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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经塔里也没有人,不过有一间塔室,看样子是被火烧过,墙壁黑漆漆的,还没来得及重新修整。
没有渺修,也没有云端。
庄王爷紧紧地抿着唇,紧皱的剑眉这些天几乎就没见它放松过。
张锐握了握手中的剑,上前,“爷,这里没有,咱们再去其他可能的地方找找。”他觉得云端是找不回来了,因为他是亲眼看到她已经死了的。说这话,也不过是哄哄陷在沉痛中不能自拔的人。
庄王爷摇摇头,他反而松了一口气。找不到,未必是一件坏事。渺修费劲了心思,他不可能甘心只带回一具尸体的。
他回头,深沉的打量着这间塔室,云端的手指,他才不信是她不小心烧掉的,那是个胆小鬼。
庄王爷走了,没回都束,而是越走越远。
他打算去一趟太和山。
梅林正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那间新起的小屋每到傍晚的时候就会升起袅袅的青烟,掩在梅林当中,最像生活在世外桃源中的一户普通人家。
今日小屋里没有开灶。反而在梅林向着夕阳的地方,男主人在闲适的煮酒。
冬天,傍晚时候是冷的。但渺修不觉得,他反倒很享受。好像不论严冬还是酷暑,他永远都是一身白袍如落雪,翩然欲仙。不怕冷,也不怕热。
酒温好了,他起身进屋。屋子里躺着个人,走近了看是云端。她容貌没什么变化,只是更白了,白的像....像素白的画纸。渺修掀了被子,弯腰把人抱起来,轻叹了声,“你怎么又比昨日轻了?”
也没人回答,师父好像也是习惯了,“走吧,师父煮了酒,带你出去透透气。”
他以前不喝酒的,但是最近发现酒这个东西,轻酌怡情,也难怪世人对它追捧了。
外面没有桌椅,师父抱着她席地而坐,云端的头枕在他胸前,闭着眼,不言不语。酒不错,温热的,喝了暖身。可惜就是缺个对饮的。但师父不在乎,他的背面就是太和山,他低下头问怀里的人,“你一定不记得太和山了。”
这么多年了,渺修带着她又重新回来,是有他的理由的。当年他们就在太和山上认识,渺修初为人师就是在这儿。那么多的日日夜夜,他与怀里的这个人在这里发生了太多事情。欢喜的、窘迫的、欣慰的、紧张的、害怕的还有犹豫嫉妒的,甚至也是她当年离开人世的地方。
这里...是开始的地方。
渺修永生不忘,他也是这么做的,把自己的心困在这里,至今不肯出来。
他想呢,既然在这里开始的,那就还在这里结束吧。
云端没了心,他可以补,但是他忽然暂时就不想了。那颗心沾了别人,不干净了。他喂云端一口酒,等那点酒滋润进了她的口中,渺修才笑笑,“等哪天吧,等哪天师父心里的那根刺□□了,或许会给你补上。”
太阳沉下去了,冬日的西天,被风吹了满脸的红云,拉成了长条,冷冰冰的视觉感。冷风吹过来,卷起了衣袖,渺修将她往怀里搂了搂,眼睛却是望着远方的,飘渺涣散,“师父忽然没信心了,大概是争不过的。既然争不过,那就不争了。”
“你本就不属于这个人世,那不如离开。师父给你造一个人世吧,跟从前一样的人世,我们从头来过,这次没有沉璧,也没有庄王。”师父还看着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就成亲,生几个孩子,有男孩儿有女孩儿,然后跟师父一起变老。渺修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这好像也不错。
“我们从头来,师父一定放弃修道,随你入俗世。错一次,就够了.....”
有泪盈睫,这惩罚,也足够了....
梅林,在外人看来根本不是梅林,只不过是隐藏在太和山身旁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但也没发现,这座不起眼的小山,根本没有动物靠近,甚至连一只冬日里觅食的麻雀都不会从它上方飞过。
庄王爷没有经得皇帝得同意擅自离京,一别数日不见回。皇帝原本决定将庄王的婚事与立太子一事一起在朝堂上宣布,好事成双嘛。
可眼下倒好,他这个当老子的打算得头头是道,儿子却扭头给了他一张冷板凳坐。招都招不回来,那穆疏不行,可那曹文墨是招你惹你了?娶个王妃怎么就这么头疼?!
什么事儿呀?连老子的旨意都不顾了,合着你算准了老子不会动你是怎么的?!
