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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社会中,网络日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必需品,然而,一些庸俗、低俗和媚俗等不良信息,也在无时无刻充斥着互联网。在互联网日益繁荣的同时,由于“虚拟空间”缺少必要监管、甚至放任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时不时爆出“各种门”事件,刺激公众神经,也在挑战网络秩序的底线。
2009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组织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曾公布过“网上低俗内容”的十三条标准,列举并界定了色情、暴力、侵犯隐私等常见的不良信息类别,经过一年多的治理,互联网低俗之风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时下,网络上“三俗”之风却有抬头之势,公众反“三俗”呼声日益高涨。
“三俗”之风,可以说在互联网上蔓延已久。何谓“三俗”?即:庸俗、低俗、媚俗。庸俗是指平庸、粗俗;低俗就是指低级、粗俗、不文明的现象或事物;媚俗就是过分迁就迎合受众,为了短期的商业效益,而不惜牺牲崇高和责任。三者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因此“三俗”内容集中迎合了人性中的某些低级趣味,不仅层出不穷,大有蔚然成风之势,加之近年来“网络打手”、“网络推手”等新炒作手段的出现,更是催生了像“芙蓉姐姐”、“犀利哥”、“凤姐”这种非正常名人的蹿红。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网络给人们提供极大便利、交互性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拥有了充分的个人表达空间,但于互联网信息的海量与庞杂,加之人群间不同的文化、习俗、认知差异,对低俗信息的认定与甄别,有时单凭行业条款规定,难以奏效。但不论是违规的、不宜的,甚至缺德的、违法的信息,对待不同层面的低俗信息,有关部门如不采用多种的治理手段“很刹”难免会泛滥成“灾”
比如,在一些“三俗”案例中,首先发帖的网站,故意不及时删除,成为“三俗”内容的传播源头,一些门户网站不仅没有扮演掣肘角色,反而推波助澜使事件的影响力迅速扩大,加上少数网络推手的恶意炒作,让事态变得更严重。
近年来,从“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到“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政府有关部门整顿互联网低俗信息,营造健康网络文化品位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对待网络“三俗”有时仅凭一些单纯的堵、卡、压的措施,并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其实,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网络空间也不例外。不管什么样的网络文化,都不能挑战社会公共道德的底线,不能破坏青少年成长的环境。网络也是把“双刃剑”构建网络文化,我们不仅要保护现实社会中最不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也要看特定信息是否伤害了当事人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自由权、隐私权等等,以及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
中华文化以其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积淀,在与现代科学技术的交融中,给人类和世界的发展提供着智慧与启示。中华文化强调和谐,要求维系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亲和关系,而“网络文化”也是和谐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但涵盖着人们高度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而且还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对社会成员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实际上我国传统文化中注重“天下为公”、集体本位的思想,对道德自律的强调,以及和谐的社会主义文化思想,就互联网的管理来说,都是可以倚重、利用的思想元素。
政府管理部门在切实推进抵制网络低俗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方面,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但是,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各个部门对互联网的“多头管理”体制不能够很好地产生行之有效的规章、法律、制度,也不利于推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我觉得,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从法律、行政、道德、文化四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加强建设;另一方面需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仪教育和社会公民体系教育中,拿来值得借鉴的东西,来弥补网民的认识能力、辨识能力、传播能力、道德水平的教育,从而建立网络的公共新秩序。
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从网络管理的角度,笔者建议,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外,首先,网站要亟待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执行网站制度的规范,包括对网站的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监管;其次,对网上故意散播“三俗”信息的违法个人进行法律追究,彰显法律的威慑力;再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升网站社会责任感、媒体良知和全民文化素养。另外,建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也属必须。
