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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决断,出手
雷烈的心神此时一片空明,眨眼间,已经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了个清清楚楚:且不论那莫大夫是不是真丢了东西,这些汉子根本不是来捉贼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往自己身上栽赃嫁祸。 这个世界的法律远没有前世健全,一个无亲无故的山里小子,在这小镇上因为做贼被当场捉住,哪怕没有半点的物证,凭着这些人证,也足以让自己在苦役营过上几年,就算被当场打死,恐怕也没有人会替自己出头。
但这远不是这些人身后之人的最终目的,如果秦易的猜测不错的话,那个幕后指使者真正目标并不是自己,而是小妹。只要把自己这块绊脚石搬走,小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从来没见过世面的十三四岁小姑娘,任何一个强壮点的男子都可以对其为所欲为。
又粗又硬的棍棒带着风声呼啸而下,距离雷烈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他却仍然在飞思考着:“虽说是法不责众,但在光天化日下弄出人命,就算官府也不能随随便便就糊弄了事,不管是想把自己关起来还是要自己的命,都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己身上那小偷的罪名被坐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关键人物肯出来作证,这就是苦主莫大夫。以他在此地的人望,想要构陷自己并不费事,但他和自己素昧平生,却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个始终挂着温和微笑的英俊面容蓦然从眼前闪过——林远山!雷烈的脑子突然灵光一现:“此人原本并不把我们放在眼中,却在看到小妹之后主动搭讪,还提出要同行,当时自己就觉得奇怪,如今看起来,恐怕他那时就已经存了心思要打小妹的主意,只是被我拒绝,这才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弄来这些壮汉来对付自己。以他的家世,花钱雇一帮闲汉自然轻而易举,甚至逼迫莫大夫作伪证也绝非难事。”
这种推测并没有事实根据,然而那出生入死,千锤百炼出的预感却告诉他,自己的猜测并没有错,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对方这样做的理由:小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山里女孩,无钱无势,容貌虽然清秀,但长年生病体虚,样貌委实算不上什么大美女,一不为钱,二不为色,雷烈却是怎样也猜不透林远山究竟有什么目的。
不过——只要知道有人想对付小妹,这就足够了。一抹杀机在雷烈的眼中闪过。下一刻,那些高居棍棒的汉子突然觉得眼前一花,自己的棍子居然只是穿过了空气,却没有碰到任何的实体。不等他们再有别的举动,脱出战圈的雷烈已经如疯虎般再度冲了上去,先是一拳撂倒了为那汉子,接着拳拳到肉,如同村夫打架一般,和那些壮汉厮打在一起,对于迎面打来的棍棒能躲就躲,躲不过的就硬挨,拳劲却和抗击打力一样吓人,每拳必有人倒下。
“这小贼的拳头好重!”被雷烈撂倒的人呻吟着。
“这家伙是个疯子,打起架来不要命!”一个壮汉一棍砸在雷烈的头上,顿时鲜血长流,后者却好似全无知觉,劈手夺过木棍,先敲倒了那汉子,接着木棍虎虎生风,向着其他人冲了过去。
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雷烈此时的表现,就如同一个武技粗疏却天生神力,又敢于拼命的山里汉子,虽然出手没什么章法,但凭着那股狠劲,就算是战劲境一二层的高手也未必敢正面招架,更何况这些只是粗通拳脚的普通人。看着满脸流血却仍然向自己猛冲的雷烈,剩下的八、九个汉子的胆气急剧滑落,不等人招呼,已经是一哄而散,却连地上躺着的同伴也顾不得了。
雷烈双手持棍,两只遍布血丝的眼睛,虎视眈眈地扫过围观的那些人,目光所过之处,众人无不纷纷退让。这些人只不过是普通百姓,上有老下有小,要他们对付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自然是人人奋勇向前,但面对一个拼命的疯子,这已经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
“哥!”小妹总算挤开了人群,跌跌撞撞地到了雷烈身前,“你没事吧?”她眼圈红红的,小手用力撕下了一条雪白的内衣,不由分说地往雷烈脑袋上的伤口缠去,全然顾不得手上沾染血污。
“你们凭什么打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见到这种场面,能撑住不哇哇大哭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小妹却如同老母鸡护小鸡一样,勇敢地把雷烈护在身后,冲着围观的人群大叫道:“捉贼捉赃,凭什么别人说我们是贼你们就相信,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你们这帮人白活这么大,究竟长不长脑子?”