皇帝是气愤的,一连多日都没有什么好脸色,见了虞贵妃,差点将圣旨甩她身上,“你瞧瞧你养的好儿子!!”
庄王是个外冷内热,重情义却又不会挂在嘴上的男人,他说将云端放在心上了,那就是压进心底了,压得妥妥当当,不会再放出来。
赐婚?
庄王是不会同意的。但他不说,说多了也没用,他直接走给你看。
青骓马一刻不停地赶往太和山。期间张锐问过王爷,“爷,您就这么走了,皇上那边....”太子之位,已经绰手可得了。
途经的山水一路倒退,庄王没看他,“少罗嗦。”
“驾!”
一堆人马一哄而过,马蹄溅起的尘土飞扬。
在此之前,王爷也觉得那张龙椅是一个男人的巅峰,谁不想挣来坐坐?但当他跨上马的时候,其实,做不做太子,甚至做不做皇帝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第65章做个有志高功
庄王爷等人一路风尘仆仆的赶到太和山的时候,太和山上刚刚结束了一场小雪。轻轻薄薄的铺在地上一层,风一吹就站不脚了,像纱似的卷起来,往一个方向滚去,最后洋洋洒洒地散开了。
庄王毕竟是受过伤的人,再强壮的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颠沛。下马的时候,就有些晕眩,心口也有些不舒服,他站在原地晃了晃脚,吓得张锐立马扶上去,“爷,都到山脚了,也不差这一会儿,咱们歇息下吧。”
庄王哪能歇息得住?他摆手说无妨,领着人上了太和山。
太和山上可是有熟人啊,青城子就算了,清灼小道士可是个不错的人。
“庄王爷,张兄,你们怎么来了?”
清灼见了他们还是挺羞愧的,当时他带了芙蓉准备回太和山,哪知道路上芙蓉耍诈,吃了个亏不说,路上遇见劫匪他居然没还手之力。他倒在那荒郊野岭的,最后还是被同道中人抬回来的。那蒙汗药里掺了耗子药,得亏剂量小,要不然他连命都没了。
好好的一个有为青年,难得下一趟山,空有四肢发达,却不想,心眼儿不行。
“本王请见青城子道长,有事相求。”
“师父啊,他老人家在。王爷算是来... -->>
真经塔里也没有人,不过有一间塔室,看样子是被火烧过,墙壁黑漆漆的,还没来得及重新修整。
没有渺修,也没有云端。
庄王爷紧紧地抿着唇,紧皱的剑眉这些天几乎就没见它放松过。
张锐握了握手中的剑,上前,“爷,这里没有,咱们再去其他可能的地方找找。”他觉得云端是找不回来了,因为他是亲眼看到她已经死了的。说这话,也不过是哄哄陷在沉痛中不能自拔的人。
庄王爷摇摇头,他反而松了一口气。找不到,未必是一件坏事。渺修费劲了心思,他不可能甘心只带回一具尸体的。
他回头,深沉的打量着这间塔室,云端的手指,他才不信是她不小心烧掉的,那是个胆小鬼。
庄王爷走了,没回都束,而是越走越远。
他打算去一趟太和山。
梅林正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那间新起的小屋每到傍晚的时候就会升起袅袅的青烟,掩在梅林当中,最像生活在世外桃源中的一户普通人家。
今日小屋里没有开灶。反而在梅林向着夕阳的地方,男主人在闲适的煮酒。
冬天,傍晚时候是冷的。但渺修不觉得,他反倒很享受。好像不论严冬还是酷暑,他永远都是一身白袍如落雪,翩然欲仙。不怕冷,也不怕热。
酒温好了,他起身进屋。屋子里躺着个人,走近了看是云端。她容貌没什么变化,只是更白了,白的像....像素白的画纸。渺修掀了被子,弯腰把人抱起来,轻叹了声,“你怎么又比昨日轻了?”
