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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遵命,先生。”来人很快离开,他则从行李箱里找到一本日记。
厚厚一本笔记,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只有很少一部分空白页,密密麻麻记录着主人的心事。
“我可爱的小东西,你还写心路历程吗?”方严会心一笑,迫不及待地打开,只见第一页上用工整的字迹写着:我尚未鸣,只是在等待,直到我的时刻来了!
下面空白的地方画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小男子汉,在蜿蜒的山路上飞驰。
“你的时刻即将来临,你会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车手,每个人都会崇拜你。”他捧着日记本,歪在沙发上阅读,脸上带着笑意。里面都是些生活琐事,就算在街上看到一只长得很像拖把的小狗,或者吃了一碟新鲜草莓,他也会写上整整一页。
这些生活化的语言,甚至有些幼稚的描写,让方严眉宇间的结渐渐松开。他把脸埋在日记本上,贪婪地呼吸,不放过每一次和克劳德亲近的机会,即使是间接的。
“我不该读你的日记。”看了一些后,他开始充满罪恶感:“可他太有诱惑力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他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忐忑,反复打开日记,又快速合上:“不,我不能再看了,这不好。”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再次把目光投向行李箱。他把克劳德的衣服拿出来,全部铺在床上,然后虔诚地躺在上面。这是他熟悉的味道,是他爱人的气息。看来,一个人无论怎么成长,他的气息也不会改变。方严用衣服把自己裹住,仿佛他的爱人正拥抱着他,他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心脏因为这小小的幸福而疯狂跳动。
他拥抱这些衣服,表情很祥和,但他的身体渐渐起了反应。
“该死,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吗?”也许是嗅到爱人的体味,他又激动起来。明明已经发泄了一次,硬度却完全没有减少,跃跃欲试地在他手上跳动。
“你也想念克劳德吗?”他握住自己的东西,很快又胀大一圈:“我也想他,一直都想……”
他找了一件米分蓝色的T恤套在身上,把头埋在胸前。这件衣服穿过,似乎还没来得及洗,带着一点淡淡的汗味,让他很兴奋:“上帝,快让他爱上我吧,不然在这之前我绝对成变态,我还不想变怪叔叔!”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贪婪地呼吸,好像他的爱人就在身边。
他用克劳德的内裤包住自己的东西,隔着薄薄的布料摩擦,异样的感觉比手更能刺激神经。他感觉自己似乎被克劳德包围着,空气中有他的气息,穿着他的贴身衣物,用他的内裤做那件事。方严知道这种行为很疯狂,有些不正常,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如果不让宣泄,光想着克劳德看杰森的眼神,他就会疯。
“我发誓,下次必须和你一起,而不是我一个人。”释放之后,他握着有些湿润的内裤,心里其实很惆怅。
他花了一些时间闭目养神,表情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大脑正在高速运转。他在反复确认行动计划,每一步都万无一失,他已设计周全,撒下一张大网,只能鱼儿上钩。
“克劳德,我很期待我们的再会。”二十分钟后,他换上正装,去拜访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方严会自渎的问题,怎么说呢,我一直觉得对相爱的两人来说,性是很美好的事,也是无法避免的,包括自渎也是一样。所以我写了这样一段,方严不是圣人,尽管他会隐藏自己的欲望,但不代表他是个性冷淡,他也会冲动,所以也会……你们懂的。
☆、第9章秘密
“你和元冕真是一摸一样,瞧那眼神,简直就是匹无法驯服的野狼。看见你,就让我想和他并肩作战的日子,令人怀念。”位于市郊的某栋豪华私宅内,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正在侃侃而谈。
冷色调的会客厅布置得高贵典雅,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俗,巴洛克风格的水晶灯下是黑色天鹅绒长沙发,桌上的红茶还冒着热气。方严静静地坐着,从水雾后观察这位慷慨激昂忆往昔的男人。他的声音洪亮,身材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一样强壮,即使坐着不动也有很强的威慑力。
“父亲常常向我们叙述您的传奇经历,他总是眉飞色舞地说:‘噢,死神迪恩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神枪手,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两英里外飞动的苍蝇的左眼。’在我心里,您是英雄,当之无愧。”方严面带微笑,适时地表现出崇拜之情,但马屁不能拍得太过。
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拍着手说:“我错了,你和元冕不一样,你很圆滑,更讨人喜欢。”
“人人都爱听好话,我只是顺应社会的需求罢了,我想这不是坏事。”被看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与其狡辩,不如坦白承认。
“我想你父亲大概没有告诉你,我不喜欢虚情假意,过度的奉承可不是好事。”男人漫不经心地敲打桌面,看上去很随意,但方严听得出他的口气变得冰冷:“元冕是我的前辈,救过我的命,我欠他很多,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就算他亲自来也没用。”
“先生,您误会了,父亲一直遵守约定,不敢打破您平静的生活。况且,您的选择是正确的,没人想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方严低下头,让柔软的刘海盖住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想要什么。”迪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
“据我所知,您旗下的企业是红龙的赞助商,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先生务必帮忙。”方严说完,从口袋中掏出两份材料:“这个孩子想去红龙车队,无论如何,不能给他机会。而另一个,请把他留下。”
男人拿起其中一张照片,金发的年轻人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nbsp; “遵命,先生。”来人很快离开,他则从行李箱里找到一本日记。
厚厚一本笔记,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只有很少一部分空白页,密密麻麻记录着主人的心事。
“我可爱的小东西,你还写心路历程吗?”方严会心一笑,迫不及待地打开,只见第一页上用工整的字迹写着:我尚未鸣,只是在等待,直到我的时刻来了!
