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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基本上没有人离婚,就是因为离婚的代价太大了,陆金莲不是第一个人,却也是极少数中的一个。
一个女人要是离婚了,没有房子,没有粮食,独居安全没有保障,这些就代表着她们没有自己当家的能力。回到娘家被嫌弃,重新嫁人十有八九也过不好,丈夫不一定向着自己,孩子也不是自己生的,还不如在原来的家庭,苦苦地维持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她们不像是后世的女人,后世的女性有见识,有知识,只要努力,养活自己不成问题,这是女人的悲哀,更是时代的悲哀。
曾经她也是里面的一员,现在她走出来了,难免有不同的想法,但是她只能改变自己,改变不了所有人。
……
陆金莲知道这个年代很多地方可以通过倒买倒卖发家致富,可是她没有做过生意,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自己又没有太聪明的脑子,所以这条路她不准备走。当然,在这个比较原始的社会结构里,这路也基本上走不通,不然岑美玉不会因为倒买倒卖无门而走投无路。
他们这里做生意是不限制的,每半个月还有乡里举办的集市让人们自由买卖,只是卖东西的少,买东西的也不多。毕竟柴、米、油都可以自己生产,盐就在供销社买,衣服鞋子这些也都是自己把原材料种好、收回来纺成布自己做,大家手里也没什么钱,即使需要别的东西,大多也能以物易物。
在后面的三十年里,他们这里基本上也还能自给自足,就算是有外来物品也没有人去买,因为这里的人都很穷。改|革|开放的春风刮不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即使到了千禧年,这里还是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更别说什么科技产物。
就算有资本,想要赚大钱,就只能走出这个偏远的地区,至少要往省外走。陆金莲当然想赚钱,但是等到能赚钱的时候她也快老了,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指望,她暂时只想报仇、养好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别的什么事情。
四个小时后,陆金莲走到了县城。
他们来县城基本上买不到什么好东西,没有必要不会来,要是来了就都是翻山越岭走着来的。她以前来过两次,天蒙蒙亮就出发也要到了正午才到,可是现在她的身体素质非常好,四个小时也就到了。
现在的公路已经造到了离原溪村不远的地方,等修到县城不知道要多久。上辈子通汽车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六岁了,还要三年就有汽车路过这里,虽然她从来没有坐过,可是她后来见的非常多。
后世有句话叫做要想富先修路,也许她能在这里下文章也说不定。当然,现在她的主要任务是请人盖好自己的房子,然后搬进去。
别看这只是一句话,盖一座房子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在进县城之前,陆金莲找了棵树,吃了好大一堆东西,吃饱了然后才进城。她昨天分了九十五块钱,那已经是农家家产的五分之一了,要是让她到县城去,估计不够她吃几顿的,钱本来就少,物资则多得是,不能浪费了。
陆金莲只来过两次,来的每一次都在城里迷路了,这里对于整个原溪村的人来说是一个大城市,除了有工作的人,就是三十年后,也没有人有能力从村里搬到城里住。
但是她在异世界走遍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现在走在县里的街头,突然发现这里根本就没几条街,从街头就能看到街尾,小县城还是小县城,只是以前的她见识太短浅。
在自由市场逛了两圈之后,陆金莲就摇头走了,这里卖的都是农村人自己产的东西,大米蔬菜之类的,别的东西还是得去供销社买。她又进去逛了一圈,发现以她目前的眼光来说,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虽然有好东西她也买不起。
没有什么目的的陆金莲准备回家了,待会儿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要走,她孤身一人,不想天黑之后在别的村寨借宿。
“莲孃?”
走到城门口的陆金莲听见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章应俞。他背着一个背篓,穿了一件蓝色的对襟上衣和黑色的普通裤子,面料都旧了,被洗的发白,虽然穿着寒酸,背脊却依旧挺直。
陆金莲很意外在这里看见他,好像他们这几天已经见了三次了,现在竟然来县城都能遇上,这比他们以前一年见的都多。
“是我,俞叔来城里做什么,也要回去了吗?”
“我呀,我来医院卖点药材,一起走吧!”章应俞也表现得很自然,但心里还是少不了别的的感觉。
“好。”
陆金莲也没说不行,虽然他们关系特殊了点,但既然都碰到一起了,路就这么一条,各走各的也不是那么回事,更显得欲盖弥彰了。
“你一个人?”
