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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一看到这么一大坛龙川酿,笑得合不拢嘴,连连道:“掌柜的,这零钱就暂时放着,说不定我还要续住呢。”
妇人起身,看了这中年人一眼,道:“你叫李弗饮?”
中年人诧异一笑,道:“怎么了?”
妇人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名字既然是叫弗饮,但这酒你可没少喝。”
中年人哈哈一笑,道:“啧啧,贵店这龙川酿滋味太好,管不住这张嘴啊。掌柜的可不知道,我不仅叫弗饮,还有字呢。”
“什么字?”妇人一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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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李名弗饮,字不醉。”中年人说完,拿起酒坛子,哈哈大笑出门去。背影竟然有些说不出的潇洒。
妇人摇摇头,还不醉,分明就是一个酒鬼。
妇人看着李弗饮出门去,又把视线移向外面,还是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妇人重新收回视线,面向面前的下一个客人。
杨柳巷尽头,一个少年步履轻快的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着巷子两旁的糖葫芦摊、包子铺,偷偷的咽着口水。
但是少年也只是咽咽口水,手上紧紧攥着一个小麻布袋子,并没有丝毫停下脚步。
这少年身材匀称,脚步沉稳有力,脸色有些黝黑,穿着这春夏之交的旧短襟,一看就是长年累月辛苦劳作的一类人,也就是大户人家俗称的泥腿子。
今天早间少年同样起得很早,准时准点的出门抵达驿站门口,然后等着驿站的周管事将各家的信件给他。
今天周管事好像有心事,起得特别早,少年不需要像以往一样等很长时间,顺利的就拿到了昨天到的信件。接着少年愉快的开始了穿街走巷,给各家各户递送远方带来的消息。
由于今天没等多久,所以少年送完手上最后的一封信件的时候,辰时也才刚到。周管事因为有自己的事,也省略了平时和少年闲聊的过程,直接将报酬三文钱给了少年。
少年小心翼翼的将其存入布袋之中,然后紧紧的攥在手心里。这些钱他要攒起来,马上端午就要来了,这钱的一部分用来给父母的坟墓整修;另一部分则是给林婶买一只手镯,半年前那次林婶拉住少年,磕坏了手镯,少年一直都记在心上;最后一部分则是要给小颖买一只笔袋,小颖的笔袋用了好几年了,都有些掉色了,她生日快到了,少年也想着给她一份惊喜。
少年将这些要花的钱分好,用给谁、用在谁身上,少年分得很细致,但唯独没有一分一毫是要花在自己身上的。
“长卿,长卿!”
正在少年盘算着的时候,一个兴奋的喊叫声从后面响起,而且还是从高处传下来的。少年立即转过头向上看去,只见一栋三层高的房子里面,其中二层那有一外亭,亭子外围露着一个头,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眉清目秀少年虽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但是胜在天生资质很好,白白嫩嫩、样貌清秀,很容易给人好感。
眉清目秀少年名叫陈行雨,是少年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相比起来,陈行雨的命要好太多,虽说家境不算优越,但也是一般的殷实家庭,父母双亲俱在,而且还有一帮亲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少年则惨了很多,近六岁那年父母双亡,流落了半年左右,吃了百家饭才被林婶收养,除了林婶,小镇上举目无亲。
但这并不影响作为的邻居的两个少年结交并成为要好的朋友。不过,最初的时候,少年是没有朋友的,邻居也只是邻居,但有一次,少年下河摸鱼抓虾、上树捕鸟摘果的“盛景”落在了不到四岁的邻居孩子的眼中,从此就被惊为天人。
由此,少年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屁虫,由于年纪相差不大,自然而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行雨?”少年昂着头,一脸笑意的看着楼上的少年,正好阳光照射下来,格外的美好。
楼上的少年露出来的头刷的缩进去,然后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建筑物里面传出来。没一会儿,一个比外面少年略微矮半个头的清秀少年出现在门口。
“长卿,你今天这么快就送完信了?”陈行雨一脸惊奇的看着少年,有些不敢相信的道。
少年开心的点点头,道:“是啊,今天运气好,周管事起来得早,所以就提前拿到信了。”
陈行雨也很高兴,道:“那还真是运气好。”
“行雨,你有什么事吗?”少年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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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一看到这么一大坛龙川酿,笑得合不拢嘴,连连道:“掌柜的,这零钱就暂时放着,说不定我还要续住呢。”
妇人起身,看了这中年人一眼,道:“你叫李弗饮?”