她的小脸因为涨得通红,尚未育的胸脯急起伏着,如同怒的... -->>
第六章决断,出手
雷烈的心神此时一片空明,眨眼间,已经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了个清清楚楚:且不论那莫大夫是不是真丢了东西,这些汉子根本不是来捉贼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往自己身上栽赃嫁祸。 这个世界的法律远没有前世健全,一个无亲无故的山里小子,在这小镇上因为做贼被当场捉住,哪怕没有半点的物证,凭着这些人证,也足以让自己在苦役营过上几年,就算被当场打死,恐怕也没有人会替自己出头。
但这远不是这些人身后之人的最终目的,如果秦易的猜测不错的话,那个幕后指使者真正目标并不是自己,而是小妹。只要把自己这块绊脚石搬走,小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从来没见过世面的十三四岁小姑娘,任何一个强壮点的男子都可以对其为所欲为。
又粗又硬的棍棒带着风声呼啸而下,距离雷烈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他却仍然在飞思考着:“虽说是法不责众,但在光天化日下弄出人命,就算官府也不能随随便便就糊弄了事,不管是想把自己关起来还是要自己的命,都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己身上那小偷的罪名被坐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关键人物肯出来作证,这就是苦主莫大夫。以他在此地的人望,想要构陷自己并不费事,但他和自己素昧平生,却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个始终挂着温和微笑的英俊面容蓦然从眼前闪过——林远山!雷烈的脑子突然灵光一现:“此人原本并不把我们放在眼中,却在看到小妹之后主动搭讪,还提出要同行,当时自己就觉得奇怪,如今看起来,恐怕他那时就已经存了心思要打小妹的主意,只是被我拒绝,这才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弄来这些壮汉来对付自己。以他的家世,花钱雇一帮闲汉自然轻而易举,甚至逼迫莫大夫作伪证也绝非难事。”
这种推测并没有事实根据,然而那出生入死,千锤百炼出的预感却告诉他,自己的猜测并没有错,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对方这样做的理由:小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山里女孩,无钱无势,容貌虽然清秀,但长年生病体虚,样貌委实算不上什么大美女,一不为钱,二不为色,雷烈却是怎样也猜不透林远山究竟有什么目的。
不过——只要知道有人想对付小妹,这就足够了。一抹杀机在雷烈的眼中闪过。下一刻,那些高居棍棒的汉子突然觉得眼前一花,自己的棍子居然只是穿过了空气,却没有碰到任何的实体。不等他们再有别的举动,脱出战圈的雷烈已经如疯虎般再度冲了上去,先是一拳撂倒了为那汉子,接着拳拳到肉,如同村夫打架一般,和那些壮汉厮打在一起,对于迎面打来的棍棒能躲就躲,躲不过的就硬挨,拳劲却和抗击打力一样吓人,每拳必有人倒下。
“这小贼的拳头好重!”被雷烈撂倒的人呻吟着。
“这家伙是个疯子,打起架来不要命!”一个壮汉一棍砸在雷烈的头上,顿时鲜血长流,后者却好似全无知觉,劈手夺过木棍,先敲倒了那汉子,接着木棍虎虎生风,向着其他人冲了过去。
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雷烈此时的表现,就如同一个武技粗疏却天生神力,又敢于拼命的山里汉子,虽然出手没什么章法,但凭着那股狠劲,就算是战劲境一二层的高手也未必敢正面招架,更何况这些只是粗通拳脚的普通人。看着满脸流血却仍然向自己猛冲的雷烈,剩下的八、九个汉子的胆气急剧滑落,不等人招呼,已经是一哄而散,却连地上躺着的同伴也顾不得了。
雷烈双手持棍,两只遍布血丝的眼睛,虎视眈眈地扫过围观的那些人,目光所过之处,众人无不纷纷退让。这些人只不过是普通百姓,上有老下有小,要他们对付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自然是人人奋勇向前,但面对一个拼命的疯子,这已经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
“哥!”小妹总算挤开了人群,跌跌撞撞地到了雷烈身前,“你没事吧?”她眼圈红红的,小手用力撕下了一条雪白的内衣,不由分说地往雷烈脑袋上的伤口缠去,全然顾不得手上沾染血污。
“你们凭什么打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见到这种场面,能撑住不哇哇大哭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小妹却如同老母鸡护小鸡一样,勇敢地把雷烈护在身后,冲着围观的人群大叫道:“捉贼捉赃,凭什么别人说我们是贼你们就相信,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你们这帮人白活这么大,究竟长不长脑子?”
她的小脸因为涨得通红,尚未育的胸脯急起伏着,如同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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