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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庭轩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再想到给他清理伤口换药包扎,不禁,耳根就红起来,莫不是……
有些笃定那种可能,一时,弄的他表情很不自然,舌头都跟着打结,目光飘忽的不敢对视,“大当家,这……使不得。我……刚才的鸡汤就很好、很好。”
两世为人,古人的小羞涩还是看的清,纪纤云瞥过去一眼,默默奉上一记白眼。
呵呵,真会自作多情。
就算自觉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她看起来像那么花痴的吗?
哪里来的自信?被人砍成血葫芦躺在炕上等人喂,还能被女人看上。
打击人家自信心,尤其是人家很脆弱的情况下,貌似有些太残忍,遂,她只当没发现,干脆的直抒胸臆,“靳少主,我这人不会绕弯子,就直说了。我们呢,竭尽所能的照顾你,也不是不求回报的,等你康复之后,希望天泉山庄帮个小忙。”
“……”,原来不是……
靳庭轩自作多情一场,脸上更显尴尬,目光讪讪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为了掩饰窘态,绷着脸道,“……请说,只要我天泉山庄办得到,一定竭尽全力。”
“好说好说,对少主您来说,肯定算不上大事……”
**************
答应的事情就要做到,翌日一早,纪纤云困倦的很,还是哈切连天,两眼迷蒙的咬牙爬起来穿衣。
赵嫂已经出去忙了,槐花正轻手轻脚的梳头发,见小姐起的急切,不明所以的很,“小姐,外边的雪都到小腿肚了,二当家正带人清理,您还是多睡会儿,等院子里的雪扫干净再起来。”
“不睡了,我得去给病号做饭。”
“什么?!”,槐花陡然提高了音量,一张脸倔强的杀气腾腾,“小姐,您是金枝玉叶,怎么能给他做饭?不行,不行,要是让王……让姑爷知道,肯定不高兴。”
“不就做个饭,有什么的?还有啊,你们是不是傻,坑你家小姐我的事也让那谁知道。算了,就当我这人馋,单开小灶,除了自己吃匀给他一碗。你不看看他病怏怏的样子,不好好喂养,有个三长两短倒霉的还是咱们。”
想想也是,油腻的不乐意吃,清淡的吧,只有清粥小菜喂下去,熬不了几天没准那人还是活不成,槐花也就叹口气,牢骚满腹的过过嘴瘾,“大户人家的少爷真不好伺候!我看呐,他就是欠饿。原来我们在庄子上,菜粥都喝不饱,过年都没一碗鸡汤……”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舌头都是娇贵的,哪是一点波折就能改观?
纪纤云也不和槐花争论,穿戴整齐就出了屋。
雪停了风住了,天还是灰蒙蒙一片,苍茫大地,人是那么渺小,呼吸着凉飕飕的清新空气,瞌睡虫瞬间跑了个没踪影。
不能用扫的,要用木锨铲雪,兄弟们忙的热火朝天,一时,她也动了玩儿心,鼓动着李二狗几个,给她堆个大雪人。
众人争先恐后的团雪球,她就去了厨房,等到她做好了勾芡粉的野蘑菇瘦肉汤,一人高的雪人已经有了雏形。
做饭是她来,喂饭还是福嫂,等到纪纤云把雪人的鼻子眼睛装点好,福嫂也端了托盘出了屋,走过自家小姐身旁还不忘抱怨,“得回都喝了。他要是再敢拿娇挑剔,我就给他灌下去。鸡汤都不好,还得劳烦小姐你冷哈哈的亲自下厨,他啊,也不怕承受不起……”
还挺记仇,对病号不肯喝鸡汤耿耿于怀,纪纤云深知越劝福嫂抱怨越多,索性敷衍一句拉着槐花给雪人衣裳去了。
虽说福嫂几个多有不满,碍于病号金贵,看他乐意吃自家小姐的饭食,除了抱怨几句,之后也没有阻拦。
这下,纪纤云就成了个养生厨娘。
大雪封山没法采买,幸好前些日子囤积了不少,可冬日里食材还是匮乏得很,做出可口的羹汤还是需要费些脑细胞。
每每在厨房忙碌,她便想起初到冥王府的那些日子,那时亓凌霄病着,她被皇后下毒不得已做内奸,为了讨好那货得意留下,成天不遗余力的做汤做果汁。
隔了一年多光景,想来,就跟发生在昨日一般。
在厨房忙碌会想起,给病号换药也会想起,就连看着福嫂给病号喂饭,也会禁不住想起曾经和冥王周旋的那些荒唐时光。
一幕幕在脑海翻腾,根本控制不了。
领略了什么叫触景生情,思念如潮,吞噬着她的那些残存赌气成分。
心底深处那些别扭的较劲一点点瓦解,倒是让她想通了不少事。
既然想念,就回去呗,也当全了那货的面子,何乐而不为。
两地这么耗着,谁也不肯低头,那不是互相折磨吗?
