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www.wbxwx.com,七零娇娇女[穿书]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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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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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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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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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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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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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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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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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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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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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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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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