“是啊,其实一个人也还好了,青天白日的。”
听她这么说,章应俞的眉头轻轻皱起,这是个问题,“你怎么一个人来城里了,山路可不好走。”
“我来买点东西,带了柴刀的。”
“那就好。”
现在基本上没有坏人,但是山高路远的谁也说不定,无论男女,出远门必备的东西就是镰刀、柴刀,都是为了防身,不会有人管。
说了几句话,两人就各自沉默着一起上路了。
他们曾经是对方的初恋情人,也是唯一的爱人,曾经对着月亮谈心说爱,互许终生。
但是陆家欠了农家,农家不愿意放了这门婚事,成年后陆金莲只能遵守约定嫁了过去,两年后章应俞也成家了。
陆金莲在农家过得不好,但是从来不往外说,表面上还是可以的。各自结婚后两人都没有过联系,她对这人也再没有别的了解,只知道他只有一个孩子,妻子死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再婚。
这种事情在这片地区只算是平常,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要说还有感情肯定是算不上,但要说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那肯定也是假的。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能埋在心里,在各自有家庭的时候绝对不会影响,而且只会在见面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一点点,见过面之后就忘了,毕竟生活这么累,谁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纠结。
两人一起走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却谁都无力化解。
从大路走上小路之后,章应俞看着陆金莲装得满满的背篓,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我的背篓是空的,我们换着背吧!”
“啊?不用了,东西不重,我背着一点都不累。”
陆金莲背了一堆家里需要的东西,虽然多却不太重,她不可能不用那些东西,却也不能弄回去太多,谁都不是傻子。所以她回去的时候就格外谨慎了,宁愿多花费一点力气自己背回去,也不想被别人怀疑那么一点点。
章应俞愣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背篓拿下来了,“来给我背吧,快到了再换回去。”
他也不说太多话,但是态度很坚决。不说是陆金莲了,就是个同村的人,他也不能背着一个空背篓,看着一个女人背着满背篓的东西走几个小时,哪里有那么多说闲话的人。
陆金莲嘴上说不愿意,还是把背篓换过去了,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不,稍微有点教养的男人都是这样的。
章应俞背上去还颠了两下,这三十斤左右的东西确实不算重,可是背着走几十里的山路还是很累。也不知道她到底买了写什么东西,竟然一个人出门,明明农家有好几个大老爷们,现在也不是农忙的时候。
话匣子已经打开,气氛也不是那么尴尬了,章应俞直接问她:“你怎么一个人来了,不找个伴一起?”
“我其实没什么大事,自己一个人来也没什么。”她们自己走路也不怕什么的,族里的妇女都是一把柴刀走天下。
“还是小心一点,我们走的是山路,谁知道山里有什么,小心一点总是没错。”
陆金莲无奈,只能笑应下了,然后转移话题:“知道了,你来卖药材,卖给谁啊?”
“卖给县里的医院,他们也收草药。”
“价格怎么样?”
“还可以……”
章应俞细细地说起了草药的价格,陆金莲仔细听着。
寨子周围山林很多,里面有很多能用的药材。栗树寨以前有个厉害的中医,他们寨子基本上人人都认识点草药,包括陆金莲。这年头没有几个人生大病,普通的病,他们都能用草药、偏方治好。
虽然现在不一样了,上级要求很多东西都统一化,每个村子现在都安排了赤脚医生,但他们生病还是喜欢自己上山采草药去治,至少不用花钱,村里的卫生院里其实没多少人,但形式还是要做。
农显安作为一个赤脚医生,受欢迎的大部分原因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厉害的医术,只是因为他能挣整年的满工分,还有他的外形条件。等以后岑美玉拉着他上了医科大学,医术的魅力才能显现出来。
城里人则不一样,他们生病都去医院,这里地处偏远,关药的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少,很多人又信任草药。这里又没有草药的种植地,就只能靠着农民从山里采药,然后拿去医院卖掉,挣一点点钱,这也是一条正道。
当然了,草药要成功卖掉,那要求也不少,采药的活半调子也做不成,所以也没多少人去做,大家都喜欢踏踏实实地种地拿工分。
章应俞有一定的医药知识,作为农民也参加种地,不硬性要求的时候他就去采药卖钱。别人不知道他能挣多少,陆金莲也不知道,但是她知道,他会死在采药的路上,就在今年冬天。
无论他是谁,她都不想他死。无论能不能改变别人的命运,她都想试一试。
……
农秀兰家,农秀珠和农秀兰坐在家里,有一点没一点地掰着手中的东西,眼睛时不时地往外看,或者扭扭身子。
农秀兰实在是看不下去她这副坐立不安的样子,搞得她自己都有点心慌,忍不住出声道:“要是实在想去,你就去看看,憋着多难受!”