傻!
她是聪明的,不要做亓凌霄那种傻瓜。
可想的再透彻,外头的皑皑白雪就是拦路虎,每每闲下来,她就对着没有融化迹象的雪地叹一声,“亓凌霄啊亓凌霄,老天爷都让我跟你耗着,可不赖我。”
下不了山,每天也就做几顿饭,唯一消磨时光的项目,还是听老头说书。
说书老头在山上待了几天,又不聋不瞎,土匪能救人,待他也是好吃好喝和颜悦色,早没了恐惧。
和几个兄弟住一屋,饭桌上谈笑风生,偶尔,还跟兄弟们开两句玩笑。
这样一来,说书的时候发挥如常,一张嘴口吐莲花,故事拿捏精彩的引人入胜,引得山上不少人如痴如醉。
一时间,说书老头成了山上大红人,总有人围在旁边问下文如何,面对那几个崇拜期待的眼神,老头慢慢开始拿娇,大模大样的卖关子,惹得众人急不得脑不得,抓心挠肝,只盼着老头白日里开讲。
比起新加入的狂热书迷,纪纤云这个第一个发现新大陆,慧眼识珠把人绑上山的大当家,似乎,热情消退了许多。
书说到精彩处,兄弟们拍手叫好,气氛高涨的很,再看她,好像就是慢半拍。
渐渐的,不光旁人,就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解。
她这是怎么了?怎么总是困兮兮,脑神经懒散的似乎总在神游天外,老头说的什么,时常根本接不上。
难道,是太想那货?
天啦撸,她原来是个情圣,这……这也太离谱了。
难以接受相思成疾的一面,纪纤云拼了,强迫着自己磕着瓜子专心听书,实在困倦走神就亲自上场,抱出古琴给大家伙弹奏一曲。
就算这么努力分散注意力,到头来,她还是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脑袋里的最终答案,她实在欲哭无泪的想撞墙。
纪纤云啊纪纤云,没出息!
实在没出息!
怎么会为了个男人神魂颠倒!
;靳庭轩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再想到给他清理伤口换药包扎,不禁,耳根就红起来,莫不是……
有些笃定那种可能,一时,弄的他表情很不自然,舌头都跟着打结,目光飘忽的不敢对视,“大当家,这……使不得。我……刚才的鸡汤就很好、很好。”
两世为人,古人的小羞涩还是看的清,纪纤云瞥过去一眼,默默奉上一记白眼。
呵呵,真会自作多情。
就算自觉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她看起来像那么花痴的吗?
哪里来的自信?被人砍成血葫芦躺在炕上等人喂,还能被女人看上。
打击人家自信心,尤其是人家很脆弱的情况下,貌似有些太残忍,遂,她只当没发现,干脆的直抒胸臆,“靳少主,我这人不会绕弯子,就直说了。我们呢,竭尽所能的照顾你,也不是不求回报的,等你康复之后,希望天泉山庄帮个小忙。”
“……”,原来不是……
靳庭轩自作多情一场,脸上更显尴尬,目光讪讪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为了掩饰窘态,绷着脸道,“……请说,只要我天泉山庄办得到,一定竭尽全力。”
“好说好说,对少主您来说,肯定算不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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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的事情就要做到,翌日一早,纪纤云困倦的很,还是哈切连天,两眼迷蒙的咬牙爬起来穿衣。
赵嫂已经出去忙了,槐花正轻手轻脚的梳头发,见小姐起的急切,不明所以的很,“小姐,外边的雪都到小腿肚了,二当家正带人清理,您还是多睡会儿,等院子里的雪扫干净再起来。”
“不睡了,我得去给病号做饭。”
“什么?!”,槐花陡然提高了音量,一张脸倔强的杀气腾腾,“小姐,您是金枝玉叶,怎么能给他做饭?不行,不行,要是让王……让姑爷知道,肯定不高兴。”
“不就做个饭,有什么的?还有啊,你们是不是傻,坑你家小姐我的事也让那谁知道。算了,就当我这人馋,单开小灶,除了自己吃匀给他一碗。你不看看他病怏怏的样子,不好好喂养,有个三长两短倒霉的还是咱们。”
想想也是,油腻的不乐意吃,清淡的吧,只有清粥小菜喂下去,熬不了几天没准那人还是活不成,槐花也就叹口气,牢骚满腹的过过嘴瘾,“大户人家的少爷真不好伺候!我看呐,他就是欠饿。原来我们在庄子上,菜粥都喝不饱,过年都没一碗鸡汤……”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舌头都是娇贵的,哪是一点波折就能改观?
