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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脸上。
:“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