“我才不要去。”农秀珠很硬气地否定了这个提议。
“别嘴硬了,这才一天你就受不了,以后你怎么跟阿娘过啊,阿娘现在孤零零一个人,就你还能陪在她身边了,可别让她伤心。”
“我知道,所以我才这么纠结的。”
农秀兰点点头,她妹妹现在看着倒是比以前好了点,她娘说的那些话不是没有用处的。就是她娘太可怜了,她娘这个人别管看着脾气坏、嘴毒,其实就是个心软能忍的,连被下药、被逼养农秀珍的事情都能默默地忍受了这么多年,这回离婚肯定是下了很大决心。
所以她要带走农秀珠的事情就没有人说不对了,要是她现在怀孕的月份没那么大,家里离得开她,她都想跟着她娘去住。好歹是在这边过了半辈子,她娘的儿子、孙子甚至是女儿也都在这里,要是没有个能说话的人陪在身边,那还不得把人逼疯了。
“对了,阿娘什么时候来接你?”
农秀珠摇头:“不知道,阿娘说她要是不来就叫我住你这,她要跟别人商量盖房子的事情,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舅爹家里。”
农秀兰皱眉,“盖房子啊,这可不是件小事,弟弟们都说盖了房子就要把娘接回来,以后肯定不常住,还是不盖了吧!”
说到底她娘还有三个儿子,不可能谁也不给她养老啊,现在盖房子以后也住不着。
“我也这样说,不过,阿娘说了,盖了房子以后我俩自己住,不跟哥哥们住。”
“跟你,你不嫁人?哪能俩人自己住,白养他们那么大了?”农秀兰很是不解,现在倒是没关系,以后妹妹嫁人了,她娘也老了,肯定得让儿子养老,最不济她养也行啊。
“阿娘说了,以后给我找上门姑爷,不让我嫁出去。”农秀珠说着话是又高兴又担忧,这未来的日子她总是看不到,她娘讲明白了她也不懂。
“唉,我一定要找阿娘好好说清楚,这日子不能过得不明不白的。”
“那是肯定的。”
说着话,农秀珠又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从门外看过去依稀能看见她原来的家,不知道那儿现在怎么样了,可也只是想着而已,那已经不是她家了。
天快黑的时候,陆金莲终于到了村里,她来农秀兰家接小女儿,小姑娘独自走路可没她这个年纪的妇女安全。
她本来想接了农秀珠就回去,毕竟她们的口粮已经全部带回陆家了,可农秀兰在这个时候怎么可能把人放走,就留下来一起吃饭,顺便说说话。
母女三人独处时,陆金莲回答了她们的疑惑。
她的打算真的就是另起一座房子,然后母女俩好好过日子,等年纪到了就帮农秀珠找个上门女婿,在这期间顺便报仇虐渣发家致富,挽回一些让她遗憾的事情。这种生活简单美好,事实上却并不那么容易做到,不然大家的日子也不会得过且过了。
当然,在把小女儿嫁出去之前,她要把农显安和岑美玉拆散了,岑美玉欠了她两条命,这仇她一定要报回来。农显安到底是她儿子,只要他不拦着她报仇,她会一直把他当儿子。
这种计划,就只能她一个人来筹谋,儿女们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谁都不能阻止她的计划,什么命定的东西,通通都给她去死。
……
陆金莲去找生产大队的书记改粮食关系、批建房基地,肯定就无法避免地说了她和农老图离婚的事情,这本来也不是有必要隐瞒的事,于是这爆炸性的新闻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因为陆金莲有心点火,这事也迅速传到了农小荷所在的寨子里,她怎么能让罪魁祸首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这里基本上没有人离婚,就是因为离婚的代价太大了,陆金莲不是第一个人,却也是极少数中的一个。
一个女人要是离婚了,没有房子,没有粮食,独居安全没有保障,这些就代表着她们没有自己当家的能力。回到娘家被嫌弃,重新嫁人十有八九也过不好,丈夫不一定向着自己,孩子也不是自己生的,还不如在原来的家庭,苦苦地维持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她们不像是后世的女人,后世的女性有见识,有知识,只要努力,养活自己不成问题,这是女人的悲哀,更是时代的悲哀。
曾经她也是里面的一员,现在她走出来了,难免有不同的想法,但是她只能改变自己,改变不了所有人。
……