也没人回答,师父好像也是习惯了,“走吧,师父煮了酒,带你出去透透气。”
他以前不喝酒的,但是最近发现酒这个东西,轻酌怡情,也难怪世人对它追捧了。
外面没有桌椅,师父抱着她席地而坐,云端的头枕在他胸前,闭着眼,不言不语。酒不错,温热的,喝了暖身。可惜就是缺个对饮的。但师父不在乎,他的背面就是太和山,他低下头问怀里的人,“你一定不记得太和山了。”
这么多年了,渺修带着她又重新回来,是有他的理由的。当年他们就在太和山上认识,渺修初为人师就是在这儿。那么多的日日夜夜,他与怀里的这个人在这里发生了太多事情。欢喜的、窘迫的、欣慰的、紧张的、害怕的还有犹豫嫉妒的,甚至也是她当年离开人世的地方。
这里...是开始的地方。
渺修永生不忘,他也是这么做的,把自己的心困在这里,至今不肯出来。
他想呢,既然在这里开始的,那就还在这里结束吧。
云端没了心,他可以补,但是他忽然暂时就不想了。那颗心沾了别人,不干净了。他喂云端一口酒,等那点酒滋润进了她的口中,渺修才笑笑,“等哪天吧,等哪天师父心里的那根刺□□了,或许会给你补上。”
太阳沉下去了,冬日的西天,被风吹了满脸的红云,拉成了长条,冷冰冰的视觉感。冷风吹过来,卷起了衣袖,渺修将她往怀里搂了搂,眼睛却是望着远方的,飘渺涣散,“师父忽然没信心了,大概是争不过的。既然争不过,那就不争了。”
“你本就不属于这个人世,那不如离开。师父给你造一个人世吧,跟从前一样的人世,我们从头来过,这次没有沉璧,也没有庄王。”师父还看着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就成亲,生几个孩子,有男孩儿有女孩儿,然后跟师父一起变老。渺修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这好像也不错。
“我们从头来,师父一定放弃修道,随你入俗世。错一次,就够了.....”
有泪盈睫,这惩罚,也足够了....
梅林,在外人看来根本不是梅林,只不过是隐藏在太和山身旁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但也没发现,这座不起眼的小山,根本没有动物靠近,甚至连一只冬日里觅食的麻雀都不会从它上方飞过。
庄王爷没有经得皇帝得同意擅自离京,一别数日不见回。皇帝原本决定将庄王的婚事与立太子一事一起在朝堂上宣布,好事成双嘛。
可眼下倒好,他这个当老子的打算得头头是道,儿子却扭头给了他一张冷板凳坐。招都招不回来,那穆疏不行,可那曹文墨是招你惹你了?娶个王妃怎么就这么头疼?!
什么事儿呀?连老子的旨意都不顾了,合着你算准了老子不会动你是怎么的?!
皇帝是气愤的,一连多日都没有什么好脸色,见了虞贵妃,差点将圣旨甩她身上,“你瞧瞧你养的好儿子!!”
庄王是个外冷内热,重情义却又不会挂在嘴上的男人,他说将云端放在心上了,那就是压进心底了,压得妥妥当当,不会再放出来。
赐婚?
庄王是不会同意的。但他不说,说多了也没用,他直接走给你看。
青骓马一刻不停地赶往太和山。期间张锐问过王爷,“爷,您就这么走了,皇上那边....”太子之位,已经绰手可得了。
途经的山水一路倒退,庄王没看他,“少罗嗦。”
“驾!”
一堆人马一哄而过,马蹄溅起的尘土飞扬。
在此之前,王爷也觉得那张龙椅是一个男人的巅峰,谁不想挣来坐坐?但当他跨上马的时候,其实,做不做太子,甚至做不做皇帝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第65章做个有志高功
庄王爷等人一路风尘仆仆的赶到太和山的时候,太和山上刚刚结束了一场小雪。轻轻薄薄的铺在地上一层,风一吹就站不脚了,像纱似的卷起来,往一个方向滚去,最后洋洋洒洒地散开了。
庄王毕竟是受过伤的人,再强壮的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颠沛。下马的时候,就有些晕眩,心口也有些不舒服,他站在原地晃了晃脚,吓得张锐立马扶上去,“爷,都到山脚了,也不差这一会儿,咱们歇息下吧。”
庄王哪能歇息得住?他摆手说无妨,领着人上了太和山。
太和山上可是有熟人啊,青城子就算了,清灼小道士可是个不错的人。
“庄王爷,张兄,你们怎么来了?”
清灼见了他们还是挺羞愧的,当时他带了芙蓉准备回太和山,哪知道路上芙蓉耍诈,吃了个亏不说,路上遇见劫匪他居然没还手之力。他倒在那荒郊野岭的,最后还是被同道中人抬回来的。那蒙汗药里掺了耗子药,得亏剂量小,要不然他连命都没了。
好好的一个有为青年,难得下一趟山,空有四肢发达,却不想,心眼儿不行。
“本王请见青城子道长,有事相求。”
“师父啊,他老人家在。王爷算是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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