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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繁星待在这个世界的十几二十年里,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玻璃瓶,四处吃吃喝喝,倒是完全没有要养小白脸的意思。
她走过了无数地方,吃了无数好吃的。
然而越是往后走,就越是思念秦犴……
对秦犴的思念,就像酒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味道很淡,后来慢慢的慢慢的,一丝一缕缠绕在心间,越来越浓郁,就再也消散不了——
“小花花,我遇到了一对爷爷奶奶,爷爷年轻的时候去坐牢,奶奶一直在等他,现在很老很老了,才在一起。那个爷爷说,如果能重来,就不那么冲动,就有更多时间,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小花花,我还遇到一个怀孕的漂亮姐姐,她马上要生宝宝了。她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想给他生宝宝。我也想给你生宝宝,二狗说,我自己还是个宝宝,你真倒霉,要养两个崽。二狗,不是好狗。”
“小花花,邵泽轩说,他有男朋友了。他说他自己,果然是只大猪蹄子,遇到更有趣的人之后,就喜欢上了。我把他打了一顿,然后跑掉了。我没有你了,他还秀恩爱,二狗让我打他的。二狗,真的不是好狗。”
繁星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很耐心地抱着秦犴的骨灰瓶说话。
搜神号简直黑人问号脸:???
这里面是不是夹带私货了?
老子特么怎么就不是好狗了?
我明明就……
He tui!它也不是狗啊!
至于邵泽轩交的男朋友……
说起来,也真他妈是命运的狗血安排!
当初付明月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付家又在秦犴的步步紧逼之下,一落千丈。这也就使得,原本高高在上的付家大小姐,一夕之间尝尽人情冷暖。
也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秦杰不计前嫌,给了付明月唯一的温暖。
在付明月最暴躁,最偏激,最仇视所有人的时候,秦杰递给她一只手……
秦杰并没有当一只嘘寒问暖的舔狗,只是冷静而又稳重的,如同人生导师一般,带领着付明月从低谷走出来。
正因为如此,付明月几乎将全身心全都托付给了秦杰。
如同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付家虽然走下坡路,但好歹比秦杰本身出身要高不知多少,而且也有机会接触到更高的圈子。
于是,给了邵泽轩盯上他的机会。
本来嘛,邵泽轩完全没将这么一只凤凰男放在眼里。
不过是不择手段想要上位的小人而已,到处都能见到。
然而,在无意中得知秦杰跟付明月之间‘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之后,邵泽轩顿时就来了兴趣——
富家千金一开始对穷小子横挑鼻子竖挑眼,极尽羞辱之能事,几乎毁了他大学四年。
而后在富家千金遭逢横祸之后,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
真是好一出不离不弃啊!
邵泽轩当时就觉着……
这故事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儿呢?
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之后,成功获得富家千金信任。而后在富家千金最信任他的时候,给她补上一刀,以报当年之仇。
这样的后续发展,是不是才更加带劲儿一点?
是不是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p; 在繁星待在这个世界的十几二十年里,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玻璃瓶,四处吃吃喝喝,倒是完全没有要养小白脸的意思。
她走过了无数地方,吃了无数好吃的。
然而越是往后走,就越是思念秦犴……
对秦犴的思念,就像酒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味道很淡,后来慢慢的慢慢的,一丝一缕缠绕在心间,越来越浓郁,就再也消散不了——
“小花花,我遇到了一对爷爷奶奶,爷爷年轻的时候去坐牢,奶奶一直在等他,现在很老很老了,才在一起。那个爷爷说,如果能重来,就不那么冲动,就有更多时间,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小花花,我还遇到一个怀孕的漂亮姐姐,她马上要生宝宝了。她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想给他生宝宝。我也想给你生宝宝,二狗说,我自己还是个宝宝,你真倒霉,要养两个崽。二狗,不是好狗。”
“小花花,邵泽轩说,他有男朋友了。他说他自己,果然是只大猪蹄子,遇到更有趣的人之后,就喜欢上了。我把他打了一顿,然后跑掉了。我没有你了,他还秀恩爱,二狗让我打他的。二狗,真的不是好狗。”
繁星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很耐心地抱着秦犴的骨灰瓶说话。
搜神号简直黑人问号脸:???
这里面是不是夹带私货了?
老子特么怎么就不是好狗了?
我明明就……
He tui!它也不是狗啊!
至于邵泽轩交的男朋友……
说起来,也真他妈是命运的狗血安排!
当初付明月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付家又在秦犴的步步紧逼之下,一落千丈。这也就使得,原本高高在上的付家大小姐,一夕之间尝尽人情冷暖。
也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秦杰不计前嫌,给了付明月唯一的温暖。
在付明月最暴躁,最偏激,最仇视所有人的时候,秦杰递给她一只手……
秦杰并没有当一只嘘寒问暖的舔狗,只是冷静而又稳重的,如同人生导师一般,带领着付明月从低谷走出来。
正因为如此,付明月几乎将全身心全都托付给了秦杰。
如同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付家虽然走下坡路,但好歹比秦杰本身出身要高不知多少,而且也有机会接触到更高的圈子。
于是,给了邵泽轩盯上他的机会。
本来嘛,邵泽轩完全没将这么一只凤凰男放在眼里。
不过是不择手段想要上位的小人而已,到处都能见到。
然而,在无意中得知秦杰跟付明月之间‘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之后,邵泽轩顿时就来了兴趣——
富家千金一开始对穷小子横挑鼻子竖挑眼,极尽羞辱之能事,几乎毁了他大学四年。
而后在富家千金遭逢横祸之后,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
真是好一出不离不弃啊!
邵泽轩当时就觉着……
这故事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儿呢?
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之后,成功获得富家千金信任。而后在富家千金最信任他的时候,给她补上一刀,以报当年之仇。
这样的后续发展,是不是才更加带劲儿一点?
是不是想想就觉得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