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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赢宇翔继续打懵一个狱卒,进了晋城大牢。
为什么要选择晚上到牢里看千重景?那实在是因为,赢宇翔化装的水平太差。他根本就没有美术功底,能把一个人的大致模样,画到自己的脸上,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所以,他的水平,也只能是在光线很暗的地方现现眼。否则,在大太阳底下,或者光线明亮的地方,一眼就能被熟识的人看破。
千重景被折磨得已不成人形。
“师傅!”赢宇翔有点儿哽咽地喊着千重景。“哦。是小子来了,”他勉强地睁开眼眼,看了看赢宇翔,又闭上了。慢慢地蠕动嘴唇说:“这把——老骨头——还禁——得起——折磨!”赢宇翔束手无策地看着老头,“有擩蚴的地方,我找到了,随时都可以挖它个百八十条的。等天亮了,我就去十万大山,去找岫狖,我听一个老猎户说,他曾经在十万大山的某处看到过风铃木,我答应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带我去。”
“你现在——没有——自保——能力。别——去!”赢宇翔听出了老头对他的关心。很是受感动。“赵德——庸,一天——找不到——东西,老夫——就一天——没有——生——命——危险!”赢宇翔得凑到近前才能听清楚老头那时断时续的话语。
赢宇翔有些默然了。那样得忍受多大的痛苦!不是常有人说:死罪好忍,活罪难受么?
赢宇翔虽然性格懒散,总是得过且过,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血性。他已暗下决心,即便是九死一生,也要尽快帮师傅到十万大山里找齐了岫狖、衢鹖,还有灰灰草什么的。
……
虎克吃完了满满一大锅子的牛肉面。他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看那样子似乎还有点没吃饱。赢宇翔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这吃货也太能吃了。这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啊!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杨树浦码头的那个鱼老板,在从他手里接到十两银子后,会长舒一口气。
他现在要是也能把这吃货转让出去,也会长舒一口气的,而且还会偷着从梦中笑醒。十个板儿砖也未必比他能吃,而且板儿砖还要比虎克机灵、能干多了!
板儿砖的牛肉面做的那真是一绝,吃得赢宇翔把自己的舌头都想吞掉。也难怪,虎克会独自吃完满满一大锅子,还意犹未尽呢。
“虎克,把东西收拾好了,装筐里带走!”让这吃货做个运输工具,还成!那两大筐装了有百十来斤的货物,他挑起来走路,竟像挑着儿童玩具似的。
或许能吃才有力量吧!
赢宇翔身后的背筐,也就装着二十来斤的东西,走长路,已让他有点儿吃不消的感觉,气喘如牛了。他往后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细胳膊瘦腿的板儿砖,背着比他重一倍都多的东西,连续走了这十几公里的山路,竟然一点累的迹象都没有。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赢宇翔从那个路过的山村里雇的向导阿旺,一个三十多岁的少言寡语的猎人。他手里还拉着一条银灰色皮毛、几个小时里,却从未听到过它叫声的狼犬。虽然那狼犬有个很温顺的名字叫“云儿”,但赢宇翔第一眼看到它时,就有点儿心悸。且不说它那张开足能塞进一只十多斤重的西瓜的大嘴,单它那双一到暗处就闪着绿光的眼睛,就足以让赢宇翔无时不刻地怀疑,它即便不是狼,也是狼的变种或杂交成的品种。
他干脆躲着那“云儿”远一点,万一不小心被咬一口,找谁哭都没地方去。
那向导阿旺的后面,紧跟着的是虎克。看虎克傻乎乎的样子,对那叫“云儿”的狼犬似乎一点儿都不害怕,甚至还拿了肉去喂食它,“云儿”却耷拉着眼皮,撩都不屑撩他一眼。最后,还是阿旺过来帮他解了围。“云儿,从小就不吃别人给的东西,它只吃过了我手的食物。”
哇,这狗狗养得好,赢宇翔很是羡慕!
