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中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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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脱光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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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脱光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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