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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
吃了两口菜,宋小蕊起身准备去盛饭,被赵明月拉住了:“小蕊姐,我来。”
宋小蕊笑了起来,谁说农村来的就见识少没眼力呢,至少赵明月就不是,吴婕也太自以为是了,把人当傻子一样看待,却不知道,愚人反被愚弄,自食恶果,活该!拖累自己还成了她的帮凶,真是可恨之极!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宋小蕊发现和赵明月非常聊得来,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对很多事情却都了解,而且还很有点自己的见识。比如说到发型的问题,宋小蕊说:“我们院里有个女同志,特别爱追求时髦,最近她去烫了个发,一卷一卷的,像个鸡窝一样顶在脑袋上。”接着她压低了声音说,“据说是从港台传来的,不知道是在那个犄角旮旯的理发店悄悄儿做的,看起来怪怪的。你觉得那样会好看吗?”
赵明月想了一下:“我觉得不好看,显老气。”
宋小蕊轻拍了一下桌子:“对,你说到点子上了。我总觉得怪怪的,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说到点子上了,她本来只有三十来岁,看起来起码老了五到十岁。你也见过这个发型?”
赵明月点头:“嗯,见过。”
吃完饭,两人的感情又增进了一步,女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只要有共同的话题,就很容易打成一片。
宋小蕊告诉了赵明月自己的工作单位,原来她在隶属军区的某研究所上班,难怪每次看见她都穿着军装,不过估计她也是爱穿军装,上次见她是周末,她也这么穿。
赵明月将宋小蕊送到公交车站,宋小蕊说:“明月,有空来找我玩。什么时候陪姐去逛逛街就更好了,我觉得你的眼光肯定很好。”赵明月穿的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在色彩搭配上,说不出的巧妙,跟普通人不大一样,但是却让人觉得好看。
赵明月点头:“好。只要小蕊姐有需要,可以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安排时间。”
“我知道,平时肯定都被小旭订去了对不对?”宋小蕊笑得有些暧昧。
赵明月抿嘴笑:“一般我们不出去玩的话,就是在一起学习。”
“好,有空我来找你俩,让小旭给我们做保镖。车来了,我走了啊。明月你回去吧,再见!”宋小蕊轻轻一跃,跳上了公交车,回过头来朝赵明月挥手。
赵明月挥着手:“小蕊姐再见,路上小心!”
高东方坐在书桌前看书,看见赵明月回来:“你朋友走了?”
赵明月放下书包,点头:“嗯。”
“是不是跟上回来找你的那个女的有关?”高东方问。
赵明月看着高东方,走过去搂住她的脖子:“谢谢二姐关心我。也是跟那件事有关啦,今天来的这个姐姐是沈旭跃亲戚家的孩子,上次我不是在北海公园救人吗,后来换的就是她的衣服。那个女的去她那儿打听我的消息,她觉得给我带来麻烦了,便跑来跟我赔罪来了。”
高东方恍然大悟地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明白了。”她又想问点什么,但是觉得太八卦,于是便止住了话头。
赵明月等了一个多星期,才终于等来了三哥的信。她迫不及待地打开信一看,信上的字迹非常潦草,可见写信人情绪之激动。赵明朗说,他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他收到了于有芬的分手信,她的信很简单,就说她对不起他,她要结婚了,让他另外再找好姑娘。赵明朗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于有芬为什么突然嫁人了,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分手,而且去上大学之前,他们还说好了,等他大学毕业分配了工作就结婚,于有芬也答应了。但是前后不到两个月,于有芬就要嫁给别人了。
赵明朗觉得难以置信,但这是个事实。他请了假回去找于有芬,于有芬已经在准备做新嫁娘了,那家人给的彩礼很丰厚,于有芬自己也很满意。
赵明月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隐情,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也不知道。
过了两天,她又接到了于有芬的信。于有芬的信不长,她是这么说的:“妹妹,我知道你关心我,非常感谢。对不起,我不能做你的嫂子了,我对不起你三哥。如果不嫌弃,以后我们还是做姐妹吧。我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快要变成别人的妻子了,但是这个人,却不是我一直想嫁的那个人,而我还得非嫁不可。这大概就是命吧,我的命一向很苦,希望这一次不会走向更苦的深渊。妹妹,请祝福我吧。你一定要永远幸福!”