中年人诧异一笑,道:“怎么了?”
妇人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名字既然是叫弗饮,但这酒你可没少喝。”
中年人哈哈一笑,道:“啧啧,贵店这龙川酿滋味太好,管不住这张嘴啊。掌柜的可不知道,我不仅叫弗饮,还有字呢。”
“什么字?”妇人一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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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李名弗饮,字不醉。”中年人说完,拿起酒坛子,哈哈大笑出门去。背影竟然有些说不出的潇洒。
妇人摇摇头,还不醉,分明就是一个酒鬼。
妇人看着李弗饮出门去,又把视线移向外面,还是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妇人重新收回视线,面向面前的下一个客人。
杨柳巷尽头,一个少年步履轻快的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着巷子两旁的糖葫芦摊、包子铺,偷偷的咽着口水。
但是少年也只是咽咽口水,手上紧紧攥着一个小麻布袋子,并没有丝毫停下脚步。
这少年身材匀称,脚步沉稳有力,脸色有些黝黑,穿着这春夏之交的旧短襟,一看就是长年累月辛苦劳作的一类人,也就是大户人家俗称的泥腿子。
今天早间少年同样起得很早,准时准点的出门抵达驿站门口,然后等着驿站的周管事将各家的信件给他。
今天周管事好像有心事,起得特别早,少年不需要像以往一样等很长时间,顺利的就拿到了昨天到的信件。接着少年愉快的开始了穿街走巷,给各家各户递送远方带来的消息。
由于今天没等多久,所以少年送完手上最后的一封信件的时候,辰时也才刚到。周管事因为有自己的事,也省略了平时和少年闲聊的过程,直接将报酬三文钱给了少年。
少年小心翼翼的将其存入布袋之中,然后紧紧的攥在手心里。这些钱他要攒起来,马上端午就要来了,这钱的一部分用来给父母的坟墓整修;另一部分则是给林婶买一只手镯,半年前那次林婶拉住少年,磕坏了手镯,少年一直都记在心上;最后一部分则是要给小颖买一只笔袋,小颖的笔袋用了好几年了,都有些掉色了,她生日快到了,少年也想着给她一份惊喜。
少年将这些要花的钱分好,用给谁、用在谁身上,少年分得很细致,但唯独没有一分一毫是要花在自己身上的。
“长卿,长卿!”
正在少年盘算着的时候,一个兴奋的喊叫声从后面响起,而且还是从高处传下来的。少年立即转过头向上看去,只见一栋三层高的房子里面,其中二层那有一外亭,亭子外围露着一个头,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眉清目秀少年虽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但是胜在天生资质很好,白白嫩嫩、样貌清秀,很容易给人好感。
眉清目秀少年名叫陈行雨,是少年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相比起来,陈行雨的命要好太多,虽说家境不算优越,但也是一般的殷实家庭,父母双亲俱在,而且还有一帮亲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少年则惨了很多,近六岁那年父母双亡,流落了半年左右,吃了百家饭才被林婶收养,除了林婶,小镇上举目无亲。
但这并不影响作为的邻居的两个少年结交并成为要好的朋友。不过,最初的时候,少年是没有朋友的,邻居也只是邻居,但有一次,少年下河摸鱼抓虾、上树捕鸟摘果的“盛景”落在了不到四岁的邻居孩子的眼中,从此就被惊为天人。
由此,少年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屁虫,由于年纪相差不大,自然而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行雨?”少年昂着头,一脸笑意的看着楼上的少年,正好阳光照射下来,格外的美好。
楼上的少年露出来的头刷的缩进去,然后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建筑物里面传出来。没一会儿,一个比外面少年略微矮半个头的清秀少年出现在门口。
“长卿,你今天这么快就送完信了?”陈行雨一脸惊奇的看着少年,有些不敢相信的道。
少年开心的点点头,道:“是啊,今天运气好,周管事起来得早,所以就提前拿到信了。”
陈行雨也很高兴,道:“那还真是运气好。”
“行雨,你有什么事吗?”少年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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