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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这座肮脏的城市前一夜,我用长达六个小时的时间砸烂了近百个橱窗,以及数不尽的霓虹灯,就算是毁掉整个城市也减少不了我对这个城市的一丝憎恨。
我幸运地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他们只当我是一个醉了酒的疯子。
疯子望着灯红酒绿下的男女,真有种说不出来的厌恶。也许那就是仇恨、鄙夷,或者是恶毒的诅咒。这与我初到这个城市的感觉大相径同,除了铜臭还是铜臭,没有一丝文明可言,就这样赤裸裸地侵蚀着每一个不曾净化过的心灵。在他们笑声的背后,更多的是眼泪,而他们不敢尽情的流淌,而只有我这个疯子才会在告别前挥洒下一路伤心的眼泪。
到这个城市来闯荡的女孩最终都做了鸡,而大多数的男孩也都名正言顺地做了鸭子。而我是个例外,既不具备做鸡的功能,更没有做鸭子的资本,瘦小体格的我也只能在iq上下点功夫,最终还是沦落成这个城市的一个不受欢迎的疯子,一个想试图改变这个城市的疯子。
一九九八年的大洪水将我从松花江冲到了这座梦幻淋漓的大都市,身无分文的我就这样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征程。
和所有打工的人一样,我们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找那种城里人不稀干且工资待遇又低的工作。尽管有些工作环境早已违反了人权,可他们还是一再挑剔。这也难怪,谁让中国人口实在太多了呢!我在人才市场应聘的工作结果都一样,他们根本就瞧不起东北的孩子。从言谈中可以知道,他们都在怀疑东北孩子的智商,同时也怀疑他们因为贫穷而导致的手脚不干净,或者爱打架。总之,一切不良的行为都一头扣在了东北人的身上。
我无奈地在街头忍受着饥饿,继续追寻那近乎不可能的梦想。
也许是上苍也有睁开眼睛的时候,无意间我遇见了一个叫楠楠的打工女。她也是我们的东北老乡,因为我和他的初恋情人长得有点象,她施舍了我一顿饱饭,并把我介绍到了她打工的那家公司做了一名勤杂工。
时来运转,我的才华被这家公司懂事长的千金无意间发现了。那天是星期四,我刚打扫完卫生间,出门迎面看见一个穿着名牌套装的女孩。她正拿着手机低头看短信,一边走一边数落着什么,因为对美的追求我多看了她几眼,可就这几眼改变了我未来几年的命运。
“看什么看?就你这德行也想免费看美女啊,小心我让你丢了讨饭的碗。”女孩很生气的样子对我吼到。
我慌忙将头低下,连声道歉:“sorry!乡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请您原谅!”
那穿着不斐的女孩被我道歉的勇气产生了好奇:“你是那个部门的?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对不起,我是新来的勤杂工,有得罪之处还请多多包含。”
女孩对我一口的东北语气的男孩竟说出这样有修养的话,感觉很意外:“你是东北的?”
