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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应该尖锐些,做事应该敏锐些。不管你处于何种境地,也要保持自己的本色,要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性格。对所有人都唯唯诺诺,在所有人面前都充好人,都愿意付出自己全部的精力和时间去讨好别人,实际上是连屁都不是。没有敌人,就没有朋友。如果你什么人都不敢得罪,所有人都能在你头上拉屎拉尿,没有一个人会看得起你的,大家会把你对人的好,看作是一种无能和下贱的行为,不要沾沾自喜地以为,你没有得罪任何人,别人就不会对你怎么样。其实这样的人,就是一种奴隶性格,就是喜欢大家把他当狗使。他整天忙忙碌碌的,却又一事无成。他常常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别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就好象世界少了他,就不会转动,不管点别人的闲事,不做点可有可无的闲事,不当当一个闲人,心里就感觉不踏实。到头来,自己的事,堆了今天堆明天,一堆堆一件件越来越多,越来越不想做,别人的事虽然没完没了,但还是能快乐着去干,越干越起劲,反正一点压力也没有,哪怕别人连个谢谢都没有,只要轻轻地对他笑一下,他就能兴奋到天上去。他以为他是一个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英雄好汉,可是,到头来女儿连读书的钱都要靠亲戚施舍,衣服也是捡别人的旧的穿,家中揭不开锅,他也会不管不顾,而且他还能为别人施舍给他的剩菜剩饭而兴奋不已,激动得在自己老婆儿女身边炫耀不停。就算女儿说他是奇葩,就算老婆说他是蠢货,就算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他就是要累死累活地做一条狗,也不愿挺直腰杆做一天人,因为他就是想当好好先生,真的是鲁迅笔下的好好先生啊。可是,他这智商真的连小女儿也不如。小女儿曾经见他偏好自己的儿子就说“人与人是一样的。”我觉得很有哲理,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竟然能够说出如此话来,真的让我刮目相看。而后来看他连一个最简单的谜语都猜不对,就说“人与人是不同的。”小小年经竟然能够有如此头脑,我就问是什么不同,她就从容不迫地答“是头脑,是聪明才智,是智商。”我在心里想,他怎么就不向自己的女儿学着点呢?对所有人好,不如有选择地对自己喜欢的人好。我不说别人,就说我自己,如果一个人,对所有人都好,他对我也好,我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并不会觉得怎么怎么样啊;但假如他一般都不对别人好,却对我特别的好,我当然会觉得很荣幸啊,就算我不喜欢他,我也不会讨厌他;而如果我喜欢他,我当然会莫名地兴奋和激动,会越发喜欢他啊,会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朋友啊。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啊。记得读初中时,我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子,数学特别的厉害,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都崇拜他,但他那人特高傲,一般的人他都不会搭理别人,好多女孩子问他题目,他都拒绝了,就是一句话“这么简单都不会做?”然后就是“自己动脑筋去。”而他那时特喜欢我写的文章,每当老师念我的作文时,他的眼睛都发光了,他常常跟一些男同学说,只要听下内容,老师不念名字,他都知道是我写的。所以,他对我特别的好,只要是我问的数学题,不管多简单,只要我有勇气问,他就能耐心地教我。就因为这样,惹得我们班上漂亮的学习委员生气,她竟然把我的数学分数故意腾错,120分的题目,我考了101分,她竟然只给我11分,害得我假期里挨老妈好一顿说教,关在家里不准出门,更别说看孙悟空了,那时我们国家的动画片只有西游记和米老鼠和唐老鸭,而且还是黑白的。不过,那时他是班上的班长,班主任特别喜欢和信任他,叫他不要搞劳动,就是分配劳动任务给同学们干。而我那时是组长,每次他都分轻松的活给我们组,而且自己也常常帮我们组干活,如果是别的组没干好,他一定会叫那组的人重新干的,而我们组的人则例外,如果没干好,他会自己干。那时,大家都知道他喜欢我,当然是那种朦朦胧胧很单纯的喜欢。