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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行,你爹,是你爹。”秦子熠牵着大狗往前走,小声嘀咕,“哎。是小祖宗啊……”
沈潜当天晚上便联系了小安,约他第二天在本地一家咖啡馆见面。
小安到达的很准时。
与头天相比,他今天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看上去倒是也有几分成熟稳重的商务人士的派头了。
小安从前算是他们代代从商的家族里的一朵奇葩。当然,这么说并没有贬义,而是现实。
然而如今看来,反而是遗传和家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无比巨大,曾经一心醉心于艺术的小安,还是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家族老路。
他们在咖啡厅坐了一下午。沈潜将上次剩余的问题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小安外出闯荡一番,长了不少见识,也跟着爱好广泛的小女朋友学了不少东西。两人说完正事,又开始聊起其他闲话,各种话题相谈甚欢,聊了几个小时才一起离开。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两名黑衣黑裤黑墨镜的男人,也木桩子一般相对坐了整整一下午。
直到两人走后,其中一个才飞快地拉下衣领,低声向老板汇报情况。
“对,一直都没有过分亲密举动……不,现在好像有了……安先生从车里拿出围巾……亲手给目标系上了……”
“想办法阻止!”
“……来不及了。”
“那就继续跟着。”对讲机那一头的声音极为冷淡,压抑着明显的怒火,“再有这种事就第一时间行动,不需要我再教你们吧?”
两个黑衣人对望一眼:“是。”
“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吧,潜哥。”小安一出咖啡厅就被风吹得一个哆嗦,“风这么大,太冷了。”
沈潜中午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司机送他到目的地之后又去别处办事了,这会儿还在外面,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沈潜决定打车回去。
“不用。咱们俩方向不一致。再说,”他晃晃手机,“出租车马上就过来了。”
他刚刚用手机app叫了个车。
小安看他穿得单薄,还是觉得他冷:“那等我下,我把围巾拿来给你用吧。”
说着就跑回自己的车里,翻出一条针织黑色长围巾来,表情有些跃跃欲试:“我去年学了围巾的十八种围法。看我给你系个花儿。”
这回沈潜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站在原地微微低下身子配合他系花式,口中说道:“最近比较忙,围巾可能得过几天才能还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小安一迭声的说,“要不是这围巾太旧了,我就直接送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潜果然越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不日要休长假去旅行,他将很多工作任务集中压缩到了这几天,几乎从早忙到晚。
好在虽然辛苦,但总算都在时限之内完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认真。沈潜和他对视一眼,笑了:“他信我的。”
程岳想了想,点点头:“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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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行,你爹,是你爹。”秦子熠牵着大狗往前走,小声嘀咕,“哎。是小祖宗啊……”
沈潜当天晚上便联系了小安,约他第二天在本地一家咖啡馆见面。
小安到达的很准时。
与头天相比,他今天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看上去倒是也有几分成熟稳重的商务人士的派头了。
小安从前算是他们代代从商的家族里的一朵奇葩。当然,这么说并没有贬义,而是现实。
然而如今看来,反而是遗传和家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无比巨大,曾经一心醉心于艺术的小安,还是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家族老路。
他们在咖啡厅坐了一下午。沈潜将上次剩余的问题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小安外出闯荡一番,长了不少见识,也跟着爱好广泛的小女朋友学了不少东西。两人说完正事,又开始聊起其他闲话,各种话题相谈甚欢,聊了几个小时才一起离开。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两名黑衣黑裤黑墨镜的男人,也木桩子一般相对坐了整整一下午。
直到两人走后,其中一个才飞快地拉下衣领,低声向老板汇报情况。
“对,一直都没有过分亲密举动……不,现在好像有了……安先生从车里拿出围巾……亲手给目标系上了……”
“想办法阻止!”
“……来不及了。”
“那就继续跟着。”对讲机那一头的声音极为冷淡,压抑着明显的怒火,“再有这种事就第一时间行动,不需要我再教你们吧?”
两个黑衣人对望一眼:“是。”
“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吧,潜哥。”小安一出咖啡厅就被风吹得一个哆嗦,“风这么大,太冷了。”
沈潜中午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司机送他到目的地之后又去别处办事了,这会儿还在外面,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沈潜决定打车回去。
“不用。咱们俩方向不一致。再说,”他晃晃手机,“出租车马上就过来了。”
他刚刚用手机app叫了个车。
小安看他穿得单薄,还是觉得他冷:“那等我下,我把围巾拿来给你用吧。”
说着就跑回自己的车里,翻出一条针织黑色长围巾来,表情有些跃跃欲试:“我去年学了围巾的十八种围法。看我给你系个花儿。”
这回沈潜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站在原地微微低下身子配合他系花式,口中说道:“最近比较忙,围巾可能得过几天才能还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小安一迭声的说,“要不是这围巾太旧了,我就直接送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潜果然越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不日要休长假去旅行,他将很多工作任务集中压缩到了这几天,几乎从早忙到晚。
好在虽然辛苦,但总算都在时限之内完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认真。沈潜和他对视一眼,笑了:“他信我的。”
程岳想了想,点点头:“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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