这是一封充满了隐情和苦涩的信,很明显,于有芬心有不甘。但是为什么不改变呢,还非嫁不可,一定是成家胁迫了于有芬,她为什么不反抗?赵明月纵使满腔愤恨和正义,也终究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第五十一章商机
别人的生活始终是别人,赵明月也深知自己不是救世主,烦恼过后,一切还得继续。她只能默默地祝福于有芬能够幸福,也希望三哥能够走出这段情伤,以后找个更合适的伴侣吧。
北京的春天特别短暂,仿佛一眨眼间它就过去了。进入五月,北京的夏天就初见端倪了,人们都换上了轻薄的衣裳。不少人来上大学之前,就在家里做好了的确良衬衫。的确良是一种涤纶和棉布合成的布料,透气性好,并不怎么好,但是比起棉布来说,它不起皱、轻薄,尤其是经久耐用,是七八十年代最受欢迎的布料。而且的确良色彩丰富,漂亮,为沉闷的年代妆点出一道亮丽的风景。
也有人自己做衣服的。最先引领大家做衣服的是赵明月,起因是沈旭跃给赵明月送了一套衣服,是的确良面料的,衣服是鹅黄的,裙子是白地小碎花的,非常漂亮。赵明月拿着衣服,欣喜地问沈旭跃:“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衣服?”
沈旭跃说:“你忘啦,上次方姨不是给了我一些布票,我看天气热了,就想着给你买块布料做件衣裳,做的时候,发现有不少女同志在那做裙子,我觉得你穿裙子肯定好看,就给你也做了一条裙子。你喜欢吗?”
赵明月欢喜得合不拢嘴,沈旭跃简直是太温柔体贴了:“喜欢,真漂亮。”
沈旭跃说:“下次穿给我看看。”
赵明月点头:“嗯,好。”
赵明月将裙子带回宿舍,大家都知道沈旭跃给她送了条裙子,嚷嚷着让她换来给大家看。赵明月就换上了,一群女生流露出惊艳的神色:“太漂亮啦,明月,像个仙女一样。”赵明月不算很高,1米65,但是身材匀称,丰胸细腰,臀部挺翘,裤子因为常年穿长裤而显得格外白皙,小腿匀称修长,简直就如白玉一样漂亮。
赵明月低头打量了一下裙子,裙子布料太薄了,一穿身上就能把底裤都透出来。赵明月立即将裙子换下来,大家都说:“换了做什么,穿着啊。”
赵明月说:“我还要加工一下。”虽然有的女人就喜欢这么穿,隐隐约约地露出底裤,但未免太过轻佻。赵明月去扯了一块白棉布,缝了一个衬裙,这样再穿上,就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哪个女生都爱美,宿舍的姐妹们看见赵明月穿裙子,都激动起来,叽叽喳喳地商量着要买布料做衣服和裙子,钱是从平时的生活费里节省出来的,布票是从家里带的或者从别人那儿买的。李春梅说:“我要多扯几尺布,做一身连衣裙,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会做裙子?”唐卫华惊讶地问。
李春梅说:“我不会,可以拿到裁缝店去啊。”
“哦。”
赵明月说:“我会做。”她会裁缝,还是上辈子嫁人后去学的,后来做衣服还为她赚了第一桶金呢,也是她创业的原始资金。
“明月你真的会做裙子?”大家都围过来。
赵明月点点头:“我会,裁剪车线我都会,不过我没有缝纫机啊。”她说着摊开手。
钱斯盛说:“这个不怕,我家里有,哪天去我家做,我们都一起去。”
“好啊好啊!”
赵明月说:“那你们先去买布料吧。”
李春梅拖着她:“老幺你不做了吗?不做也去帮... -->>
“难怪!”