下面空白的地方画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小男子汉,在蜿蜒的山路上飞驰。
“你的时刻即将来临,你会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车手,每个人都会崇拜你。”他捧着日记本,歪在沙发上阅读,脸上带着笑意。里面都是些生活琐事,就算在街上看到一只长得很像拖把的小狗,或者吃了一碟新鲜草莓,他也会写上整整一页。
这些生活化的语言,甚至有些幼稚的描写,让方严眉宇间的结渐渐松开。他把脸埋在日记本上,贪婪地呼吸,不放过每一次和克劳德亲近的机会,即使是间接的。
“我不该读你的日记。”看了一些后,他开始充满罪恶感:“可他太有诱惑力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他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忐忑,反复打开日记,又快速合上:“不,我不能再看了,这不好。”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再次把目光投向行李箱。他把克劳德的衣服拿出来,全部铺在床上,然后虔诚地躺在上面。这是他熟悉的味道,是他爱人的气息。看来,一个人无论怎么成长,他的气息也不会改变。方严用衣服把自己裹住,仿佛他的爱人正拥抱着他,他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心脏因为这小小的幸福而疯狂跳动。
他拥抱这些衣服,表情很祥和,但他的身体渐渐起了反应。
“该死,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吗?”也许是嗅到爱人的体味,他又激动起来。明明已经发泄了一次,硬度却完全没有减少,跃跃欲试地在他手上跳动。
“你也想念克劳德吗?”他握住自己的东西,很快又胀大一圈:“我也想他,一直都想……”
他找了一件米分蓝色的T恤套在身上,把头埋在胸前。这件衣服穿过,似乎还没来得及洗,带着一点淡淡的汗味,让他很兴奋:“上帝,快让他爱上我吧,不然在这之前我绝对成变态,我还不想变怪叔叔!”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贪婪地呼吸,好像他的爱人就在身边。
他用克劳德的内裤包住自己的东西,隔着薄薄的布料摩擦,异样的感觉比手更能刺激神经。他感觉自己似乎被克劳德包围着,空气中有他的气息,穿着他的贴身衣物,用他的内裤做那件事。方严知道这种行为很疯狂,有些不正常,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如果不让宣泄,光想着克劳德看杰森的眼神,他就会疯。
“我发誓,下次必须和你一起,而不是我一个人。”释放之后,他握着有些湿润的内裤,心里其实很惆怅。
他花了一些时间闭目养神,表情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大脑正在高速运转。他在反复确认行动计划,每一步都万无一失,他已设计周全,撒下一张大网,只能鱼儿上钩。
“克劳德,我很期待我们的再会。”二十分钟后,他换上正装,去拜访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方严会自渎的问题,怎么说呢,我一直觉得对相爱的两人来说,性是很美好的事,也是无法避免的,包括自渎也是一样。所以我写了这样一段,方严不是圣人,尽管他会隐藏自己的欲望,但不代表他是个性冷淡,他也会冲动,所以也会……你们懂的。
☆、第9章秘密
“你和元冕真是一摸一样,瞧那眼神,简直就是匹无法驯服的野狼。看见你,就让我想和他并肩作战的日子,令人怀念。”位于市郊的某栋豪华私宅内,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正在侃侃而谈。
冷色调的会客厅布置得高贵典雅,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俗,巴洛克风格的水晶灯下是黑色天鹅绒长沙发,桌上的红茶还冒着热气。方严静静地坐着,从水雾后观察这位慷慨激昂忆往昔的男人。他的声音洪亮,身材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一样强壮,即使坐着不动也有很强的威慑力。
“父亲常常向我们叙述您的传奇经历,他总是眉飞色舞地说:‘噢,死神迪恩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神枪手,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两英里外飞动的苍蝇的左眼。’在我心里,您是英雄,当之无愧。”方严面带微笑,适时地表现出崇拜之情,但马屁不能拍得太过。
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拍着手说:“我错了,你和元冕不一样,你很圆滑,更讨人喜欢。”
“人人都爱听好话,我只是顺应社会的需求罢了,我想这不是坏事。”被看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与其狡辩,不如坦白承认。
“我想你父亲大概没有告诉你,我不喜欢虚情假意,过度的奉承可不是好事。”男人漫不经心地敲打桌面,看上去很随意,但方严听得出他的口气变得冰冷:“元冕是我的前辈,救过我的命,我欠他很多,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就算他亲自来也没用。”
“先生,您误会了,父亲一直遵守约定,不敢打破您平静的生活。况且,您的选择是正确的,没人想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方严低下头,让柔软的刘海盖住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想要什么。”迪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
“据我所知,您旗下的企业是红龙的赞助商,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先生务必帮忙。”方严说完,从口袋中掏出两份材料:“这个孩子想去红龙车队,无论如何,不能给他机会。而另一个,请把他留下。”
男人拿起其中一张照片,金发的年轻人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