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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理直气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假币的鉴定、收缴工作。同时也要敢于同鉴定、收缴假币中.的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起银行的信誉和威严。
2.加强领导,提高反假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一是各级领导要亲自过问、布置、督促和检查假币的鉴定、收缴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在假币鉴定、收缴过程所发生的纠纷;二是要提高反假意识,树立,全国“盘棋”的思想,克服只注重本单位、本部门利益的思想。经营效益固然重要,但假币收缴工作也不能不要,只有领导思想认识到位,才能给员工工作带来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配备专职或兼职反假工作人员,从组织上保证该项业务正常有序的进行。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人民银行在一年一度的“反假币宣传周”活动中,把假币的鉴定、收缴当怍一项重要内容,制作宣传讲解资料,注重宣传措施方法和效果;,使群众明白发现假币该怎么办事。二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管理办法》;兰是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耐心细致为顾客讲解鉴定、收缴假币的法规,取得持币者的配合和支持。
4.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银行出纳人员素质。是广大出纳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假币鉴定、收缴管理办法》,熟悉掌握鉴定、收缴假币工作程序,做到按程序办事;二是应积极掌握对机制、复印、拓印、刻印等复杂工艺制作的新型假币‘的识别技巧,练就慧眼识假的本领,使假币难逃银行出纳人员之手事三是应树立千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思想,树立正确工作态度,克服畏难思想,积极主动鉴定、收缴假币。
5.建立有效规章制度,加大内部管理。假币的鉴定、收缴有一套完整工作程序,只有按照程序,才能依法办事。银行出纳人员要时时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处处用制度约束自己,该两人操作的业务决不一人办理;建立假币收缴登记簿,做到一笔划一登记,当天收缴的当天登记;遇到新版假币、假币数量较大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人民银行报告;银行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假币鉴定、收缴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改;落实专人负责假币管理工作,按季度将收缴的假币报表报送人民银行。
6.建立收缴假币奖励机制。各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中,可以建立收缴假币奖励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假币鉴定管理办法的出纳人员进行奖励,按照奖励标准,谁收缴的多,谁就奖励越多,充分调动银行临柜人员工作积极性。
7.加强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人民银行各级支行发行部门应当克服工作中的矛盾,每年组织开展对假币鉴定、收缴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即使人员紧张、工作繁重,也可抽调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对检查中发现各种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罚的要处罚,做到违规必究,执法必严,真正担负起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人民币市场的职责;人民银行可以在当地电台、报纸公布假币鉴定、收缴监督举报电话,把假币收缴工作置于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之下。
8.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共筑反假、防假大堤。
一是建立反假、防假信息网络,人民银行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配合,及时通报情况,掌握反假工作新动向、新特点;二是建立反假联席会议制度,把假币鉴定、收缴工作当作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解决收缴过程中的问题,通报情况,取得公安部门的理解。
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理直气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假币的鉴定、收缴工作。同时也要敢于同鉴定、收缴假币中.的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起银行的信誉和威严。
2.加强领导,提高反假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一是各级领导要亲自过问、布置、督促和检查假币的鉴定、收缴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在假币鉴定、收缴过程所发生的纠纷;二是要提高反假意识,树立,全国“盘棋”的思想,克服只注重本单位、本部门利益的思想。经营效益固然重要,但假币收缴工作也不能不要,只有领导思想认识到位,才能给员工工作带来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配备专职或兼职反假工作人员,从组织上保证该项业务正常有序的进行。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人民银行在一年一度的“反假币宣传周”活动中,把假币的鉴定、收缴当怍一项重要内容,制作宣传讲解资料,注重宣传措施方法和效果;,使群众明白发现假币该怎么办事。二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管理办法》;兰是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耐心细致为顾客讲解鉴定、收缴假币的法规,取得持币者的配合和支持。
4.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银行出纳人员素质。是广大出纳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假币鉴定、收缴管理办法》,熟悉掌握鉴定、收缴假币工作程序,做到按程序办事;二是应积极掌握对机制、复印、拓印、刻印等复杂工艺制作的新型假币‘的识别技巧,练就慧眼识假的本领,使假币难逃银行出纳人员之手事三是应树立千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思想,树立正确工作态度,克服畏难思想,积极主动鉴定、收缴假币。
5.建立有效规章制度,加大内部管理。假币的鉴定、收缴有一套完整工作程序,只有按照程序,才能依法办事。银行出纳人员要时时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处处用制度约束自己,该两人操作的业务决不一人办理;建立假币收缴登记簿,做到一笔划一登记,当天收缴的当天登记;遇到新版假币、假币数量较大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人民银行报告;银行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假币鉴定、收缴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改;落实专人负责假币管理工作,按季度将收缴的假币报表报送人民银行。
6.建立收缴假币奖励机制。各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中,可以建立收缴假币奖励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假币鉴定管理办法的出纳人员进行奖励,按照奖励标准,谁收缴的多,谁就奖励越多,充分调动银行临柜人员工作积极性。
7.加强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人民银行各级支行发行部门应当克服工作中的矛盾,每年组织开展对假币鉴定、收缴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即使人员紧张、工作繁重,也可抽调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对检查中发现各种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罚的要处罚,做到违规必究,执法必严,真正担负起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人民币市场的职责;人民银行可以在当地电台、报纸公布假币鉴定、收缴监督举报电话,把假币收缴工作置于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之下。
8.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共筑反假、防假大堤。
一是建立反假、防假信息网络,人民银行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配合,及时通报情况,掌握反假工作新动向、新特点;二是建立反假联席会议制度,把假币鉴定、收缴工作当作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解决收缴过程中的问题,通报情况,取得公安部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