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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扎着高马尾的女生推开门,在瞧见里头的五人后怔了怔,但马上就露出一个笑容,道:“啊,你们原来都来了啊……你们好,我是第一个来到宿舍的。”
那女生指了指杨丽娟的位置,道:“我刚刚有事出门了一趟……你们大概自我介绍过了吧?那我也介绍一下好了,我叫杨丽娟,哲学系二班,来自东北,是住在这个床位的。”
——这是怎么回事?
朱冰与丁沁儿几人面面相觑,而安蓉蓉却是慢慢地,极其细微地勾了勾唇角。
偷天换日么?
真可真是……太有趣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工作有点问题,脑子里成了一团浆糊,所以昨天木有更新ojz
那个……就不补了吧,因为这几天应该都可以保持日更_(:3」∠)_
☆、第74章chapter.74
偷天换日?
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至少在安蓉蓉回归“正常”的高中生活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样有趣的事了。
――趁着真正的杨丽娟不在,假扮成为她后大摇大摆地在宿舍里头守株待兔,瞄准目标后一口气顺走所有人的钱包。
想来那位“杨丽娟”就是在给全宿舍里头的人分发零食的时候顺走钱包的吧……果然十分有趣!
安蓉蓉坐在一旁,虽然脸上没有一分表情,但眼中却充盈着止不住的笑意,同宿舍里头或焦急或气愤或茫然的舍友们截然不同……不,除了安蓉蓉之外,还有一个异类。
只见一边一直保持着“哭丧脸”又或者“我是娇花”的脸的安突然轻叫一声,用手捂着心脏,道:“竟然……竟是怪盗吗?”
“多么浪漫啊!”
这一回不仅仅是朱冰,就连一边的冷美人丁沁儿也投来了怪异的目光,但安却视若无睹,只是一个劲儿地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嘴里喃喃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果然哲学系尽出怪人么?
安蓉蓉失笑,迅速地换上了一身运动服,踩上网球鞋就要出门。
朱冰眼尖瞧见安蓉蓉的动作,道:“蓉蓉,你去哪儿?”
安蓉蓉越过门后依然一脸茫然的真正的杨丽娟,头也不回道:“去找乐子。”
朱冰:“……”
――她说的“找乐子”真的是她想的那种“找乐子”吗?
事实上还真不是。
校门口,安蓉蓉毫不在意自己一身白色运动服,就这样斜靠在学校外头的围墙上,对周围投来的各种目光视若无睹,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
对,手机。
准确来说,是她的第二个手机。
事实上,安蓉蓉有三个手机,一个随身带着,一个藏在枕下,还有一个则塞进了旅行包里。
那位“怪盗”小姐――也有可能是先生――拿走的,是她的第一个手机,而她此刻拿着的,就是她原本藏在枕下的手机。
而值得一说的是,她的三个手机都可以给其中任何一个手机追踪定位。
――感谢卫天昊那个家伙。
想到卫天昊,安蓉蓉不由得笑着摇头,直到看着手机上闪烁着的红点终于在某处停下,这才抬起头来,伸手拦住一辆的士。
“惠水路233号。”
惠水路233号是一处写字楼。不高,就五层,衬着它周围的高楼大厦显得越发可怜兮兮,就像暴发户面前的流浪汉。
到了惠水路233号,安蓉蓉也没有记着进去,而是坐在这栋小写字楼对面的奶茶店里要了一杯鲜榨果汁,一边咬着吸管玩儿,一边不紧不慢地瞧着自己手机,一眼都没有向对面得写字楼瞧去,咋眼看去,除了貌美些之外,安蓉蓉此时就像是开学时能见到的任何一个沉迷手机的大学生。
老实说,安蓉蓉一点都不急。
就像她跟朱冰说的那样,她只是出来找乐子的。
虽然她的钱包里大概两千的现金和各种卡,合计大概能取出十多万,但就算它们全被取走了,对于现在的安蓉蓉来说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毕竟她用了一年去复制奇迹,如果她身为一个复制奇迹的人还没有创造奇迹的人拿的钱多,倒真是让她白活了一世。
所以,安蓉蓉追到这儿,还真是来找乐子的。
只不过找乐子归找乐子,做事前还是要探听妥帖的,万一到最后不是找乐子反而让自己变成了别人的乐子就不好了,于是安蓉蓉决定先搜集一下情报,看看情况。
做好了决定,安蓉蓉瞧了瞧奶茶店的几个店员,找了个话比较多又似乎在这里头呆了有段时间的店员拿话兜起了圈子,没一会儿就问出了些东西。
让安蓉蓉惊讶的是,她想象中的盗贼团伙之类的并没有出现,事实上,对面那栋写字楼过不久就要施工了,里头的人也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下最后一个实在潦倒没有找到下家的无名事务所在里头蹲着,打算挨到真正施工的前一天才卷包袱走人――换句话说也就是里头五层有四层半是空的,剩下的半层里头也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
这倒是挺有趣了。
难道那个所谓大猫小猫两三只的事务所就是所谓的“盗贼团伙”?还是那位胆大包天的小偷其实还真是独来独往的“怪盗”?还是这只是纯粹的巧合?