我也知道他看我的眼睛是亮晶晶的,但当时的我,不知道珍惜。读高中时,他还借书借资料给我看,甚至有一次约我去他爸的图书馆看书,而那时的我因为害羞并没有去。直到高中毕业,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而我却落榜了,我才真正意识到,有许多美好的东西,是真真实实在那一瞬间,就被我弄丢了。而此后,我也没有勇气去复读。我曾经收到过一封信,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写的,但看字迹,看内容很象他,他叫我专心学习,而我当时因为家庭的原因,因为老爸欠了一屁股债,竟然老想着去打工。打工的时候,又梦想着回到学校去读书,有好几次突然从梦中惊醒。我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很在乎很喜欢他的,有个性的人,真的是很有吸引力的。甚至在我生命最脆弱最低潮的时刻,那时我都摸着阎王的脚了,老公游手好闲惯了,帮不上一点忙,我也并没有感到天崩地裂,我深深知道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帮助我的。我就是那么相信他,因为他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他遇到难处了,我也会全力以赴去帮助他的,因为我也有我自己的个性。我们都是同道中人,就象他喜欢我的文章,曾经说过一个个汉字,在我的笔下就象那活的生命;而我也喜欢他的聪明,他的灵性,他对数字和文字的领悟力。就算他从来也没有要求过什么,我也从来就没有帮助和照顾过他,但是,我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为了他,我一定会坚持写点什么,我希望有一天,他能够再次看到我的文字,不是在学校的黑板报上,也不是在老师的嘴里,而是在网上,在网友的嘴里。我相信他一定会看到的,并且也会很喜欢很喜欢的,因为我们都是一个简单真实而且很有个性的生命,而我的文字就是这么简单真实而且很有个性的。
做人做事就应该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风格,那样才会有属于自己的精彩,才会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温情,而这种温暖则会使生命发出耀眼的光芒。
做人应该尖锐些,做事应该敏锐些。不管你处于何种境地,也要保持自己的本色,要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性格。对所有人都唯唯诺诺,在所有人面前都充好人,都愿意付出自己全部的精力和时间去讨好别人,实际上是连屁都不是。没有敌人,就没有朋友。如果你什么人都不敢得罪,所有人都能在你头上拉屎拉尿,没有一个人会看得起你的,大家会把你对人的好,看作是一种无能和下贱的行为,不要沾沾自喜地以为,你没有得罪任何人,别人就不会对你怎么样。其实这样的人,就是一种奴隶性格,就是喜欢大家把他当狗使。他整天忙忙碌碌的,却又一事无成。他常常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别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就好象世界少了他,就不会转动,不管点别人的闲事,不做点可有可无的闲事,不当当一个闲人,心里就感觉不踏实。到头来,自己的事,堆了今天堆明天,一堆堆一件件越来越多,越来越不想做,别人的事虽然没完没了,但还是能快乐着去干,越干越起劲,反正一点压力也没有,哪怕别人连个谢谢都没有,只要轻轻地对他笑一下,他就能兴奋到天上去。他以为他是一个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英雄好汉,可是,到头来女儿连读书的钱都要靠亲戚施舍,衣服也是捡别人的旧的穿,家中揭不开锅,他也会不管不顾,而且他还能为别人施舍给他的剩菜剩饭而兴奋不已,激动得在自己老婆儿女身边炫耀不停。就算女儿说他是奇葩,就算老婆说他是蠢货,就算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他就是要累死累活地做一条狗,也不愿挺直腰杆做一天人,因为他就是想当好好先生,真的是鲁迅笔下的好好先生啊。可是,他这智商真的连小女儿也不如。小女儿曾经见他偏好自己的儿子就说“人与人是一样的。”我觉得很有哲理,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竟然能够说出如此话来,真的让我刮目相看。而后来看他连一个最简单的谜语都猜不对,就说“人与人是不同的。”