前面的山路越来越陡,也越来越难走了。赢宇翔看了看天色已接近午时了。早晨吃的牛肉面在一个时辰前就被消化的无影无踪了。
“休息一会儿,吃过了午饭再走!”赢宇翔找了一处稍平坦些的地方,借着两棵大树的树干,拉好了三角帐篷。他拿出四根拇指粗细、六寸多长、让虎克打造的铁销子,把帐篷的四角固定在了石头缝里。
虎克拎着一只大木桶,很是自觉的就到山下找水去了。板儿砖则四处找适中的石头磊炉灶准备烧火做饭。
赢宇翔则从他身后的背筐里取出了手弩和箭袋,他放下背筐,只拎着这两样东西,下到山谷里去了。“板儿砖,你注意点儿安全,别离阿旺太远了!小心点儿蛇什么的!”这个季节,正是蛇之类的冬眠动物苏醒的时候。想它们已饿了一冬天了,肯定会很凶猛的。
ps:
岫狖的血置换乌蒙血,衢鹖的血洗涤岫狖的血,擩蚴的腺毒中和衢鹖的血毒。106章写错了,在这里更正一下。看书的亲们,大致知道下,就行了,依然就不特意地再去改了,改一下挺麻烦的。
到了晚上,赢宇翔继续打懵一个狱卒,进了晋城大牢。
为什么要选择晚上到牢里看千重景?那实在是因为,赢宇翔化装的水平太差。他根本就没有美术功底,能把一个人的大致模样,画到自己的脸上,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所以,他的水平,也只能是在光线很暗的地方现现眼。否则,在大太阳底下,或者光线明亮的地方,一眼就能被熟识的人看破。
千重景被折磨得已不成人形。
“师傅!”赢宇翔有点儿哽咽地喊着千重景。“哦。是小子来了,”他勉强地睁开眼眼,看了看赢宇翔,又闭上了。慢慢地蠕动嘴唇说:“这把——老骨头——还禁——得起——折磨!”赢宇翔束手无策地看着老头,“有擩蚴的地方,我找到了,随时都可以挖它个百八十条的。等天亮了,我就去十万大山,去找岫狖,我听一个老猎户说,他曾经在十万大山的某处看到过风铃木,我答应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带我去。”
“你现在——没有——自保——能力。别——去!”赢宇翔听出了老头对他的关心。很是受感动。“赵德——庸,一天——找不到——东西,老夫——就一天——没有——生——命——危险!”赢宇翔得凑到近前才能听清楚老头那时断时续的话语。
赢宇翔有些默然了。那样得忍受多大的痛苦!不是常有人说:死罪好忍,活罪难受么?
赢宇翔虽然性格懒散,总是得过且过,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血性。他已暗下决心,即便是九死一生,也要尽快帮师傅到十万大山里找齐了岫狖、衢鹖,还有灰灰草什么的。
……
虎克吃完了满满一大锅子的牛肉面。他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看那样子似乎还有点没吃饱。赢宇翔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这吃货也太能吃了。这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啊!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杨树浦码头的那个鱼老板,在从他手里接到十两银子后,会长舒一口气。
他现在要是也能把这吃货转让出去,也会长舒一口气的,而且还会偷着从梦中笑醒。十个板儿砖也未必比他能吃,而且板儿砖还要比虎克机灵、能干多了!
板儿砖的牛肉面做的那真是一绝,吃得赢宇翔把自己的舌头都想吞掉。也难怪,虎克会独自吃完满满一大锅子,还意犹未尽呢。
“虎克,把东西收拾好了,装筐里带走!”让这吃货做个运输工具,还成!那两大筐装了有百十来斤的货物,他挑起来走路,竟像挑着儿童玩具似的。
或许能吃才有力量吧!
赢宇翔身后的背筐,也就装着二十来斤的东西,走长路,已让他有点儿吃不消的感觉,气喘如牛了。他往后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细胳膊瘦腿的板儿砖,背着比他重一倍都多的东西,连续走了这十几公里的山路,竟然一点累的迹象都没有。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赢宇翔从那个路过的山村里雇的向导阿旺,一个三十多岁的少言寡语的猎人。他手里还拉着一条银灰色皮毛、几个小时里,却从未听到过它叫声的狼犬。虽然那狼犬有个很温顺的名字叫“云儿”,但赢宇翔第一眼看到它时,就有点儿心悸。且不说它那张开足能塞进一只十多斤重的西瓜的大嘴,单它那双一到暗处就闪着绿光的眼睛,就足以让赢宇翔无时不刻地怀疑,它即便不是狼,也是狼的变种或杂交成的品种。
他干脆躲着那“云儿”远一点,万一不小心被咬一口,找谁哭都没地方去。
那向导阿旺的后面,紧跟着的是虎克。看虎克傻乎乎的样子,对那叫“云儿”的狼犬似乎一点儿都不害怕,甚至还拿了肉去喂食它,“云儿”却耷拉着眼皮,撩都不屑撩他一眼。最后,还是阿旺过来帮他解了围。“云儿,从小就不吃别人给的东西,它只吃过了我手的食物。”
哇,这狗狗养得好,赢宇翔很是羡慕!
前面的山路越来越陡,也越来越难走了。赢宇翔看了看天色已接近午时了。早晨吃的牛肉面在一个时辰前就被消化的无影无踪了。
“休息一会儿,吃过了午饭再走!”赢宇翔找了一处稍平坦些的地方,借着两棵大树的树干,拉好了三角帐篷。他拿出四根拇指粗细、六寸多长、让虎克打造的铁销子,把帐篷的四角固定在了石头缝里。
虎克拎着一只大木桶,很是自觉的就到山下找水去了。板儿砖则四处找适中的石头磊炉灶准备烧火做饭。
赢宇翔则从他身后的背筐里取出了手弩和箭袋,他放下背筐,只拎着这两样东西,下到山谷里去了。“板儿砖,你注意点儿安全,别离阿旺太远了!小心点儿蛇什么的!”这个季节,正是蛇之类的冬眠动物苏醒的时候。想它们已饿了一冬天了,肯定会很凶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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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狖的血置换乌蒙血,衢鹖的血洗涤岫狖的血,擩蚴的腺毒中和衢鹖的血毒。106章写错了,在这里更正一下。看书的亲们,大致知道下,就行了,依然就不特意地再去改了,改一下挺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