纪纤云也不和槐花争论,穿戴整齐就出了屋。
雪停了风住了,天还是灰蒙蒙一片,苍茫大地,人是那么渺小,呼吸着凉飕飕的清新空气,瞌睡虫瞬间跑了个没踪影。
不能用扫的,要用木锨铲雪,兄弟们忙的热火朝天,一时,她也动了玩儿心,鼓动着李二狗几个,给她堆个大雪人。
众人争先恐后的团雪球,她就去了厨房,等到她做好了勾芡粉的野蘑菇瘦肉汤,一人高的雪人已经有了雏形。
做饭是她来,喂饭还是福嫂,等到纪纤云把雪人的鼻子眼睛装点好,福嫂也端了托盘出了屋,走过自家小姐身旁还不忘抱怨,“得回都喝了。他要是再敢拿娇挑剔,我就给他灌下去。鸡汤都不好,还得劳烦小姐你冷哈哈的亲自下厨,他啊,也不怕承受不起……”
还挺记仇,对病号不肯喝鸡汤耿耿于怀,纪纤云深知越劝福嫂抱怨越多,索性敷衍一句拉着槐花给雪人衣裳去了。
虽说福嫂几个多有不满,碍于病号金贵,看他乐意吃自家小姐的饭食,除了抱怨几句,之后也没有阻拦。
这下,纪纤云就成了个养生厨娘。
大雪封山没法采买,幸好前些日子囤积了不少,可冬日里食材还是匮乏得很,做出可口的羹汤还是需要费些脑细胞。
每每在厨房忙碌,她便想起初到冥王府的那些日子,那时亓凌霄病着,她被皇后下毒不得已做内奸,为了讨好那货得意留下,成天不遗余力的做汤做果汁。
隔了一年多光景,想来,就跟发生在昨日一般。
在厨房忙碌会想起,给病号换药也会想起,就连看着福嫂给病号喂饭,也会禁不住想起曾经和冥王周旋的那些荒唐时光。
一幕幕在脑海翻腾,根本控制不了。
领略了什么叫触景生情,思念如潮,吞噬着她的那些残存赌气成分。
心底深处那些别扭的较劲一点点瓦解,倒是让她想通了不少事。
既然想念,就回去呗,也当全了那货的面子,何乐而不为。
两地这么耗着,谁也不肯低头,那不是互相折磨吗?
傻!
她是聪明的,不要做亓凌霄那种傻瓜。
可想的再透彻,外头的皑皑白雪就是拦路虎,每每闲下来,她就对着没有融化迹象的雪地叹一声,“亓凌霄啊亓凌霄,老天爷都让我跟你耗着,可不赖我。”
下不了山,每天也就做几顿饭,唯一消磨时光的项目,还是听老头说书。
说书老头在山上待了几天,又不聋不瞎,土匪能救人,待他也是好吃好喝和颜悦色,早没了恐惧。
和几个兄弟住一屋,饭桌上谈笑风生,偶尔,还跟兄弟们开两句玩笑。
这样一来,说书的时候发挥如常,一张嘴口吐莲花,故事拿捏精彩的引人入胜,引得山上不少人如痴如醉。
一时间,说书老头成了山上大红人,总有人围在旁边问下文如何,面对那几个崇拜期待的眼神,老头慢慢开始拿娇,大模大样的卖关子,惹得众人急不得脑不得,抓心挠肝,只盼着老头白日里开讲。
比起新加入的狂热书迷,纪纤云这个第一个发现新大陆,慧眼识珠把人绑上山的大当家,似乎,热情消退了许多。
书说到精彩处,兄弟们拍手叫好,气氛高涨的很,再看她,好像就是慢半拍。
渐渐的,不光旁人,就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解。
她这是怎么了?怎么总是困兮兮,脑神经懒散的似乎总在神游天外,老头说的什么,时常根本接不上。
难道,是太想那货?
天啦撸,她原来是个情圣,这……这也太离谱了。
难以接受相思成疾的一面,纪纤云拼了,强迫着自己磕着瓜子专心听书,实在困倦走神就亲自上场,抱出古琴给大家伙弹奏一曲。
就算这么努力分散注意力,到头来,她还是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脑袋里的最终答案,她实在欲哭无泪的想撞墙。
纪纤云啊纪纤云,没出息!
实在没出息!
怎么会为了个男人神魂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