小小年经竟然能够有如此头脑,我就问是什么不同,她就从容不迫地答“是头脑,是聪明才智,是智商。”我在心里想,他怎么就不向自己的女儿学着点呢?对所有人好,不如有选择地对自己喜欢的人好。我不说别人,就说我自己,如果一个人,对所有人都好,他对我也好,我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并不会觉得怎么怎么样啊;但假如他一般都不对别人好,却对我特别的好,我当然会觉得很荣幸啊,就算我不喜欢他,我也不会讨厌他;而如果我喜欢他,我当然会莫名地兴奋和激动,会越发喜欢他啊,会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朋友啊。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啊。记得读初中时,我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子,数学特别的厉害,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都崇拜他,但他那人特高傲,一般的人他都不会搭理别人,好多女孩子问他题目,他都拒绝了,就是一句话“这么简单都不会做?”然后就是“自己动脑筋去。”而他那时特喜欢我写的文章,每当老师念我的作文时,他的眼睛都发光了,他常常跟一些男同学说,只要听下内容,老师不念名字,他都知道是我写的。所以,他对我特别的好,只要是我问的数学题,不管多简单,只要我有勇气问,他就能耐心地教我。就因为这样,惹得我们班上漂亮的学习委员生气,她竟然把我的数学分数故意腾错,120分的题目,我考了101分,她竟然只给我11分,害得我假期里挨老妈好一顿说教,关在家里不准出门,更别说看孙悟空了,那时我们国家的动画片只有西游记和米老鼠和唐老鸭,而且还是黑白的。不过,那时他是班上的班长,班主任特别喜欢和信任他,叫他不要搞劳动,就是分配劳动任务给同学们干。而我那时是组长,每次他都分轻松的活给我们组,而且自己也常常帮我们组干活,如果是别的组没干好,他一定会叫那组的人重新干的,而我们组的人则例外,如果没干好,他会自己干。那时,大家都知道他喜欢我,当然是那种朦朦胧胧很单纯的喜欢。我也知道他看我的眼睛是亮晶晶的,但当时的我,不知道珍惜。读高中时,他还借书借资料给我看,甚至有一次约我去他爸的图书馆看书,而那时的我因为害羞并没有去。直到高中毕业,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而我却落榜了,我才真正意识到,有许多美好的东西,是真真实实在那一瞬间,就被我弄丢了。而此后,我也没有勇气去复读。我曾经收到过一封信,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写的,但看字迹,看内容很象他,他叫我专心学习,而我当时因为家庭的原因,因为老爸欠了一屁股债,竟然老想着去打工。打工的时候,又梦想着回到学校去读书,有好几次突然从梦中惊醒。我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很在乎很喜欢他的,有个性的人,真的是很有吸引力的。甚至在我生命最脆弱最低潮的时刻,那时我都摸着阎王的脚了,老公游手好闲惯了,帮不上一点忙,我也并没有感到天崩地裂,我深深知道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帮助我的。我就是那么相信他,因为他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他遇到难处了,我也会全力以赴去帮助他的,因为我也有我自己的个性。我们都是同道中人,就象他喜欢我的文章,曾经说过一个个汉字,在我的笔下就象那活的生命;而我也喜欢他的聪明,他的灵性,他对数字和文字的领悟力。就算他从来也没有要求过什么,我也从来就没有帮助和照顾过他,但是,我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为了他,我一定会坚持写点什么,我希望有一天,他能够再次看到我的文字,不是在学校的黑板报上,也不是在老师的嘴里,而是在网上,在网友的嘴里。我相信他一定会看到的,并且也会很喜欢很喜欢的,因为我们都是一个简单真实而且很有个性的生命,而我的文字就是这么简单真实而且很有个性的。
做人做事就应该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风格,那样才会有属于自己的精彩,才会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温情,而这种温暖则会使生命发出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