构建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人人有责。只有社会全体成员从自身做起,人人注意文明语言的自律,特别是网络主管部门更应履行职责,每个人都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文化自觉,建设网络文明、共建网络和谐,我们就一定会推动我国网络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日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必需品,然而,一些庸俗、低俗和媚俗等不良信息,也在无时无刻充斥着互联网。在互联网日益繁荣的同时,由于“虚拟空间”缺少必要监管、甚至放任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时不时爆出“各种门”事件,刺激公众神经,也在挑战网络秩序的底线。
2009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组织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曾公布过“网上低俗内容”的十三条标准,列举并界定了色情、暴力、侵犯隐私等常见的不良信息类别,经过一年多的治理,互联网低俗之风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时下,网络上“三俗”之风却有抬头之势,公众反“三俗”呼声日益高涨。
“三俗”之风,可以说在互联网上蔓延已久。何谓“三俗”?即:庸俗、低俗、媚俗。庸俗是指平庸、粗俗;低俗就是指低级、粗俗、不文明的现象或事物;媚俗就是过分迁就迎合受众,为了短期的商业效益,而不惜牺牲崇高和责任。三者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因此“三俗”内容集中迎合了人性中的某些低级趣味,不仅层出不穷,大有蔚然成风之势,加之近年来“网络打手”、“网络推手”等新炒作手段的出现,更是催生了像“芙蓉姐姐”、“犀利哥”、“凤姐”这种非正常名人的蹿红。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网络给人们提供极大便利、交互性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拥有了充分的个人表达空间,但于互联网信息的海量与庞杂,加之人群间不同的文化、习俗、认知差异,对低俗信息的认定与甄别,有时单凭行业条款规定,难以奏效。但不论是违规的、不宜的,甚至缺德的、违法的信息,对待不同层面的低俗信息,有关部门如不采用多种的治理手段“很刹”难免会泛滥成“灾”
比如,在一些“三俗”案例中,首先发帖的网站,故意不及时删除,成为“三俗”内容的传播源头,一些门户网站不仅没有扮演掣肘角色,反而推波助澜使事件的影响力迅速扩大,加上少数网络推手的恶意炒作,让事态变得更严重。
近年来,从“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到“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政府有关部门整顿互联网低俗信息,营造健康网络文化品位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对待网络“三俗”有时仅凭一些单纯的堵、卡、压的措施,并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其实,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网络空间也不例外。不管什么样的网络文化,都不能挑战社会公共道德的底线,不能破坏青少年成长的环境。网络也是把“双刃剑”构建网络文化,我们不仅要保护现实社会中最不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也要看特定信息是否伤害了当事人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自由权、隐私权等等,以及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
中华文化以其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积淀,在与现代科学技术的交融中,给人类和世界的发展提供着智慧与启示。中华文化强调和谐,要求维系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亲和关系,而“网络文化”也是和谐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但涵盖着人们高度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而且还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对社会成员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实际上我国传统文化中注重“天下为公”、集体本位的思想,对道德自律的强调,以及和谐的社会主义文化思想,就互联网的管理来说,都是可以倚重、利用的思想元素。
政府管理部门在切实推进抵制网络低俗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方面,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但是,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各个部门对互联网的“多头管理”体制不能够很好地产生行之有效的规章、法律、制度,也不利于推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我觉得,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从法律、行政、道德、文化四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加强建设;另一方面需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仪教育和社会公民体系教育中,拿来值得借鉴的东西,来弥补网民的认识能力、辨识能力、传播能力、道德水平的教育,从而建立网络的公共新秩序。
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从网络管理的角度,笔者建议,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外,首先,网站要亟待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执行网站制度的规范,包括对网站的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监管;其次,对网上故意散播“三俗”信息的违法个人进行法律追究,彰显法律的威慑力;再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升网站社会责任感、媒体良知和全民文化素养。另外,建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也属必须。
构建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人人有责。只有社会全体成员从自身做起,人人注意文明语言的自律,特别是网络主管部门更应履行职责,每个人都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文化自觉,建设网络文明、共建网络和谐,我们就一定会推动我国网络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