安蓉蓉低头看了看手机,那闪烁的红点依然指向对面,而此时的时间已经指向了6:18,也就是她的手机在里头待了一个多小时,而她也在这奶茶店里等了半小时有余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扎着高马尾的女生推开门,在瞧见里头的五人后怔了怔,但马上就露出一个笑容,道:“啊,你们原来都来了啊……你们好,我是第一个来到宿舍的。”
那女生指了指杨丽娟的位置,道:“我刚刚有事出门了一趟……你们大概自我介绍过了吧?那我也介绍一下好了,我叫杨丽娟,哲学系二班,来自东北,是住在这个床位的。”
——这是怎么回事?
朱冰与丁沁儿几人面面相觑,而安蓉蓉却是慢慢地,极其细微地勾了勾唇角。
偷天换日么?
真可真是……太有趣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工作有点问题,脑子里成了一团浆糊,所以昨天木有更新ojz
那个……就不补了吧,因为这几天应该都可以保持日更_(:3」∠)_
☆、第74章chapter.74
偷天换日?
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至少在安蓉蓉回归“正常”的高中生活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样有趣的事了。
――趁着真正的杨丽娟不在,假扮成为她后大摇大摆地在宿舍里头守株待兔,瞄准目标后一口气顺走所有人的钱包。
想来那位“杨丽娟”就是在给全宿舍里头的人分发零食的时候顺走钱包的吧……果然十分有趣!
安蓉蓉坐在一旁,虽然脸上没有一分表情,但眼中却充盈着止不住的笑意,同宿舍里头或焦急或气愤或茫然的舍友们截然不同……不,除了安蓉蓉之外,还有一个异类。
只见一边一直保持着“哭丧脸”又或者“我是娇花”的脸的安突然轻叫一声,用手捂着心脏,道:“竟然……竟是怪盗吗?”
“多么浪漫啊!”
这一回不仅仅是朱冰,就连一边的冷美人丁沁儿也投来了怪异的目光,但安却视若无睹,只是一个劲儿地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嘴里喃喃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果然哲学系尽出怪人么?
安蓉蓉失笑,迅速地换上了一身运动服,踩上网球鞋就要出门。
朱冰眼尖瞧见安蓉蓉的动作,道:“蓉蓉,你去哪儿?”
安蓉蓉越过门后依然一脸茫然的真正的杨丽娟,头也不回道:“去找乐子。”
朱冰:“……”
――她说的“找乐子”真的是她想的那种“找乐子”吗?
事实上还真不是。
校门口,安蓉蓉毫不在意自己一身白色运动服,就这样斜靠在学校外头的围墙上,对周围投来的各种目光视若无睹,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
对,手机。
准确来说,是她的第二个手机。
事实上,安蓉蓉有三个手机,一个随身带着,一个藏在枕下,还有一个则塞进了旅行包里。
那位“怪盗”小姐――也有可能是先生――拿走的,是她的第一个手机,而她此刻拿着的,就是她原本藏在枕下的手机。
而值得一说的是,她的三个手机都可以给其中任何一个手机追踪定位。
――感谢卫天昊那个家伙。
想到卫天昊,安蓉蓉不由得笑着摇头,直到看着手机上闪烁着的红点终于在某处停下,这才抬起头来,伸手拦住一辆的士。
“惠水路233号。”
惠水路233号是一处写字楼。不高,就五层,衬着它周围的高楼大厦显得越发可怜兮兮,就像暴发户面前的流浪汉。
到了惠水路233号,安蓉蓉也没有记着进去,而是坐在这栋小写字楼对面的奶茶店里要了一杯鲜榨果汁,一边咬着吸管玩儿,一边不紧不慢地瞧着自己手机,一眼都没有向对面得写字楼瞧去,咋眼看去,除了貌美些之外,安蓉蓉此时就像是开学时能见到的任何一个沉迷手机的大学生。
老实说,安蓉蓉一点都不急。
就像她跟朱冰说的那样,她只是出来找乐子的。
虽然她的钱包里大概两千的现金和各种卡,合计大概能取出十多万,但就算它们全被取走了,对于现在的安蓉蓉来说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毕竟她用了一年去复制奇迹,如果她身为一个复制奇迹的人还没有创造奇迹的人拿的钱多,倒真是让她白活了一世。
所以,安蓉蓉追到这儿,还真是来找乐子的。
只不过找乐子归找乐子,做事前还是要探听妥帖的,万一到最后不是找乐子反而让自己变成了别人的乐子就不好了,于是安蓉蓉决定先搜集一下情报,看看情况。
做好了决定,安蓉蓉瞧了瞧奶茶店的几个店员,找了个话比较多又似乎在这里头呆了有段时间的店员拿话兜起了圈子,没一会儿就问出了些东西。
让安蓉蓉惊讶的是,她想象中的盗贼团伙之类的并没有出现,事实上,对面那栋写字楼过不久就要施工了,里头的人也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下最后一个实在潦倒没有找到下家的无名事务所在里头蹲着,打算挨到真正施工的前一天才卷包袱走人――换句话说也就是里头五层有四层半是空的,剩下的半层里头也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
这倒是挺有趣了。
难道那个所谓大猫小猫两三只的事务所就是所谓的“盗贼团伙”?还是那位胆大包天的小偷其实还真是独来独往的“怪盗”?还是这只是纯粹的巧合?
安蓉蓉低头看了看手机,那闪烁的红点依然指向对面,而此时的时间已经指向了6:18,也就是她的手机在里头待了一个多小时,而她也在这奶茶店里等了半小时有余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