吃了两口菜,宋小蕊起身准备去盛饭,被赵明月拉住了:“小蕊姐,我来。”
宋小蕊笑了起来,谁说农村来的就见识少没眼力呢,至少赵明月就不是,吴婕也太自以为是了,把人当傻子一样看待,却不知道,愚人反被愚弄,自食恶果,活该!拖累自己还成了她的帮凶,真是可恨之极!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宋小蕊发现和赵明月非常聊得来,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对很多事情却都了解,而且还很有点自己的见识。比如说到发型的问题,宋小蕊说:“我们院里有个女同志,特别爱追求时髦,最近她去烫了个发,一卷一卷的,像个鸡窝一样顶在脑袋上。”接着她压低了声音说,“据说是从港台传来的,不知道是在那个犄角旮旯的理发店悄悄儿做的,看起来怪怪的。你觉得那样会好看吗?”
赵明月想了一下:“我觉得不好看,显老气。”
宋小蕊轻拍了一下桌子:“对,你说到点子上了。我总觉得怪怪的,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说到点子上了,她本来只有三十来岁,看起来起码老了五到十岁。你也见过这个发型?”
赵明月点头:“嗯,见过。”
吃完饭,两人的感情又增进了一步,女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只要有共同的话题,就很容易打成一片。
宋小蕊告诉了赵明月自己的工作单位,原来她在隶属军区的某研究所上班,难怪每次看见她都穿着军装,不过估计她也是爱穿军装,上次见她是周末,她也这么穿。
赵明月将宋小蕊送到公交车站,宋小蕊说:“明月,有空来找我玩。什么时候陪姐去逛逛街就更好了,我觉得你的眼光肯定很好。”赵明月穿的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在色彩搭配上,说不出的巧妙,跟普通人不大一样,但是却让人觉得好看。
赵明月点头:“好。只要小蕊姐有需要,可以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安排时间。”
“我知道,平时肯定都被小旭订去了对不对?”宋小蕊笑得有些暧昧。
赵明月抿嘴笑:“一般我们不出去玩的话,就是在一起学习。”
“好,有空我来找你俩,让小旭给我们做保镖。车来了,我走了啊。明月你回去吧,再见!”宋小蕊轻轻一跃,跳上了公交车,回过头来朝赵明月挥手。
赵明月挥着手:“小蕊姐再见,路上小心!”
高东方坐在书桌前看书,看见赵明月回来:“你朋友走了?”
赵明月放下书包,点头:“嗯。”
“是不是跟上回来找你的那个女的有关?”高东方问。
赵明月看着高东方,走过去搂住她的脖子:“谢谢二姐关心我。也是跟那件事有关啦,今天来的这个姐姐是沈旭跃亲戚家的孩子,上次我不是在北海公园救人吗,后来换的就是她的衣服。那个女的去她那儿打听我的消息,她觉得给我带来麻烦了,便跑来跟我赔罪来了。”
高东方恍然大悟地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明白了。”她又想问点什么,但是觉得太八卦,于是便止住了话头。
赵明月等了一个多星期,才终于等来了三哥的信。她迫不及待地打开信一看,信上的字迹非常潦草,可见写信人情绪之激动。赵明朗说,他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他收到了于有芬的分手信,她的信很简单,就说她对不起他,她要结婚了,让他另外再找好姑娘。赵明朗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于有芬为什么突然嫁人了,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分手,而且去上大学之前,他们还说好了,等他大学毕业分配了工作就结婚,于有芬也答应了。但是前后不到两个月,于有芬就要嫁给别人了。
赵明朗觉得难以置信,但这是个事实。他请了假回去找于有芬,于有芬已经在准备做新嫁娘了,那家人给的彩礼很丰厚,于有芬自己也很满意。
赵明月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隐情,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也不知道。
过了两天,她又接到了于有芬的信。于有芬的信不长,她是这么说的:“妹妹,我知道你关心我,非常感谢。对不起,我不能做你的嫂子了,我对不起你三哥。如果不嫌弃,以后我们还是做姐妹吧。我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快要变成别人的妻子了,但是这个人,却不是我一直想嫁的那个人,而我还得非嫁不可。这大概就是命吧,我的命一向很苦,希望这一次不会走向更苦的深渊。妹妹,请祝福我吧。你一定要永远幸福!”