“曾经是,在来这个城市以前。”
女孩对我的回答似乎很满意:“你叫什么名字?会用电脑吗?一会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我点头称是,就这样,我从一个勤杂工摇身变成了董事长千金的专职打字员,不仅薪水多了而且冷眼也少了,因为他们不敢把懂事长千金养的狗不当做人。
小时候算命的人说我二十岁能遇见贵人,我不知道这贵人指的是楠楠还是这个董事长的千金王漫。不管怎样,我的才华终于可以尽情发挥了。
在短暂的一年中,我从勤杂工变成了打字员,由打字员又变成了商业部副经理,再由副经理转为董事长的助理。可以说一路风光满面,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楠楠也随着我的晋升变成了一个部门的小经理,我们的关系走得也越来越近,甚至发展到了恋人的关系。
每当我和楠楠在一起的时候,王漫看见后都很生气的样子,最后她辞退了楠楠。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也喜欢我的缘故,所以她才给了我这么多机会。
但东北人不是吃软饭的,是靠自身能力一步一步走上去的。因此,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 -->>
在离开这座肮脏的城市前一夜,我用长达六个小时的时间砸烂了近百个橱窗,以及数不尽的霓虹灯,就算是毁掉整个城市也减少不了我对这个城市的一丝憎恨。
我幸运地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他们只当我是一个醉了酒的疯子。
疯子望着灯红酒绿下的男女,真有种说不出来的厌恶。也许那就是仇恨、鄙夷,或者是恶毒的诅咒。这与我初到这个城市的感觉大相径同,除了铜臭还是铜臭,没有一丝文明可言,就这样赤裸裸地侵蚀着每一个不曾净化过的心灵。在他们笑声的背后,更多的是眼泪,而他们不敢尽情的流淌,而只有我这个疯子才会在告别前挥洒下一路伤心的眼泪。
到这个城市来闯荡的女孩最终都做了鸡,而大多数的男孩也都名正言顺地做了鸭子。而我是个例外,既不具备做鸡的功能,更没有做鸭子的资本,瘦小体格的我也只能在iq上下点功夫,最终还是沦落成这个城市的一个不受欢迎的疯子,一个想试图改变这个城市的疯子。
一九九八年的大洪水将我从松花江冲到了这座梦幻淋漓的大都市,身无分文的我就这样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征程。
和所有打工的人一样,我们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找那种城里人不稀干且工资待遇又低的工作。尽管有些工作环境早已违反了人权,可他们还是一再挑剔。这也难怪,谁让中国人口实在太多了呢!我在人才市场应聘的工作结果都一样,他们根本就瞧不起东北的孩子。从言谈中可以知道,他们都在怀疑东北孩子的智商,同时也怀疑他们因为贫穷而导致的手脚不干净,或者爱打架。总之,一切不良的行为都一头扣在了东北人的身上。
我无奈地在街头忍受着饥饿,继续追寻那近乎不可能的梦想。
也许是上苍也有睁开眼睛的时候,无意间我遇见了一个叫楠楠的打工女。她也是我们的东北老乡,因为我和他的初恋情人长得有点象,她施舍了我一顿饱饭,并把我介绍到了她打工的那家公司做了一名勤杂工。
时来运转,我的才华被这家公司懂事长的千金无意间发现了。那天是星期四,我刚打扫完卫生间,出门迎面看见一个穿着名牌套装的女孩。她正拿着手机低头看短信,一边走一边数落着什么,因为对美的追求我多看了她几眼,可就这几眼改变了我未来几年的命运。
“看什么看?就你这德行也想免费看美女啊,小心我让你丢了讨饭的碗。”女孩很生气的样子对我吼到。
我慌忙将头低下,连声道歉:“sorry!乡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请您原谅!”
那穿着不斐的女孩被我道歉的勇气产生了好奇:“你是那个部门的?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对不起,我是新来的勤杂工,有得罪之处还请多多包含。”
女孩对我一口的东北语气的男孩竟说出这样有修养的话,感觉很意外:“你是东北的?”
“曾经是,在来这个城市以前。”
女孩对我的回答似乎很满意:“你叫什么名字?会用电脑吗?一会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我点头称是,就这样,我从一个勤杂工摇身变成了董事长千金的专职打字员,不仅薪水多了而且冷眼也少了,因为他们不敢把懂事长千金养的狗不当做人。
小时候算命的人说我二十岁能遇见贵人,我不知道这贵人指的是楠楠还是这个董事长的千金王漫。不管怎样,我的才华终于可以尽情发挥了。
在短暂的一年中,我从勤杂工变成了打字员,由打字员又变成了商业部副经理,再由副经理转为董事长的助理。可以说一路风光满面,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楠楠也随着我的晋升变成了一个部门的小经理,我们的关系走得也越来越近,甚至发展到了恋人的关系。
每当我和楠楠在一起的时候,王漫看见后都很生气的样子,最后她辞退了楠楠。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也喜欢我的缘故,所以她才给了我这么多机会。
但东北人不是吃软饭的,是靠自身能力一步一步走上去的。因此,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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