陆金莲知道这个年代很多地方可以通过倒买倒卖发家致富,可是她没有做过生意,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自己又没有太聪明的脑子,所以这条路她不准备走。当然,在这个比较原始的社会结构里,这路也基本上走不通,不然岑美玉不会因为倒买倒卖无门而走投无路。
他们这里做生意是不限制的,每半个月还有乡里举办的集市让人们自由买卖,只是卖东西的少,买东西的也不多。毕竟柴、米、油都可以自己生产,盐就在供销社买,衣服鞋子这些也都是自己把原材料种好、收回来纺成布自己做,大家手里也没什么钱,即使需要别的东西,大多也能以物易物。
在后面的三十年里,他们这里基本上也还能自给自足,就算是有外来物品也没有人去买,因为这里的人都很穷。改|革|开放的春风刮不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即使到了千禧年,这里还是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更别说什么科技产物。
就算有资本,想要赚大钱,就只能走出这个偏远的地区,至少要往省外走。陆金莲当然想赚钱,但是等到能赚钱的时候她也快老了,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指望,她暂时只想报仇、养好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别的什么事情。
四个小时后,陆金莲走到了县城。
他们来县城基本上买不到什么好东西,没有必要不会来,要是来了就都是翻山越岭走着来的。她以前来过两次,天蒙蒙亮就出发也要到了正午才到,可是现在她的身体素质非常好,四个小时也就到了。
现在的公路已经造到了离原溪村不远的地方,等修到县城不知道要多久。上辈子通汽车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六岁了,还要三年就有汽车路过这里,虽然她从来没有坐过,可是她后来见的非常多。
后世有句话叫做要想富先修路,也许她能在这里下文章也说不定。当然,现在她的主要任务是请人盖好自己的房子,然后搬进去。
别看这只是一句话,盖一座房子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在进县城之前,陆金莲找了棵树,吃了好大一堆东西,吃饱了然后才进城。她昨天分了九十五块钱,那已经是农家家产的五分之一了,要是让她到县城去,估计不够她吃几顿的,钱本来就少,物资则多得是,不能浪费了。
陆金莲只来过两次,来的每一次都在城里迷路了,这里对于整个原溪村的人来说是一个大城市,除了有工作的人,就是三十年后,也没有人有能力从村里搬到城里住。
但是她在异世界走遍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现在走在县里的街头,突然发现这里根本就没几条街,从街头就能看到街尾,小县城还是小县城,只是以前的她见识太短浅。
在自由市场逛了两圈之后,陆金莲就摇头走了,这里卖的都是农村人自己产的东西,大米蔬菜之类的,别的东西还是得去供销社买。她又进去逛了一圈,发现以她目前的眼光来说,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虽然有好东西她也买不起。
没有什么目的的陆金莲准备回家了,待会儿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要走,她孤身一人,不想天黑之后在别的村寨借宿。
“莲孃?”
走到城门口的陆金莲听见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章应俞。他背着一个背篓,穿了一件蓝色的对襟上衣和黑色的普通裤子,面料都旧了,被洗的发白,虽然穿着寒酸,背脊却依旧挺直。
陆金莲很意外在这里看见他,好像他们这几天已经见了三次了,现在竟然来县城都能遇上,这比他们以前一年见的都多。
“是我,俞叔来城里做什么,也要回去了吗?”
“我呀,我来医院卖点药材,一起走吧!”章应俞也表现得很自然,但心里还是少不了别的的感觉。
“好。”
陆金莲也没说不行,虽然他们关系特殊了点,但既然都碰到一起了,路就这么一条,各走各的也不是那么回事,更显得欲盖弥彰了。
“你一个人?”
