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脸上的巴掌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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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七八个混混纷纷开始撸袖子,最近的那个抄起拳头就要动手时,后面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娇喝:“都给我住手!”
众人看去,就见一位骑着公安特勤摩托的女郎,吹着口哨朝这边赶来。
“靠,是韩小雪,快溜!”
小太妹率先吆喝一声,混混们顿时作鸟兽猢狲散,有的钻巷子,有的朝摊位里藏。
女特勤骑车过来,摩托还没停稳就去抓钻摊位的一个混混。
结果身形一个趔趄,连人带车砸向了沈欢。
话说以沈欢的身手,躲开这一人一车绝对是轻而易举。
可就在他身后的摊位上,还凸起着好几根串肉的钢管呢。
她要是一个不留神脑袋扎上去,小命非交代了不可。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浮屠,沈欢只好硬生生吃下这一砸,忍不住冷吸口气:“嘶——”
幸亏他微微蹲了下身子,不然车头得砸他小兄弟上。
身穿特勤制服的韩小雪也是英姿扫地,头盔都掉在了一旁,扶着车爬起来时还没忘记惩恶扬善,怒瞪向四周——混混们,早就不见了。
“算他们跑得快!”
不甘心的喊了声,韩小雪才看向沈欢:“喂,你没事吧?”
“本来没事,再被你压一会,可能要出事了。”
沈欢有些无语的说。
韩小雪吓了一跳,赶紧推车时,又听沈欢大喊:“我的脚还在车轮子下呢,你小心点啊!”
她低头看去,就见沈欢那双廉价球鞋都被车轮擦破了,似乎露出了里面的脚趾头:“啊?不好意思!你脚没事吧?还能走路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沈欢还没弱到被摩托车轻轻擦一下就出事,不过他急着出摊,正赶时间呢,眼睛也不眨的说:“可能走不了路了,我家在百花别墅区,能送我过去吗?”
韩小雪脑子明显有些不够用,也没纳闷穿着一擦就破地摊运动鞋的沈欢,为啥住得起别墅区。
扶起车子后,就拍了拍后座示意他上车。
上车后,韩小雪就干脆利落的启动车子,载着沈欢飞驰上街,路上还没忘了解释说:“刚才找你麻烦的几个,是北海街那边的小混混,他们……等等,我接个电话。”
话说一半,就有电话打了进来,韩小雪把车停在路边,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小雪啊,爸爸正在凉夜会所参加酒会呢。你有时间过来一趟,跟爸爸在商场上的朋友,打个招呼。”
“大半夜的谁举办酒会啊?”
韩小雪有些不耐烦:“行,你等会,我马上过去。”
手机上看了眼凉夜会所的位置,小雪有些歉意对沈欢说:“那啥,我们先去趟凉夜会所?离这也不远,顶多半小时,我就送你回去。”
现在在郊区主干道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沈欢也没得选,无奈的点头答应。
随即,摩托重新启动,调转方向朝凉夜会所驶去。
凉夜会所装修豪华,大厅前的广场都有上千平大小,一座小花园坐落其中。
把车停在会所前的广场上后,小雪提出让沈欢稍等一会,随口快步进了会所大门。
沈欢很无聊的下车,刚坐在花坛边,一个酒味很浓的女人,就从花园中跌出,手中抡着酒瓶子直冲他的脑袋砸来。
砰!
砸了个空。
酒瓶子骨碌碌滚在了地上,女人也没收住力,身子撞进了沈欢怀里,连忙挣扎:“别碰我,畜生、放开我——”
话说一半,女人猛地愣住:“沈欢,怎么是你?”
沈欢也很奇怪的看着明显喝大了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朝歌。
最让他奇怪的是,叶朝歌的脸上,印着一个巴掌印,通红。
> 一时间,七八个混混纷纷开始撸袖子,最近的那个抄起拳头就要动手时,后面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娇喝:“都给我住手!”
众人看去,就见一位骑着公安特勤摩托的女郎,吹着口哨朝这边赶来。
“靠,是韩小雪,快溜!”
小太妹率先吆喝一声,混混们顿时作鸟兽猢狲散,有的钻巷子,有的朝摊位里藏。
女特勤骑车过来,摩托还没停稳就去抓钻摊位的一个混混。
结果身形一个趔趄,连人带车砸向了沈欢。
话说以沈欢的身手,躲开这一人一车绝对是轻而易举。
可就在他身后的摊位上,还凸起着好几根串肉的钢管呢。
她要是一个不留神脑袋扎上去,小命非交代了不可。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浮屠,沈欢只好硬生生吃下这一砸,忍不住冷吸口气:“嘶——”
幸亏他微微蹲了下身子,不然车头得砸他小兄弟上。
身穿特勤制服的韩小雪也是英姿扫地,头盔都掉在了一旁,扶着车爬起来时还没忘记惩恶扬善,怒瞪向四周——混混们,早就不见了。
“算他们跑得快!”
不甘心的喊了声,韩小雪才看向沈欢:“喂,你没事吧?”
“本来没事,再被你压一会,可能要出事了。”
沈欢有些无语的说。
韩小雪吓了一跳,赶紧推车时,又听沈欢大喊:“我的脚还在车轮子下呢,你小心点啊!”
她低头看去,就见沈欢那双廉价球鞋都被车轮擦破了,似乎露出了里面的脚趾头:“啊?不好意思!你脚没事吧?还能走路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沈欢还没弱到被摩托车轻轻擦一下就出事,不过他急着出摊,正赶时间呢,眼睛也不眨的说:“可能走不了路了,我家在百花别墅区,能送我过去吗?”
韩小雪脑子明显有些不够用,也没纳闷穿着一擦就破地摊运动鞋的沈欢,为啥住得起别墅区。
扶起车子后,就拍了拍后座示意他上车。
上车后,韩小雪就干脆利落的启动车子,载着沈欢飞驰上街,路上还没忘了解释说:“刚才找你麻烦的几个,是北海街那边的小混混,他们……等等,我接个电话。”
话说一半,就有电话打了进来,韩小雪把车停在路边,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小雪啊,爸爸正在凉夜会所参加酒会呢。你有时间过来一趟,跟爸爸在商场上的朋友,打个招呼。”
“大半夜的谁举办酒会啊?”
韩小雪有些不耐烦:“行,你等会,我马上过去。”
手机上看了眼凉夜会所的位置,小雪有些歉意对沈欢说:“那啥,我们先去趟凉夜会所?离这也不远,顶多半小时,我就送你回去。”
现在在郊区主干道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沈欢也没得选,无奈的点头答应。
随即,摩托重新启动,调转方向朝凉夜会所驶去。
凉夜会所装修豪华,大厅前的广场都有上千平大小,一座小花园坐落其中。
把车停在会所前的广场上后,小雪提出让沈欢稍等一会,随口快步进了会所大门。
沈欢很无聊的下车,刚坐在花坛边,一个酒味很浓的女人,就从花园中跌出,手中抡着酒瓶子直冲他的脑袋砸来。
砰!
砸了个空。
酒瓶子骨碌碌滚在了地上,女人也没收住力,身子撞进了沈欢怀里,连忙挣扎:“别碰我,畜生、放开我——”
话说一半,女人猛地愣住:“沈欢,怎么是你?”
沈欢也很奇怪的看着明显喝大了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朝歌。
最让他奇怪的是,叶朝歌的脸上,印着一个巴掌印,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