好了很多人的病,虽然没有用药,但傩术本身就拥有这样的功效,所以,这些尚在蛮荒时代的古陆人对我很信任,他们觉得,我教的东西都是好的,一大帮人都在学我说话。
大概忙了有四五天时间,那个被我救回来的小男孩,拄着一根树枝,颠颠的跑到我身边。
“求你……跟……我……来……”这个小男孩每天都围在我身边,看我干活,听我教人说话,他很聪明,学会了一点简单的音节和字义,他对着我招招手,一脸的恳切。
我不知道有什么事,就站起身,摸摸他的头。小男孩拄着棍子,颠颠的带我走到聚集地最边缘的一个小木屋旁。
他没法说出完整的话,只能继续跟我比划,我看得懂,他说,这里面有一个生病的人,已经走不动路了,他恳求我帮对方看看。
我推开小屋的门,屋子很破,但是里面收拾的很干净,这跟普通的古陆人不同,连饭都吃不饱,哪儿还有心思整理家居。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躺在铺了草和兽皮的木板上,她一直在咳嗽,时轻时重。
当我望见她的侧脸的时候,心里就涌动着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李斯云,或者,温小雨。
对于感情,我很少涉及,因为古陆事件占据了我大部分的事件和精力。白领和我之间,是有一种微妙的情感,只不过,谁都没有来得及说。
而李斯云,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我和她接触的那么少,可是当我见到她的时候,总有种难以言语的眷恋,和心疼。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那种来自内心深处莫名其妙的怜悯,一瞬间就把我所有的神经给占据了。
时候已经定型了,低低的,很结实,腰上的兽皮几乎裹不住他的肚子。而老王,视力明显不好,看人的时候得眯着眼睛。
这一刻,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要知道,这距离我所在的世界,至少有好几十个世纪,丁灵他们的衣着不同了,但他们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看到他们,我就想起了很多很多。
丁灵他们果然是采集归来的,赫连迎向他们,他们彼此是交流习惯的,虽然没有语言,但很快就能理解对方的意思。赫连可能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来的陌生人,帮着部族里的很多人治病,还教他们使用弓箭。
这些人一下把我围住了,丁灵永远是那种好奇的眼神,高富帅无动于衷,老王则眯着眼睛看我。
赫连跟我比划了一下,通过他的介绍,我知道了,现在的古陆部落,一共有四个首领,他们的父辈都是曾经很勇猛的勇士和猎人。但实话实说,在那个毫无安全保障和先进武器的时代里,越勇猛的人一般死的越快,他们的父辈都逝去了。
丁灵,高富帅,老王,再加上赫连,他们就是古陆部落的四个首领。赫连和高富帅平时负责保护族人,打猎,丁灵和老王主要带人到各处去采集可以食用的种子,果实。
这一次,丁灵和老王去采集,高富帅就带着人随行保护,采集的收获颇丰,这几天时间里,不用打猎就可以填饱肚子。
有了闲余的时间,我就想给他们做出一些更强力的复合弓,我让小点的孩子们去河里抓鱼,用鱼鳔熬胶,然后又准备了别的材料。
在这期间,我从丁灵他们采集的种子里,找到一些自己认识的,然后细心的跟她解释,我说这个东西现在种下去,到秋天,可以收获很多。
丁灵先是惊讶,然后想了想,嘴角就弯起来,笑的很甜。
我暂时就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条件太艰苦,但是一个人如果处在一个所有人待遇平等的环境里,那么艰苦是可以熬的过去的。我每天都有很多事,不是给人治病,就是设计一些我所知道的符合物理概念的工具和武器,我觉得人和人之间交流,全靠手势和那些不是语言的音节,很困难,遇到危险或者紧急的时候,这些手势就来不及或者没用了。
所在干活的期间,我开始教他们说话,我只会中文,就只能教他们中文。教成年人说话,比教婴儿要简单。我治好了很多人的病,虽然没有用药,但傩术本身就拥有这样的功效,所以,这些尚在蛮荒时代的古陆人对我很信任,他们觉得,我教的东西都是好的,一大帮人都在学我说话。
大概忙了有四五天时间,那个被我救回来的小男孩,拄着一根树枝,颠颠的跑到我身边。
“求你……跟……我……来……”这个小男孩每天都围在我身边,看我干活,听我教人说话,他很聪明,学会了一点简单的音节和字义,他对着我招招手,一脸的恳切。
我不知道有什么事,就站起身,摸摸他的头。小男孩拄着棍子,颠颠的带我走到聚集地最边缘的一个小木屋旁。
他没法说出完整的话,只能继续跟我比划,我看得懂,他说,这里面有一个生病的人,已经走不动路了,他恳求我帮对方看看。
我推开小屋的门,屋子很破,但是里面收拾的很干净,这跟普通的古陆人不同,连饭都吃不饱,哪儿还有心思整理家居。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躺在铺了草和兽皮的木板上,她一直在咳嗽,时轻时重。
当我望见她的侧脸的时候,心里就涌动着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李斯云,或者,温小雨。
对于感情,我很少涉及,因为古陆事件占据了我大部分的事件和精力。白领和我之间,是有一种微妙的情感,只不过,谁都没有来得及说。
而李斯云,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我和她接触的那么少,可是当我见到她的时候,总有种难以言语的眷恋,和心疼。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那种来自内心深处莫名其妙的怜悯,一瞬间就把我所有的神经给占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