“是啊,其实一个人也还好了,青天白日的。”
听她这么说,章应俞的眉头轻轻皱起,这是个问题,“你怎么一个人来城里了,山路可不好走。”
“我来买点东西,带了柴刀的。”
“那就好。”
现在基本上没有坏人,但是山高路远的谁也说不定,无论男女,出远门必备的东西就是镰刀、柴刀,都是为了防身,不会有人管。
说了几句话,两人就各自沉默着一起上路了。
他们曾经是对方的初恋情人,也是唯一的爱人,曾经对着月亮谈心说爱,互许终生。
但是陆家欠了农家,农家不愿意放了这门婚事,成年后陆金莲只能遵守约定嫁了过去,两年后章应俞也成家了。
陆金莲在农家过得不好,但是从来不往外说,表面上还是可以的。各自结婚后两人都没有过联系,她对这人也再没有别的了解,只知道他只有一个孩子,妻子死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再婚。
这种事情在这片地区只算是平常,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要说还有感情肯定是算不上,但要说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那肯定也是假的。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能埋在心里,在各自有家庭的时候绝对不会影响,而且只会在见面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一点点,见过面之后就忘了,毕竟生活这么累,谁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纠结。
两人一起走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却谁都无力化解。
从大路走上小路之后,章应俞看着陆金莲装得满满的背篓,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我的背篓是空的,我们换着背吧!”
“啊?不用了,东西不重,我背着一点都不累。”
陆金莲背了一堆家里需要的东西,虽然多却不太重,她不可能不用那些东西,却也不能弄回去太多,谁都不是傻子。所以她回去的时候就格外谨慎了,宁愿多花费一点力气自己背回去,也不想被别人怀疑那么一点点。
章应俞愣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背篓拿下来了,“来给我背吧,快到了再换回去。”
他也不说太多话,但是态度很坚决。不说是陆金莲了,就是个同村的人,他也不能背着一个空背篓,看着一个女人背着满背篓的东西走几个小时,哪里有那么多说闲话的人。
陆金莲嘴上说不愿意,还是把背篓换过去了,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不,稍微有点教养的男人都是这样的。
章应俞背上去还颠了两下,这三十斤左右的东西确实不算重,可是背着走几十里的山路还是很累。也不知道她到底买了写什么东西,竟然一个人出门,明明农家有好几个大老爷们,现在也不是农忙的时候。
话匣子已经打开,气氛也不是那么尴尬了,章应俞直接问她:“你怎么一个人来了,不找个伴一起?”
“我其实没什么大事,自己一个人来也没什么。”她们自己走路也不怕什么的,族里的妇女都是一把柴刀走天下。
“还是小心一点,我们走的是山路,谁知道山里有什么,小心一点总是没错。”
陆金莲无奈,只能笑应下了,然后转移话题:“知道了,你来卖药材,卖给谁啊?”
“卖给县里的医院,他们也收草药。”
“价格怎么样?”
“还可以……”
章应俞细细地说起了草药的价格,陆金莲仔细听着。
寨子周围山林很多,里面有很多能用的药材。栗树寨以前有个厉害的中医,他们寨子基本上人人都认识点草药,包括陆金莲。这年头没有几个人生大病,普通的病,他们都能用草药、偏方治好。
虽然现在不一样了,上级要求很多东西都统一化,每个村子现在都安排了赤脚医生,但他们生病还是喜欢自己上山采草药去治,至少不用花钱,村里的卫生院里其实没多少人,但形式还是要做。
农显安作为一个赤脚医生,受欢迎的大部分原因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厉害的医术,只是因为他能挣整年的满工分,还有他的外形条件。等以后岑美玉拉着他上了医科大学,医术的魅力才能显现出来。
城里人则不一样,他们生病都去医院,这里地处偏远,关药的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少,很多人又信任草药。这里又没有草药的种植地,就只能靠着农民从山里采药,然后拿去医院卖掉,挣一点点钱,这也是一条正道。
当然了,草药要成功卖掉,那要求也不少,采药的活半调子也做不成,所以也没多少人去做,大家都喜欢踏踏实实地种地拿工分。
章应俞有一定的医药知识,作为农民也参加种地,不硬性要求的时候他就去采药卖钱。别人不知道他能挣多少,陆金莲也不知道,但是她知道,他会死在采药的路上,就在今年冬天。
无论他是谁,她都不想他死。无论能不能改变别人的命运,她都想试一试。
……
农秀兰家,农秀珠和农秀兰坐在家里,有一点没一点地掰着手中的东西,眼睛时不时地往外看,或者扭扭身子。
农秀兰实在是看不下去她这副坐立不安的样子,搞得她自己都有点心慌,忍不住出声道:“要是实在想去,你就去看看,憋着多难受!”