这是一封充满了隐情和苦涩的信,很明显,于有芬心有不甘。但是为什么不改变呢,还非嫁不可,一定是成家胁迫了于有芬,她为什么不反抗?赵明月纵使满腔愤恨和正义,也终究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第五十一章商机
别人的生活始终是别人,赵明月也深知自己不是救世主,烦恼过后,一切还得继续。她只能默默地祝福于有芬能够幸福,也希望三哥能够走出这段情伤,以后找个更合适的伴侣吧。
北京的春天特别短暂,仿佛一眨眼间它就过去了。进入五月,北京的夏天就初见端倪了,人们都换上了轻薄的衣裳。不少人来上大学之前,就在家里做好了的确良衬衫。的确良是一种涤纶和棉布合成的布料,透气性好,并不怎么好,但是比起棉布来说,它不起皱、轻薄,尤其是经久耐用,是七八十年代最受欢迎的布料。而且的确良色彩丰富,漂亮,为沉闷的年代妆点出一道亮丽的风景。
也有人自己做衣服的。最先引领大家做衣服的是赵明月,起因是沈旭跃给赵明月送了一套衣服,是的确良面料的,衣服是鹅黄的,裙子是白地小碎花的,非常漂亮。赵明月拿着衣服,欣喜地问沈旭跃:“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衣服?”
沈旭跃说:“你忘啦,上次方姨不是给了我一些布票,我看天气热了,就想着给你买块布料做件衣裳,做的时候,发现有不少女同志在那做裙子,我觉得你穿裙子肯定好看,就给你也做了一条裙子。你喜欢吗?”
赵明月欢喜得合不拢嘴,沈旭跃简直是太温柔体贴了:“喜欢,真漂亮。”
沈旭跃说:“下次穿给我看看。”
赵明月点头:“嗯,好。”
赵明月将裙子带回宿舍,大家都知道沈旭跃给她送了条裙子,嚷嚷着让她换来给大家看。赵明月就换上了,一群女生流露出惊艳的神色:“太漂亮啦,明月,像个仙女一样。”赵明月不算很高,1米65,但是身材匀称,丰胸细腰,臀部挺翘,裤子因为常年穿长裤而显得格外白皙,小腿匀称修长,简直就如白玉一样漂亮。
赵明月低头打量了一下裙子,裙子布料太薄了,一穿身上就能把底裤都透出来。赵明月立即将裙子换下来,大家都说:“换了做什么,穿着啊。”
赵明月说:“我还要加工一下。”虽然有的女人就喜欢这么穿,隐隐约约地露出底裤,但未免太过轻佻。赵明月去扯了一块白棉布,缝了一个衬裙,这样再穿上,就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哪个女生都爱美,宿舍的姐妹们看见赵明月穿裙子,都激动起来,叽叽喳喳地商量着要买布料做衣服和裙子,钱是从平时的生活费里节省出来的,布票是从家里带的或者从别人那儿买的。李春梅说:“我要多扯几尺布,做一身连衣裙,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会做裙子?”唐卫华惊讶地问。
李春梅说:“我不会,可以拿到裁缝店去啊。”
“哦。”
赵明月说:“我会做。”她会裁缝,还是上辈子嫁人后去学的,后来做衣服还为她赚了第一桶金呢,也是她创业的原始资金。
“明月你真的会做裙子?”大家都围过来。
赵明月点点头:“我会,裁剪车线我都会,不过我没有缝纫机啊。”她说着摊开手。
钱斯盛说:“这个不怕,我家里有,哪天去我家做,我们都一起去。”
“好啊好啊!”
赵明月说:“那你们先去买布料吧。”
李春梅拖着她:“老幺你不做了吗?不做也去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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