“我才不要去。”农秀珠很硬气地否定了这个提议。
“别嘴硬了,这才一天你就受不了,以后你怎么跟阿娘过啊,阿娘现在孤零零一个人,就你还能陪在她身边了,可别让她伤心。”
“我知道,所以我才这么纠结的。”
农秀兰点点头,她妹妹现在看着倒是比以前好了点,她娘说的那些话不是没有用处的。就是她娘太可怜了,她娘这个人别管看着脾气坏、嘴毒,其实就是个心软能忍的,连被下药、被逼养农秀珍的事情都能默默地忍受了这么多年,这回离婚肯定是下了很大决心。
所以她要带走农秀珠的事情就没有人说不对了,要是她现在怀孕的月份没那么大,家里离得开她,她都想跟着她娘去住。好歹是在这边过了半辈子,她娘的儿子、孙子甚至是女儿也都在这里,要是没有个能说话的人陪在身边,那还不得把人逼疯了。
“对了,阿娘什么时候来接你?”
农秀珠摇头:“不知道,阿娘说她要是不来就叫我住你这,她要跟别人商量盖房子的事情,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舅爹家里。”
农秀兰皱眉,“盖房子啊,这可不是件小事,弟弟们都说盖了房子就要把娘接回来,以后肯定不常住,还是不盖了吧!”
说到底她娘还有三个儿子,不可能谁也不给她养老啊,现在盖房子以后也住不着。
“我也这样说,不过,阿娘说了,盖了房子以后我俩自己住,不跟哥哥们住。”
“跟你,你不嫁人?哪能俩人自己住,白养他们那么大了?”农秀兰很是不解,现在倒是没关系,以后妹妹嫁人了,她娘也老了,肯定得让儿子养老,最不济她养也行啊。
“阿娘说了,以后给我找上门姑爷,不让我嫁出去。”农秀珠说着话是又高兴又担忧,这未来的日子她总是看不到,她娘讲明白了她也不懂。
“唉,我一定要找阿娘好好说清楚,这日子不能过得不明不白的。”
“那是肯定的。”
说着话,农秀珠又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从门外看过去依稀能看见她原来的家,不知道那儿现在怎么样了,可也只是想着而已,那已经不是她家了。
天快黑的时候,陆金莲终于到了村里,她来农秀兰家接小女儿,小姑娘独自走路可没她这个年纪的妇女安全。
她本来想接了农秀珠就回去,毕竟她们的口粮已经全部带回陆家了,可农秀兰在这个时候怎么可能把人放走,就留下来一起吃饭,顺便说说话。
母女三人独处时,陆金莲回答了她们的疑惑。
她的打算真的就是另起一座房子,然后母女俩好好过日子,等年纪到了就帮农秀珠找个上门女婿,在这期间顺便报仇虐渣发家致富,挽回一些让她遗憾的事情。这种生活简单美好,事实上却并不那么容易做到,不然大家的日子也不会得过且过了。
当然,在把小女儿嫁出去之前,她要把农显安和岑美玉拆散了,岑美玉欠了她两条命,这仇她一定要报回来。农显安到底是她儿子,只要他不拦着她报仇,她会一直把他当儿子。
这种计划,就只能她一个人来筹谋,儿女们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谁都不能阻止她的计划,什么命定的东西,通通都给她去死。
……
陆金莲去找生产大队的书记改粮食关系、批建房基地,肯定就无法避免地说了她和农老图离婚的事情,这本来也不是有必要隐瞒的事,于是这爆炸性的新闻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因为陆金莲有心点火,这事也迅速传到了农小荷所在的寨子里,她怎么能让罪魁祸首安心过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